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你挟持我做人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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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昕儿听得这话,也不再说什么了,又规规矩矩地拿起筷子埋头吃起了菜。
就在这时,一个前胸挂着电吉他,后肩背了一个背包,作流浪歌手打扮的年轻人弹着吉他往我们这桌走来。
“莫名,我就喜欢你,深深地爱上你——”
从他那还有些跑掉的歌声里,就能听出这家伙不是一个专业的卖唱者。
“帅锅,要不要点首歌,送给你旁边的这位美女?”
流浪歌手笑着走到我面前,一脸虔诚地问我道。
林昕儿见她上衣肮脏,下身的牛仔裤还有几个破洞,不禁用手扫了扫面前的空气,摆出一副厌恶的神情。
“你有没有拿手的歌?”
刚才那首歌实在不敢恭维,但我又想点首歌给林昕儿撑撑场面,于是就盯着这个披了一头长发的流浪歌手,很是认真地问了一句。
“我还会唱《秋天不回来》,《再爱我吧》,《求佛》——”
“卖唱的,你会不会唱《十八摸》?”流浪歌手还没有说完,离我们足有两米远的十二号餐桌的一个大光头忽然淫笑着朝我们这边问了一句。
“大哥,那个我最在行了!”流浪歌手见大光头将一张二十元的钞票举在亮光下,慌忙弃了我们朝大光头狂奔而去。
“那你先唱两句我们听听!”大光头一摸油光的脑袋,又端起杯子跟旁边戴了一根大金链子在脖子上的毛寸头喝起了啤酒。
流浪歌手瞅着桌子上的二十元人民币,弹着吉他的调就开始吼道,“伸哪伊呀手,摸呀伊呀姊,摸到阿姊头上边噢哪唉哟,阿姊头上桂花香——”
虽然声音不是很好听,但却十分搞笑。
大光头放下酒杯后就哈哈大笑道,“对对对,就是这个调!你给我唱完!”
“大哥,先给钱再唱的。”流浪歌手唱了几句后忽然不唱了,大光头有些不高兴地问,“尼玛的要多少钱啊?”
“不多,十元一首!”流浪歌手呵呵笑道。
“麻痹的,老子这里放的是二十啊,拿去找钱,找了赶紧唱!”
大光头从座椅上站了起来,故意拉了拉他的大裤衩,又将钱摆到了流浪歌手面前。
就在这时,我看到两名假意托着酒盘,却全神瞟着流浪歌手和大光头的服务员向十二号餐桌慢慢靠拢。
“好勒大哥,感谢您赏光,这是找您的十元人民币,请您收好!”流浪歌手接过钱,看也不看,直接放进鼓鼓的裤带里,又从里面摸出一张看似十元的票子递到大光头手上。
大光头正准备将其揣进裤兜,两个服务员忽然扔了酒盘,一个猛然摁住流浪歌手的脑袋,一个抓住大光头的手;与此同时,坐在距我们三四米开外的十三号桌的两名男子迅速提枪冲到了两人面前,一人高声叫道,“不许动,谁动我特么打死谁!”
还坐在香园吃饭的五六桌人见有人动起了真枪,以为遇到了劫匪,一个个吓得魂飞魄散,离得远的纷纷夺路而逃,离得近的则趴在了桌子下面。
我们十一号桌离十二号餐桌也就两米来远,如果发生混战的话,最先受伤的肯定是我们。
万凯母子又是呈一条直线似的与流浪歌手斜对着面的,因此这种突发事情发生后,这对母子率先趴到了桌子下面。
我看到万凯的举动不禁愕然:尼玛,还是特种兵部队出来的?真给部队上的人丢脸啊!
“大家别害怕,我们是武警部队的缉毒警察,正在抓捕交易毒品的罪犯,现在毒贩已经被抓住了,你们继续用餐!”
直到乔装改扮的四名缉毒警给三人带上手铐,我们才如梦初醒:原来那流浪歌手是毒贩乔装出来的,怪不得歌声还有些跑掉勒;而那个大光头,显然是带着毛寸头来买货的!他们肯定做梦也想不到,他们看似神秘的交易,居然被我们英勇的武装警察给识破了!
正当我们准备为四名英雄鼓掌时,一个着传菜员服装的小青年忽然将十四桌一个戴眼镜的少女抓到灯光下,他用一把锋利的匕首抵着少女的脖子猖狂地叫道,“赶紧把他们三人放了,再给我们准备一辆越野车,不然我把她杀了!”
“可可,我的女儿啊!”小青年刚吆喝完,十四桌的一个胖女人立即就痛苦地哀嚎了起来。
“别过来!再过来我真杀人了!”小青年见胖女人不要命地往自己的面前冲来,他左手匡住那个十二三岁少女的脖子,右手将匕首抵得更紧了。
此时,美少女吓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有大把大把地流着眼泪。
胖女人见小青年近乎失去理智,慌忙坐到地下哭了起来。
“你别乱来,有什么话咱们慢慢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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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说!”提枪的一个武警仔细地瞟了带刀的小青年一眼,却没有发现战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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