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4 义举(2/2)

“是!属下一定会保护好娘娘,万死不辞!”聂涛郑重领令,然后和路曼声还有宫中的侍卫一起离开了正阳宫。

在看到金慕殊的时候,路曼声只是叹了口气,将那个小家伙抱在怀中,让他下一次千万不要做这么危险的事。

因为他们没有时间在这里细细阐述这一天发生的事,她相信元宝回来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金元宝按照计划,在天黑之后回来搬救兵。

但白日金慕殊的失踪,让太子殿下派出了不少的人手去找他。府尹衙门的人也全部出动,加上他们这段时间一直在追踪拐卖儿童案,外面那么多动静让他们生了警惕。

金元宝等到子夜,才终于找到了机会逃离那里,回来通风报信。

据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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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据他得到的消息,城中的风声太紧,官府追查得又太严密,他们从明日起就会逐一带这些孩子出城。

这么多孩子一起出城目标太大,他们的办法是每个人抱一个,那很轻易的就能离开这里。小孩子背在背上,抱在怀里,可以轻易地摆脱城门守卫的清查。

但如果真的是这样,让他们出了璐华城,再想要追回这些失踪的孩子那么就相当的困难了。

元宝当机立断行动,在大尧皇宫有所动作的时候,府尹衙门的人也迅速行动了起来。

付志洲表现出了以前从未有过的办事效率,他不但让人接应了路妃娘娘,还积极地查抄了这窝人贩子的老巢,将二十多名孩童全部解救而出。

天色还没有亮,而当得到消息的母亲赶过来,抱着自己的孩子落泪重逢时,路曼声心里也是一片感动。

如果这一次,不是因为元宝插手的话,这些孩子很有可能永远离开自己的父母。而这也就意味着,将有二十多个家庭陷入无尽的悲伤和痛苦之中。

他这一正义的举动,让他们得以团圆。

“元宝,谢谢你。”这一声谢谢里,包含了太多的东西。

看到这一幕,路曼声有感自己还是能够做更多的事,为了这群百姓们,为了能够看到他们脸上幸福的笑容。

一个孩子都知道做这些,她当然也可以。

以前是她没有拿出那个决心去做,可在这件事后,她愿意尽己所能做更多对别人有意义的事。

这一夜,路曼声又找到了更多清楚的目标。

不只是在医术上,在这之外更多的领域,都有她发挥的价值。

就像是温三小姐做的那些事一样。

除了具备医者仁心,还有就是侠者的大义和情怀。

元宝做这这些,是义举,是侠气之心。虽然这孩子小,却是一个能让人看到未来和明白生活意义的人。

而这件义举,翌日便轰动了整个璐华城。

闹得沸沸扬扬的儿童失踪一案,在一夜之间被破坏了,失踪的二十多名儿童也全部被救出来了。

之所以能这么顺利地救出,是因为一名六七岁小男孩的功劳。这个小男孩不畏艰险,勇闯龙潭,最后成功捣毁整个贩卖团伙的义举在璐华城广为流传。

不但如此,在这次拯救行动中发挥不小作用的路曼声以及付志洲,也都赢得了百姓的称赞和良好口碑。那些失去孩子的家庭更视他们为恩人,齐聚璐华城街头,跪谢这些为他们找回孩子的恩人。

璐华城的小英雄,金慕殊,更成了全城的风云人物。

而探知他的真实身份,更是让人吓了一跳。原来这个小孩来头如此大,怪不得年纪轻轻就这般有作为。

一个不是大尧的人,都能有这种英勇的行为,更加值得嘉许。

而这位人人称道的小英雄,如今正在大尧皇宫做客,是路御医朋友之子。种种牵扯和关联,也是让人好奇不已。

“路御医,你知道麽,因为这次的事,大尧百姓之间对和大杨越发频繁的商业贸易反对声浪小了许多。”以前因为大尧环境相对闭塞,对于别国商业活动大举进驻大尧的行为,总是有着惶恐和担忧的。

但是自从金慕殊义举过后,在百姓之间对大杨的敌意便小了许多。即便不是来自同一个国家,依然能够友好相处。

而金慕殊所代表的金家,是天下第一首富,大杨旗下最重要的大米、茶叶、钱庄、丝绸产业也多是以金家为主,在某些方面居于垄断地位。

与其他汲汲于名利的商人不同,金家是弃武从商,既是武林世家,又是书香门第,比起商人的满身铜臭,他们则具备更多的忠肝义胆和侠义情怀。

这一次金慕殊的事,就更加证实了这一点,也让大尧百姓对金家明月堡产生了不少好感。

“啊,路御医,我开始怀疑那位小少爷本来的目的是不是就是这个了。”不管金慕殊过去做的都是些什么样的事,是混商场还是混江湖的,有一个共同点:那便是他是金家的子孙。

想必这些日子,金慕殊在璐华城中听到了不少的声音。其中有很多就是反对大杨和大尧的贸易往来,这其中可能还掺杂着一些不利于金家明月堡的言论。小少爷听到这样的话,肯定是想要为金家做些什么。

可能被人贩子拐走的事只是凑巧,但最后促使他做这件事的,可能这是一个方面。

或许你会说,对方只是一个六七岁的小鬼,他哪里会知道这些?这样的孩子,通常都在玩泥巴,找父母要玩具,怎么可能就会考虑这么复杂深奥的事了?

要是以前,宫旬也有可能会这么想。但通过这几日和金慕殊的相处,让宫旬清楚这个小孩子心智远比同龄人要成熟,身形还是小孩子,却已经会用成人的思维来看待问题。

他很聪明,而且很机灵,他知道什么样做才是对他最好的。

单是从这一点来看,明月堡也很了不得,居然培养出了这样的长孙。

金家儿郎,每一个都是人中之龙,到了长孙一辈,依然遗传着最优秀的基因。这一点,可是让无数人嫉妒得不行。

就好比说宫旬,他不求别的,以后他的孩子要是也有金慕殊这样的心智,那他就非常的满意了。

当然,这孩子最好是他和路曼声生的。

他的脑袋无需言说,路御医虽然不见得多聪明,但智慧在正常人之上的水平。两人结合,孩子的水准还是让他放心的。

“你想得太多了吧,元宝是机缘巧合撞上这样的事,才会决定出手相助。别说得他做这些都是别有用心似的。”虽然宫旬的意思不是这样,但听起来还是有些怪怪的。

路曼声相信金慕殊很聪明,但他毕竟还是一个孩子。玩不来大人的城府,也没他们想的那么复杂,他做这些,只是认为他觉得应该这样做。

他的教育从小就告诉他,看到不平事要出手相助。而他从小游戏江湖,让他胆大、好奇心重,遇到什么有趣的事总是要参与一番。

这只不过是这孩子在正常情况下出现的正常举动罢了,想得过于复杂,对这孩子也不公平。

“或许吧,不过元宝从哪里看都不像是一个孩子,我倒是挺喜欢那个小家伙的。”说着,宫旬忽然凑到了路曼声的耳朵旁,用一种十分暧/昧的声音对她道:“以后路御医,也要为我生一个这样聪明又可爱的孩儿~”(未完待续。)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