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2/2)

面对这样致命的问题,他的嘴唇在发抖。抑郁症不是有自杀倾向吗?林子粹承认了,一年前,妻子在家里的浴缸中放满热水,割腕自杀……在她断掉最后一口气之前,正好有个同为家庭主妇的闺蜜来看她,才救了她一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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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问她现在还想死吗?林子粹犹豫片刻后点头。

对于一心求死的人来说,让她受折磨般地活在这个世上,不是一件更残忍的事吗?也许……请不要害怕,我们这么做,也不过是帮她实现自己的心愿!

我看着窗玻璃照出自己的脸,白皙的皮肤竟然像圣母,简直头上要发出光环了——所以,这不能算杀人,不是吗?

林子粹问我是不是自认为反而在救人。把一个女人从煎熬中解救出来,让她没有痛苦地离去,同时也让她的丈夫得到自由,简直是个拯救者!他说还不够了解我。是啊,我也不够了解我自己。

他劝我清醒一下吧,就当刚才那些话,全是无聊的玩笑。

而我勾在他身上,抓紧他冰冷的手,放到我的肚子上说,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他。他是个聪明男人,手指都颤抖了。

没错,我怀孕了!

从这一刻起,我们开始酝酿杀死他妻子的计划。

其实,我之所以想要杀了程丽君,还有个林子粹所不知道的原因——我怀疑我妈妈的死,虽是工作中的意外,却可能遭受了性格怪异的女主人虐待,她必须为之付出代价。

反复设计各种方案,甚至在卧室模拟血流遍地的情景,我用鸡血来代替人血,再艰难地用拖把与毛巾擦干净,以免警察发现蛛丝马迹。不过,这种暴力行凶的风险太大,万一失手连自己性命都堪忧,希区柯克的杀妻电影《电话谋杀案》,结果凶手反而被女人勒死了。

最好的方法,就是几乎不见到一滴血,让人误以为她是自杀的。

林子粹说妻子每晚十二点准时睡觉,会吃大剂量安眠药——我不是没想过在药里动手脚,但长期服用安眠药的人自然很小心,吃错药的可能性极低,如果硬往她嘴巴里塞,即便成功也会留下痕迹。

但是,在她吃药睡着以后,据说是打雷都惊不醒的,直到次日天明八点自然醒。

若不能入口,则只能入血——五月的一天,我们在海滩的夕阳下散步,林子粹突然冒出一句。

我冷冷地注视着他的侧脸,追问他刚才说了什么。

而他茫然地耸肩,我没有继续问下去,却在心里反复地思量——入血?

忽然,我看着一大团燃烧的落日,挽住他的胳膊,凑近他的脸,几乎紧贴在一起,抬起手机自拍了一张。

看着手机屏幕里我俩的自拍照,他的表情却有些尴尬,当我说要把照片删了,他却摇摇头就说给我留个纪念。

这是我和林子粹唯一的合影。

眼看着斜阳把海水染成血色,我们两个在沙滩留下的脚印,转眼被海浪淹没冲刷,我却想到了注射杀人。

虽然,这种方法罕见而麻烦,却干净利落而毫不痛苦,许多自杀案例都有过。对于长期患病打针吃药的人来说,或许早就习以为常。

两周后,我提出计划——利用针筒和致死剂量的药物,趁他妻子在凌晨熟睡,潜入卧室肌肉注射,几分钟就能杀死一个人,伪装成自杀。法医虽会检测出死者体内有安眠药,但许多自杀者为了确保成功,也为了减少死亡时的痛苦,往往同时也会服用安眠药。

林子粹却担心,妻子死后,他将继承遗产,成为最大的受益者,警方首先会怀疑他。

看着林子粹阴沉的面色,我能清晰地听到自己牙齿间的战栗声,仿佛他已被戴上手铐,随着囚车押往刑场执行死刑——同样也是注射。

必须要有不在现场证明!

但这个太难了!我不可能为他作证,更不能让任何人知道我的存在,否则……

沉默半晌,屋里安静得能听到心跳声,我突然抱紧他,咬着耳朵说——我去杀人!

我真的在“咬”,牙齿几乎要把他的耳廓撕下来,他惊慌地将我推开,捂着耳朵说:小心!别留下伤痕!

