47、杀人犯的儿子(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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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晓乐,在八月一日之前,还不知道自己是杀人犯的儿子。
网络上一篇文章,转载自一八卦小报,小报文章标题:绝症杀人犯以绝症躲过牢狱之灾,免受制裁反获救助。这个绝症杀人犯,正是庄晓乐的父亲庄国栋。父亲身犯绝症,恐不久于人世,这是庄晓乐知道的,他不知道的是,他的父亲是杀人犯。
文章转载到网上,庄晓乐还不知道这有多么可怕,可怕的是,他的老师同学都知道了。有同学把网上的热议转发到班群里。
热议的核心:如果身犯绝症杀人可以免受惩罚,那是不是绝症病人都可以去杀人以报私仇,以谋私利而免于坐牢的?
如果这样子都可以得到救助,杀人者没得到任何处罚,对社会是怎样一种示范?
新闻中提及的救助方骏达,也被推到前台。
本来只是个单纯的刑事案件,结果变成社会新闻,扯上法制伦理,舆论汹涌,结果古北和市局的同事们也知道了。古北找出最开始报道的东临早报,看了一下,文章登在社会热点新闻版,也没有胡编乱造,但是对案件的细节如此了解,倒是有点奇怪。
古北应局里领导要求,特意去了一趟东临早报编辑部,找到主编和发文的编辑,发文的编辑叫吕路,说稿子并不是她写的,是有人发到她邮箱的,她顺手就用了,因为她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思路并没有像网上的议论,上升到法制伦理的高度,反而觉得身为本市的明星企业骏达,如此救助绝症职工于危难之中,是有情有义的善举,所以,根本没觉得有问题。没想到引起这么大反响,一到网络上,舆论完全变了个样子。
古北知道,报社编辑的邮箱,都是对外公开的,报纸上就有,本来就是供人提供文稿和新闻资料用的。
古北看过那篇文章,除了标题有点耸人听闻,文章通篇没有诘责法院判决和执行的问题,甚至没有诘责罪犯,语气确实还是讨好骏达和高建国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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