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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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喉头哽咽,他擦了擦眼睛,再也说不下去。

沈蕴也红了眼圈,掩饰性地偏过头:“你没空来看我,我来看你。等我将来成亲了,带着孩子来看你,叫他喊你‘师公’,你还教他习武。”

“哎,好。”云天笑着答应,“我等着。”

十里长亭,送了又送,终究还是到了止步的时候。

云天站在原地,望着遥远的官道尽头,那里有纵马疾驰踏出的尘烟,飘飘洒洒,彷如那些年所见的江湖。回头看了看扬州城,他笑了笑,轻轻闭上眼,又叹了口气。

从此,江湖再无南侠。

他的梦,终于要醒了。

来时是金秋时节,离开时已入初冬。

没了当时沿路赏景游玩的兴致,芙蓉躲在马车里,从离开扬州起就郁郁寡欢。沈蕴知道她的心结,却不知该如何开导她,该说的话她都明白,只是迈不过那一个坎,始终将云老爷子病倒归罪在自己身上。

这种时候只能庆幸,时间会冲淡一切。

冬天水位低,且有多地结冰,长江也进入了航运的冬歇期。来时还能走水路,一路顺流而下,由西向东,如今回程别无选择,只能走陆路了。

云天请托的三位朋友,分别是江湖人称“松风剑”“燃木刀”和“小阎王”的三位高手。前二者的外号很直白,直接就用绝招命名了,武功肯定不能跟上华山论剑那些大神比,但也不错,在江湖上算得上是一二流间。最后一位“小阎王”,则是出自药王门。

药王门,顾名思义,治病有一手。然而,能在江湖上多如过江之鲫的门派中,挤入“一庄二门三派”,这个门派显然就不可能只会给人治病,否则他们应该改名叫“杏林堂”。

有句话,叫“不为良相,便为良医”。

当然,这句话主要是为了表示身为大丈夫该有的抱负,但同时也很好地体现了此时医者的文化水平。除了游走于乡间野地的赤脚大夫,大多数能治病救人的大夫都拥有一定的文化基础,药王门弟子更是其中翘楚,君子六艺各个溜得飞起,在江湖遍地是文盲、一言不合操刀干的大环境下,俨然是一股清流。

医毒不分家,药王门的用毒水平跟他们治病救人的能力一起驰名江湖,另有金针绝技,由此奠定了该门派的武林地位——当然,还是心善救人的次数比较多。

当芙蓉得知“小阎王”是药王门出身时,眼睛都亮了。药王门金针之术,江湖传闻能够起死回生,只要有一口气在,就能给你从阎王爷那儿抢回一条命来。

既然云叔叔有这样的朋友,那岂不是可以去给云爷爷治病?

面对她期待的目光,小阎王有点尴尬,摸了摸鼻子,没应声。芙蓉的心沉了下去,她都能想到这点,云叔叔怎么会想不到呢?

“燃木刀”胡六一笑道:“柳姑娘,你仔细想想他的诨名。”

芙蓉愣了下,喃喃道:“小阎王?”

那“松风剑”周乙接口:“你想想,药王门这个门派,口号是‘扶危济困,普救众生’,一看就是跟阎王爷作对的。他这个‘小阎王’,哈哈哈……”

后面的话,他没再说下去,芙蓉已经懂了。果然,小阎王自己开口解释:“我已被逐出门墙七载有余。从前未曾认真研习过医术,于金针之技只是略懂皮毛。”

芙蓉的失望溢于言表。

“松风剑”周乙却道:“小千金不用担心,你南侠叔叔交游广阔,药王门也要卖他面子。如今他只是暂时没有腾出手来,想来咱们走的时候,他应当已经联系上了药王门,倘若能请动药王门随便哪一位老前辈,都有望治好云老先生的身体。”

“燃木刀”胡六一也附和他的说法,沈蕴与芙蓉多少放下心,可那小阎王却摇头道:“没用的。药王门掌握金针绝技的老前辈死得差不多了,还活着的两个都老得捏不稳针,后辈里目前没有能拿得出手的。且中风之症,本就难治愈,就算有出神入化的医术,能不能好还是大半靠运气,别抱什么希望。”

一盆冷水毫无预兆地泼下来,芙蓉的心情瞬间跌落谷底。

胡八一与周乙无语地瞪着他,肚子里暗骂:就不能安慰安慰小姑娘?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