杀人那天,他可以去外地开会,跟许多人在一起,保证有绝对的不在现场证明,而我去他家杀人!

他把我推开,就要穿鞋往外走,我拽紧他的胳膊,触摸他故意不戴婚戒的左手无名指。

林子粹说不能让我为他冒险犯下杀人罪。但我不怕。他说自己怕得要命。

豁出去了,我板下面孔说:我以前杀过人的。

说完这句话就后悔了——他会不会对我充满恐惧,再也不敢躺在我身边,害怕哪天我就把他给杀了?

杀人不是开玩笑。

眼前闪过七岁那年,老宅的天井里,小白被爸爸砸到墙上,脑浆迸裂鲜血四溅的画面。回头看着窗外的天井,墙头伸出茂密的夹竹桃,似乎也渗透出莫名的血来。

我茫然地倒在地板上,伸开四肢面对着天花板,一如此刻我面对着楼顶上荒芜的天空。

六月,杀妻计划实施。

先购买几支训练用的针筒,又从护士学校弄到一本专业教科书。我故意淋雨着凉感冒,把病情说得很重,专挑男医生撒娇发嗲,让他给我开药打针。我在注射室坐很长时间,打屁股的自然不能看,但仔细观察手臂上的肌肉注射——这才是我准备杀人的方式。

不过,别人给你扎针,跟自己给自己扎针,针孔的部位与角度完全不同。于是,连续两个星期,我在家反复训练用针筒扎自己的上臂,代价是难以忍受的疼痛,以及一个月不能穿无袖的衣服。

我去过他家踩点,悄悄躲藏在角落,把进入别墅区的路线,包括怎样打开房门都熟记于胸。他给我画了家里的草图,告诉我哪些东西不能碰,如何最快地找到卧室,以免在七八个房间中迷路。

那个凉爽的午后,隔着茂密的树丛,我远远看到四个女人,坐在别墅花园里喝茶。她们的年龄都相仿,看起来都像是家庭主妇,看起来穿着体面生活优渥,戴着金银首饰,身边放着LV或爱玛仕的包。

反复辨认过程丽君的照片,我一眼认出了她——虽然她才是主人,却坐在最不起眼的位置,随意地绾着头发,穿着丝绸睡袍,看起来有些虚弱,目光散淡地仰望天空。她也不算丑,中人之姿罢了,若非上市公司的女继承人,林子粹怎么可能成为她的丈夫?

另外三个女人,有个明显是产后发胖,面孔有些浮肿。还有个看起来过分显老,烫着一头方便面似的短发。只有一个尚显年轻,保养得有些光彩,像个美少妇。

她们在说什么隐秘的话题?反正林子粹也不在家。程丽君的神色有些慌张,不慎打翻了一个茶杯。

虽然,我有着比她们年轻迷人的种种优越感,但更自卑——她比我有钱,有钱得多,她的钱也来自男人,但是她的父亲。

还有嫉妒。

她是他的妻子,而我算是什么?女朋友?情妇?小三?姘头?

对不起,杀了你,这一切都会解决,他是我的,而你的——也是我的。

杀你的时间,定在了6月22日,凌晨一点,这天也是我的生日。

提前一周,我才去购买真正的杀人工具。

早已做了充分准备,耗在网上查看各种药理学与毒理学论文,甚至去了几趟科技文献的图书馆。药店里可以买到两种非处方的注射药剂,分别是治疗皮肤病与妇科病的,但如果把这两种药混合使用,并且剂量翻倍的话,即能迅速致人死亡。

我总共跑了三家药店,购买齐了普通的一次性针筒、两种不同的注射药剂——每一样都要了发票,这在计划里是非常重要的。

全程我戴着口罩与墨镜,根据林子粹提供的妻子近照,穿着与她相同的一套衣服,把自己弄成类似发型——出门前照着镜子,简直就是那个女人翻版,我们的身高体重都差不多,我可以叫你一声姐姐吗?

为什么这样做?自然为了迷惑药店职员,让人觉得来买药和针筒的是程丽君本人。而在同一时刻,林子粹正载着妻子行驶在高架上,无人能证明她不在药店。

再过七天,我就要杀死镜子里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