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与离歌——番外 第一章 见,雪(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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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地上坐着的她赶紧把她拉了起来。
但,我没有理她,自顾自的走路,她站起来拍了拍裙子,然后问我为什么不说话?
我还是没有理她,那时候的我,毕竟性格如此孤僻,就这样,我一路走,她一路牵着我的衣裳。
那时候懵懵懂懂的我们,拥有的便是最真最纯洁的友谊。
终于,我有点累了,反倒被她拉着走,她把我拉到一个卖棉花糖的地方要了一串棉花糖递给我然后气我:“呐,给你的,谢谢你,这是报答从此以后我们两不相欠”
说实在的,当时很生气,因为我觉得她这是在侮辱我,我一把接过她的棉花糖向地上砸去,没有理她便自顾自的走了,她蹲在地上喃喃道:“你这个人怎么这样啊…;…;”
这个女孩儿,我从未想过以后会跟她再有什么瓜葛,看她的穿着就知道是有钱人家的孩子,我根本也没想过要跟她做朋友。
后来我终于有了自信结果你却早已不在原地。
花儿若是没人赏,它自己仍会开,酒若是没人劝,你仍然会喝,只有一群怕孤独的人,才会凑到一起热闹,你根本不需要这些,你只要自己一个人呆着,比什么都好。
我捏紧手里的五十零两毛钱走向了小卖部,96年的铅笔有一毛的有五分的,我买的五分的,四支节省一点可以用一学期。
父亲还在时就时常教我写字念书,教我礼义廉耻,所以从小比一般孩子懂得多得多。
我的家,就住在这座繁华城市的边缘,是农村和一个小镇的结合,回家必经的那条小巷我永远不会忘记那里面究竟有多少老鼠,那时的我到底有多害怕,经过什么血腥味蔬菜味都有的菜市场,和两旁满是麻将馆茶馆的街道,我极力的跟所有人赔不是。
因为我们家欠了他们的钱,所以我需要遇见他们就道一下歉以此让他们理解一下,有时候实在说不过去便说一句这月月底会还一点。
偶尔遇见几个泼皮,我也不去理会他们,他们也总是恐吓再不还钱就把我卖了。
走到那家麻将馆外的时候我总要进去拜一拜,那个人,是我家欠钱最多的大债主,我和母亲从来没有从那里得到过一丝丝的尊严。
进去以后乌烟脏气的环境和麻将响亮的碰撞声让我厌恶不已,那些人随意的骂着脏话,把脚放在椅子上,我一直走到最里面的房间,永远坐在窗边的那个大光头,和她身边永远站着的一个妇人,我进去说:“叔,这是这个月的五十块钱”
那妇人尖嘴猴腮的,以极其刺耳的声音说道:“哟,怎么还是这么少啊,上个月你妈不是说了要加点儿嘛”
我挠了挠头,那个地方没有凳子坐我就尴尬的站在那里,我说:“婶儿,我妈说这个月实在拿不出太多您就将就一下行吗?”
那妇人尖酸刻薄的说了一句:“还不起就不要借,也不知道当初你那死鬼父亲没钱还借什么钱,搞得我们收不回来,你们家真是该世世代代穷一辈子,你那死鬼父亲,现在恐怕早死了”
那时候,我不记得当初我小小的拳头捏的有多紧,不知道我到底用了多大的力气把手都以至于捏抽筋了。
接着那个大光头摸了一下他的头,他一张嘴就是满嘴的油味,烟味,他说道:“照你这么还,那几十万岂不是还到我死都还不完?”
