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7章 不是狗崽是狼崽(2/2)

来。

他担心自己的声音小,几条狼听不见。

于是,他撒开脚步,一口气冲上了大山,直奔野狼谷。

野狼谷是当初野狼的聚集地,那时候黄狼群就生活在哪儿。

这儿曾经是自己狼族卫队生存的地方,那时候,应该是王天昊作为狼王的宫殿。

一脚踏进野狼谷,王天昊的心再一次凉了,没有,一条野狼也没有。

没有瘸腿狼王,没有母亲踏雪,更没有一个同伴。

“你们在哪儿?出来啊!快出来啊,我的狼兄狼弟啊,我的伙伴们,我的子民,你们在哪儿!!”

王天昊一边走一边喊,身体穿过草丛,声音在野狼谷里回荡。

可孤零零的,还是他一个人。

最后,他气馁了,一下子蹲坐在地上,泪眼再次弥漫。

十三年的时间,即便狼群回来,也认不出他了。

那时候走掉的狼群,绝大部分都不复存在。

踏雪一定是老死在了关外,按照时间推算,瘸腿狼王也应该老死了。

关外的生活异常艰苦,还有别的天敌,它们没有老死,也会变成其他天敌肚子里的美餐。

好吧,就算当初的黄狼群真的回来,也只能是从前黄狼群留下的后代。

它们的后代寻着祖上的足迹,再次回到了大梁山,这个养育了它们祖辈的摇篮。

新的狼群也不认识他这个从前的狼王了,在它们的面前,他根本不是同类,怎么可能听从他的召唤?

王天昊失落极了,也痛苦极了,忍不住哇哇大哭。

他是一条被狼族抛弃的狼,也是一个跟这个社会格格不入的人。

以后,他再也不能跟狼族融合在一起,再也不能拥有那个美丽的……家。

……

王天昊上山去找狼,如意跟巧巧抱着那只狼娃子还在哪儿端详。

墙头的那边,天天呼唤天昊吃饭,可王天昊却不见了。

天天就隔着墙头喊:“如意哥,你看到俺家天昊了没?”

天天就这样,早把王天昊当成了自己男人,尽管他们还没有成亲。

而且天天跟天昊同住很久了,俩人时不时的还钻一条被筒子。

巧巧说:“天天姐,天昊哥上山找狼去了,一时半会回不来,看到俺手里的狗娃子没?天昊哥说它是狼娃子。”

天天道:“你天昊哥说它是狼娃子,那就一定是狼娃子,当初咱们这个地方野物多得很。天一黑就没人敢出门了。”

巧巧道:“天昊哥说的都是以前的事儿。”

“俺知道,不过,你一只羊,换一只狗娃子,也不吃亏啊。”

如意一听不乐意了,道:“天天,要不我这只狗娃子给你,你帮我买一只羊,行不行?”

天天小嘴巴一噘,说道:“才不呢,俺不换,俺的头又没有被蜜蜂叮肿,傻子才干!”

巧巧也抿嘴一笑说:“真是女生外向,这还没有嫁给天昊哥做媳妇,就惦记着给他省钱了。回去做你的饭吧。”

天天说:“饭俺已经做好了,就在锅台上热着呢,等着天昊回家吃。不跟你们聊了,看到你天昊哥,让他回家吃饭。”

天天说完,脑袋藏在了拦马墙的后头。

目前的天天,也铁定认为自己是王天昊的媳妇了。

她跟天昊之所以一直没有考虑结婚,主要还是因为爹老子张二狗。

张二狗对这门亲事本来就不同意,现在又被警方通缉,早跑的没影了。

天天打算等着爹回来,然后再考虑跟天昊结婚的问题。

就这么凑合着过,结婚是次要的,同住才是重要的。

只要俺跟巧巧一样,肚子一大,有了王家的种,生米成为了熟饭,爹不答应也由不得他。

管他村子里的人说啥,谁爱传闲话传闲话去吧,传闲话的人生儿子没鸡,生闺女没眼儿。

墙头的那边没人了,巧巧的怀里抱着狗娃子,瞅着天天,心理羡慕地不行。

天天的命好啊,成为王天昊的媳妇,将来就是少奶奶。

哎,可惜慢了一步,要不然成为少奶奶的就是俺。

其实如意也不错,比天昊一点不差,俺跟天天的命一样好。

傍晚,到了吃饭的时间,狗娃子饿的吱吱尖叫。

巧巧没有走,而是跟如意一起住在了羊场的宿舍里。

女人挺着大肚子,给狗娃子倒了羊奶,并且放在煤火上温热了,一口一口喂它喝。

这狗娃子简直就是个强盗,吃东西跟抢一样,吭哧吭哧,眨眼的时间将羊奶喝了个干净。

喝完以后舔舔嘴巴,还是感到回味无穷。

巧巧早已帮着如意做好了饭,红烧肉,白面馍,如意跟狗一样,吭哧吭哧吃着饭。

巧巧端着脸盆说:“如意哥,这狗娃子它妈也真是个马大哈,咋就把自己的娃娃给弄丢了?你说,它会不会真是个狼娃子?”

如意一边狼吞虎噎,一边道:“你听王天昊胡说吧,他就是个神神叨叨的人,从前做野狼,现在看啥都像狼。”

“那万一真是个狼娃子呢?”

“狼早就灭绝了,黄狼群早就迁徙了,白狼群也被海亮叔引进野狼谷,杀了个干净。这就是条狗!你放心喂,喂大了,正好帮着我们看羊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