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 蛤蟆山的蛤蟆(2/2)

“要不,给您单独卷一根?”赵长山好奇的看了看我,询问我的意见。要说自己卷烟,伙计们,这可是门手艺,不是谁能都能卷出一颗好烟的,这手艺现如今估计已经失传了,或许在农村还能看见上了岁数的老大爷闲暇时给自己卷颗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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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不,我闻闻味道就行,你这劲道太大,年轻人撑不住。”说着,赵长山自己给自己点上,这当年老支书的范儿依然不减。

深深吸了一口,屋内立刻充满浓浓的烟味,你还别说我蛮喜欢这个味道,纯啊。

“老板,此次来有事相求,您要有空随我们回去看看吧,去年把铃铛挖出来卖给你,今天那条河道干涸了,我们全村人的吃水都成了问题。事情出的突然,我本来是不想管这件事,没人能赖到我们头上,可是这做人得有个原则和底线,这种损人利己的事情,太造孽了。”

“我明白你的意思。”

周庸急促说道,“老板,你到了之后千万不敢说我挖铃铛这件事,要不然让我们村的人知道,我还怎么活人呢。”

赵长山急了,怒斥道,“住嘴,这会儿你还想着这事情。”话没错,可是不能这么说,这么说就有点太直接了,这是你求别人帮忙,不是别人求你帮忙。

我笑了笑,“我还没答应要去呢。”

赵长山脸色有些不好,“我赵长山这么多年,如今多半截身子已经埋入黄土,要不是为了外甥的事情,我这把年龄在家里享清福,现在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我只是不想亏人,不是造孽。”说到这里,叹了一口气。

要说这老舅赵长山也是有故事的人,当年农业社学大寨,他当的是大队书,记,缺德的事情没少做,那会儿大家吃大锅饭,别人连肚皮都填不饱,农业社杀了一头猪,自己家里的人随便吃,放开吃,白面馍馍大碗肉,这还倒比没学大寨之前的生活过的好。

强取豪夺,不择手段,背负一身的骂名,虽然老天爷没有报应,老头可能活到现在这把年纪,也对人生有了顿悟,迷途知返,他想在自己入土之前做几件好事,好让自己死后多几个抬棺的人。

有些人做了一辈子的好事,突然在临死之前做了几件坏事,人们对这个人的评价立刻就变了味道,绝对会认为之前的好事都是装着的,这是很显而易见,也是很平常的一件事情。

相反,有些人一辈子穷凶极恶,坏事做尽,却在晚年的时候做了几件好事,人们会说这个人其实是个好人,最起码能够迷途知返,不乏人们对他的尊敬。

这个道理也正好决定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好人不长命,坏人活千年。

“老板,我一辈子没求过人,这次我为了我的外甥求你了,您跟随我们一起去看看,这河水干涸可不是小事,这决定着我们一村子人的生死存亡,对您来说,也是一件大功德之事,届时我一定会推广老板您的名声,我们那里古墓众多,有什么好东西一定拿到您这里来出手,您看如何?”

我不是不去,我很讨厌他这种倚老卖老的姿态,都求到我跟前来了,咱能不能放软一点。后来想想,这也不怪人家,你试想一个人当了一辈子的领导,对别人吆五喝六,指挥这个指挥那个,他能那么容易对别人弯下腰子来吗?纵然他们心里明白,是要求人,可是姿态已经深入骨髓,跟人的性格一样,难以改变,不然那些老干部为什么都趾高气扬,说话不可一世呢。

罢了,相互理解,我也是个年轻人,以后的路还长。

“好吧,这样,我回家收拾收拾,咱们一同出发。”

周庸一听我要去,脸色突然愉悦起来,最起码有了希望,如果到时候不是因为这个铃铛所引发的事情,周庸晚上睡觉也就安稳了。

立刻回去知会了干爸干妈。

“邪琴,那你小心点,早去早回。”

“行,我知道了。”

他们村在我们省一个叫白县的地方,通往蛤蟆村都是土路,比起我们村都还差一大截,下了雪一消融,我的乖乖,烂泥粘在鞋上面甩都甩不掉,要不是我穿了一双运动鞋,恐怕泥都把我鞋子粘了去。

我们从一个路口下车,往他们村子走足足要八里路,这么烂的路本来说让拖拉机来接,可是那会儿的拖拉机又不是现在的大家伙,什么东方红860,什么1000,那家伙就跟个坦克似的,还怕你这路,现在村里的拖拉机都是小型的延安180,这路很容易陷进烂泥里去,这倒还更加麻烦了,到底是人推车,还是车拉人,倒还不如开着11路汽车给回家走吧。

走到梁子顶端的时候,我环顾了一圈这里的地势形态,虽然碑匠的主要职业是刻碑,可是职业碑匠由于多年不断学习钻研的原因,对这玄学命理之学自成一套。你刻碑肯定不能随心而欲,要因地制宜,什么情况选择什么样的碑,其实到现在我才发现,最难的不是刻碑,而是怎样分辨当下的情况。

这个村子叫蛤蟆村,我估计跟这山体的排列结构有关,这大山此起彼伏,站在梁顶眺望,很像是一只蛤蟆。而我所站之地,就应该是蛤蟆的背部,山下便是蛤蟆村。站在此处,前方南北皆有一道岭子,是蛤蟆的前足,而东边只有一道岭子,这就说明,这蛤蟆是三只腿。

正前方那个大梁子,鼓起的山包就是蛤蟆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