我尴尬的说:“叔,不是,您大人大量多担待,谁不知道这方圆几里您老人家宰相肚里能撑船呢”
我不知道我是何时开始学会阿谀奉承的话的,与我同龄的孩子,他们大多拉着妈妈衣裳撒娇,或是几个结伴一起玩泥巴要啥子。
那光头很满意的点点头说了句“行了,下个月多拿点儿,走吧”
这句话就像是当当朝天子特赦罪大恶极的杀人犯一般,我急忙跑出了这间房,望着大堂里的茶壶,我咽了咽口水,走了出去。
为什么不去喝吗?还记得小时候,那还是在三年前我三岁的时候,妈妈带着我去还钱,我由于口渴拿个杯子倒了里面的一壶茶叶水来喝,那妇人抬手就是给我一耳光,说我好不害臊。
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到了那条破烂的老街,我推开了这条街里最破烂的老房子,(后来我9岁以后住的楼房是我家一个亲戚去南方时说闲着没用就留给我们住的)。
我开始生火准备烧饭烧菜,现在恐怕也找不到哪一个六岁的孩子会做这些的了吧。
大锅里的水我端不起就用小碗一碗一碗的挖出去,灶台太高我就垫一个高板凳上去,这些都做好之后我就等着妈妈和外婆晚上回来吃饭。
闲着无聊我就出门玩儿,这时候邻居家的孩子都结伴而行到那颗田埂上最大的大树那里玩儿。
我也便去那儿玩儿,他们有的在玩儿办家家,有的在玩儿泥巴有的在玩儿弹珠,那个时候还不叫cosplay,我们只知道叫办家家。
你演爸爸我演妈妈,那时候的男孩儿演爸爸就会叫喜欢的女孩儿演妈妈。
但在于我来说,这些东西都是幼稚至极,这里就像一个小小的庙会,是孩子们的乐园,因为几乎全村的孩子都在这里玩儿。
我亲眼看到一个男孩儿对另外一个女孩说:“我演爸爸,你演妈妈”另一个男孩就说“那我呢?”那个男孩就说:“你演儿子”
那孩子当时就不干了说:“不行,我演爷爷你演爸爸”于是他们俩就厮打起来,我在一旁看着觉得实在好笑。
不过我身为一个男生最喜爱的,便是他们从田野里,后山坡上抓来的蛐蛐儿,把他们放在一个透明玻璃罐里或者一个大碗里,他们就开始斗,谁赢了,那个蛐蛐儿就是今天的蛐蛐儿王,至于那个蛐蛐儿的主人,也自然会受人拥戴,那个被打输了的孩子总是有些不服气,约好第二天再来。
第二天便会产生新的蛐蛐儿王,但很快第三天又会有新的挑战者,来来去去,如此反复。
戏班子也是有的,几个合得来喜爱戏剧的孩子,便去村东头李老汉家借得几幅胡须自己做几杆长枪,他们在上面演,我就在下面看,我想,这便是我童年之中最大的乐趣了。
我并不是一直都没有朋友,从记事开始没多久,我家旁边就搬来一户邻居,有一个有一点黑黑的的小孩儿,他常坐在他家门口,每次我牵着妈妈或者外婆的手回家时我总能看见他,每次去那颗大树下也总能看见他,那时的他跟现在的我一样,总是一个人孤孤单单看着别人玩儿游戏却从不肯加入。
“你像一个伫立在人群中的石像,平静且孤独”
那时候父亲也还未走,家里的生活也不像现在那么紧张,因为父亲自小教我念书识字的缘故,所以我时常拿他的钢笔来玩,那个年代的钢笔可是罕见之物,而我父亲就有一支,我感觉我很骄傲。
记得那天是带着钢笔出门的,炫耀了一番回来时便不见了,我知道后大惊失色,浑然不知该如何是好。
也不知道小时候哪里来的这么多鬼点子,我突发奇想把家里的长凳和小凳子摆到门口,把以前那篇没用钢笔写完的字放在长凳上,我望了一眼旁边门槛上的他。
果然,天黑妈妈回来后看不见爸爸钢笔便厉声质问我笔去哪儿了,我便支支吾吾的不肯出声,但妈妈拿出衣架的时候我心里就彻底崩溃了,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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溃了,我说是隔壁的那个小孩,我写字的时候写到一半就想去玩儿一会儿,忘了收钢笔,结果回来的时候钢笔已经不见了。
母亲叫我拿本子出来看,我只好乖乖拿出来给她看,看完以后她便带我去隔壁家敲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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