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一个母亲的愤怒(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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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的两天时间里检察院没有找到人,东港分局也没有找到,金慧娴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不知去向。就在人们以为她很有可能自暴自弃地再次选择自杀时,一个噩耗传来。

杀人了,杀人了,金慧娴开始杀人了!

一个男孩的家乡把电话打到了东港分局,接到报警以后几乎是全员出动,满城搜捕金慧娴。我乔装去了一趟医院,那个男生挨了一刀但并没有生命危险。孩子的母亲是一名老师,父亲做一点小生意,家境不错。在医院里他们情绪很激动,骂金慧娴是个杀人狂魔,这种女人就应该拉去枪毙。连同床的病人、医生和护士也都这样说,这个疯女人太凶残,怎么连一个孩子都不放过?

我很悲痛。

人们只看事件表面,却不知道这背后到底隐藏着多大的悲哀。你们况且知道心疼自己受伤的孩子,那金慧娴呢?她已经被剥夺了去疼爱自己孩子的权利。我知道作为一名警察,我应该乐观角度去处理案件,而不是以自我主观意识去分析判断,但正因为我是一名警察,就更不应该包庇事实。

一个悲愤的母亲就这样变成了一个嗜血狂徒这是一个社会的悲哀,归根究底是谁一手造成的呢?明明可以妥善解决,却因为草率与自私将一个女人推上绝路。

受害就一定可怜,凶手就一定可恨吗?

断然不是。

当一个故事追究其本质是,我们很难说清谁对谁错。

我和米娜说,不论如何一定要找到金慧娴,不能让她一错再错。法律神圣,不可逾越,虽然有人为原因的纰漏,但不意味我们国家的法律是不公正的,也不会不给她一个公平处理,至少,我们一直在努力。

恰好今天,我接到了邢院电话,他说,他已经将我写的材料提交给了省高法,上面的人下令积极彻查此案,务必要给金慧娴一个公道!

公道二字已表明省高法的立场,明智的人都会知道这里面是有冤屈。

我打了无数次她的电话,并开始懊悔自己在火车上的行为。我关上了她希望的门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她自己关上了自己的门!所以,她没有接听我的电话,一意孤行。

“你带上相机跟我走一趟。”

“去哪?”

“大兴律师事务所。”

这是我们市最好的一间律师事务所,却做出了极其恶心的事儿。拿了当事人的钱却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这是诈骗。

到了以后,我们找到了这个律师。

写个人很懂法,问我们要批捕文件。当我把批捕文件亮出来以后,他就傻了眼。一个玩法律的最后折在法律里,这对于一个律师而言是一场灾难,或许还有重生希望,但对金慧娴来说却是一次彻底的毁灭,所以我不会同情他,法律也不会允许。

到了检察院我们就把他拘起来,并在一个钟头以后做了突击审讯。

按照他的意思说,金慧娴一次性交齐了所有的律师费,他们事务所有规定不会因为庭后结果而退还费用。我和他强调了一件事,就是金慧娴缴纳了费用以后,就没有按照流程走过对应的司法程序,法院从始至终就没有开庭,那么他说的“庭后”是子虚乌有的。

我说,这不是他违约的真正原因,是不是有什么人向他施压?

他很犹豫。

我拍桌子告诉他,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律师法有管规定,自己就是搞法律的不会不明白,这对一个律师而言意味这什么。

“考一个律师资格不容易吧?”我说,“人都有犯错的时候,我们检察院也不会毁了谁的一生,我给你一个机会,你替你的委托人也就是金慧娴女士重新提起诉讼,完成你一个律师必须履行的职责。”

做律师的都习惯深思熟虑,所以他开始思前想后。我看了一下时间,争分夺秒,所以我没有给他太多考虑时间,“两条路你自己选,第一我以职责诈骗罪逮捕你,你的律师资格不但会被吊销,还有可能迟牢饭;第二你以你当事人名字重新提起诉讼,我向你保证,对你之前所做既往不咎,我希望你在我走出去之前,给我一个答复。”

我起身,收拾东西,然后大步往外面走。

门刚打开,他的声音就传了过来,说他同意了。我心满意足地微笑,把保证书递到他面前,“好好看看,上面写得很清楚,只要诉讼结束就会自动失效。”

“我签。”

他提起笔在上面签了字。

“半个钟头内整理好材料,我会让人跟你一起去法院。”说完我把米娜拉到一旁,吩咐让她走一趟电视台,多约几个记者出来跟踪采访,把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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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事情闹得越大越好。

米娜微微皱眉,担心,“这太危险了吧?”

“媒体是人民的眼睛,但因为我们这些部门的不透明化而变得浑浊,所以网络上才会胡猜乱想,众说纷纭,只要工作透明化媒体也会变成一把利刃,这也是杜绝谣言的唯一有效办法,我这是在帮他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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