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四七章 畅谈(2/2)

正是因为改革时前期实践时间长,如何定位,显得很重要,如果真如舒城建议实行,改革的时间上,很有可能缩短三到四年!

“嗯,你在文章中还指出,部分运营模式,不能沿用铁建的,能具体说说吗?”付中华问道。

舒城顿了顿,开口道:“付总你应该知道,在八十年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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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我们工程单位,只是路局的一个部门,称之为工程部,当时根本就没有施工队一说,也没有监理,我们施工的工人,都是路局内部的,一条铁路下来,从管理到施工,都是我们自己的人,钱也是我们自己赚!”

这种模式,是国内最早的铁路营运模式,根本不存在工程局这么一说,现在的工程局,都是之前路局一些工程队组建而成,专门设立的。

“这个当然清楚。”付中华道。

“我的意思也很简单,我们公司改革的时候,指挥长承包工程,公司提管理费之后,剩余的都下拨到指挥部,也就是铁建这种管理模式。但是我们和铁建不同之处在于,他们还是使用劳务分包队伍,可我们不再使用劳务分包队伍,我们拿到工程之后,自己施工,对于现场的民工,我们采用局指支付工资,对于积极向上,干活出力的民工,还可以做为公司的外聘人员,后期还可以考虑,局指负责这些工人的五险一金,为他们提供保障,我觉得这样一来,工人们肯定会努力干活,干好活。”舒城道。

舒城让付中华消化一会,继续道:“而且由于这些外聘的民工是长期给单位干活,各方面的技能都很熟悉,时间长了,指挥长或下面项目分部的经理,对下面这些人的能力也有大体的了解,抢工期之类的活,心里大体有数,再也不用担心,因为施工队管理差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或出现一些不必要的工程质量事故!”

其实舒城的想法就是把民工也编入公司队伍里面,但是不算正式员工,只是外聘成员,虽然说是外聘人员,后期却给他们提供五险一金保障,而且签订长期合同,给民工安稳的工作环境,不担心干完几天就被辞掉。

当然,项目部对这些人也要考核,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加入外聘的队伍,如果每个人都加入,那么肯定会出现散漫的人。

舒城要的,就是那种竞争的意识,干活好的才纳入项目部外聘资格当中。同时,对于纳入的外聘民工,也要定期的进行考核,发现不达标或懈怠,不努力进取的民工,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开除外聘人员的资格。

舒城相信,只要经过这一系列的考核,很多民工都会好好干活,毕竟大部分人,都比较本分,更何况项目部还帮忙交五险一金之类的,对他们来说,好处不少。

其实这种办法,的确有实践过,最终却因为很多关系户,混了进来,国内体制是这样,有些时候还真没法完全避免这种事情发生。

同时也加重了项目部的负担,有利有弊,舒城也在想,如何更好的解决这些问题。

前期之所以取消这种模式,也是考虑到这种弊端。

听到这的时候,付中华明显皱起了眉头,沉思片刻,道:“舒城,你有没想过,这种模式一旦发展到公司里面,给公司造成多大的支出压力?”

毕竟付中华考虑的是像铁路三十一局这样的局公司,而不是项目部,一旦这种模式成立,相当于铁路三十一局无故多了数千的工人,还都是外聘的。

“付总,一旦在某一个局公司推广,局公司只管提管理费,那些工人的五险一金之类的,还是下面的施工指挥部负责,和公司没有直接关系,而且工人签合同并非和公司签订,而是通过先和一个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公司和局公司下面的施工指挥部签订,工人和施工指挥部,没有直接的关系。”舒城回道。

这也是为了避免麻烦,一旦这样签订,到后期,下面的施工指挥部实在接不到工程,或者没有赚钱的工程,他们完全可以让外聘人员回家,和正式员工一样的待遇,但是施工指挥部按照劳动法,该补偿的还是要补偿。

一旦有了工程,又可以召集这些人来上班,其实不止外聘成员,铁建单位的正式员工,都是这种待遇,没工程了就回家待着。

“如果没有了劳务分包队伍,那么施工单位要使用的机械如何处理?”付中华道。

尤其是一些施工桩基的旋挖钻、盾构等大型机械,花费资金太多,一个指挥部,根本没钱买这些东西,加上下面没有劳务分包队伍,这些工程,根本没法施工。

“这个也很简单,局公司可以自购一些,然后以出租的形式给下面的施工指挥部,施工指挥部在分配到下面的项目部,局公司负责收取租赁费便可以了。如果下面的施工指挥部有了足够的资金,还可以自行购买机械设备,这样的话,下面的施工指挥部,只会更加赚钱。”舒城道。(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