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章 金子一样的感情(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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偌大的江家别墅,两拨人相对而立。

年轻的男人虽然冰冷着脸,眼中确实满满的担忧与关心,站在她前面的女孩挺直着脊背,双拳握的紧紧地,仿佛要用这样的方式给自己力量。

与他们相对而立的是一个优雅贵气的中年妇女,穿着改良款中袖修身墨绿色绣花旗袍,良好的质地、合适的剪裁以及优秀的工艺,将女人玲珑的曲线美展露无遗。

中年妇女跟女孩有着相似的一双眼,虽然眸色不同,但同样的清澈剔透,仿佛透过那双眼睛能看到全世界。

然而当两人对视的时候,那种剔透变成了浑然的纯粹的颜色,浑厚的仿佛透不过一丝光线。

乐小汐认真地看着林晚晴。

这个在她的生命里完全陌生的女人,却是让她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在她过去的二十多年里,这个女人完全没有参与,甚至连个脚踪都没有送,可现在她就这么突兀又强势的插进她的生活中,强势的宣布:她是她的母亲,而那个跟她相依为命二十多年的女人,则是一个人人厌弃的坏女人。

乐小汐不怨任何人,更不恨任何人,不管是乐妈妈还是林晚晴,她对她们抱着同样的感激。如果不是林晚晴她就不会来到这个世界上,如果不是乐妈妈,她就不会在爱的沐海洋里度过这么多年。

空气中充斥着一股淡淡的莫名味道,说不出的感觉。

乐小汐静静地看着林晚晴,“我不知道以后该怎么称呼林女士,但是我想说,不是只有你们那样的人感情才是珍贵不容分割的,其他卑微的、廉价的、像是蚂蚁一样努力的普通人也是有金子一样的感情,纵然生活贫困、纵然不幸像空气一样充斥着生活的每一天,但他们是幸福的,因为有爱、有彼此。”

乐小汐神色间俱是缅怀,“小时候家里情况不好,我经常会纠结是吃肉还是吃大米,妈妈虽然每次都说我是个小吃货,但是每次都会将她吃的药掰成两半,将一天一颗的药量减为一天半颗,用挤出来的那点钱让我既吃上大米又吃上肉。我从小没有父亲在身边,妈妈既做母亲又做父亲,她做着最苦最累的工作,纵然再疲惫劳累在面对我的时候都是一张灿烂的、温暖地笑脸。”

那时候她不懂事,像别的小朋友一样,自我、倔强,想到什么必须是什么,自以为是全世界的中心,却没想到维持她的这份自我的是那个辛辛苦苦的人,她年轻的容颜因为她的任性而染上了白霜,她挺直的脊背因为她的自我而被压弯。

“上了小学后,我开始变得敏感而自卑,因为没有爸爸,总是被同学欺负的哭着回去要爸爸,妈妈那样坚强的一个人却因为我的无理取闹而默默抹眼泪,年纪稍微大一点,我开始进入叛逆期,自尊心极度强盛但自我能力与心理能力又严重的与自尊心脱节,就像身子与腿处于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更加的敏感、自卑,但同时又渴望得到别人的承认与认可,因为我,妈妈在那段时间仿佛一夕之间老了十几岁。”“再后来我上了大学,也变得正常,可我被男朋友与闺蜜设计不仅被打上抄袭的烙印,更是被赶出了学校,再后来,我浑浑噩噩的生活,过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生活,若不是有妈妈安慰我,若不是妈妈还在,我未必还能站在这里跟您说话。”

乐小汐的眼神由怀缅一点一点过渡为坚强,“我说这么多,不是为了告诉您我生活的有多么的苦,而是为了告诉您,我跟妈妈之间不管有没有血缘关系,妈妈都是我永远不可能坐视不管的人。”因为有的时候,爱与血缘并没有任何关系。

林晚晴听完愣住了,她想起江雅珑知道自己不是江家的女儿的时候破口大骂,在房间里又是摔东西又是骂娘的,甚至还用那样冰冷嘲讽的眼神嘲笑她并不是她的妈妈,这一刻,林晚晴突然有些顿悟,大概乐小汐跟江雅珑之间最大的区别,并不是血脉的不同,而是那个安乐苏,她真的把自己的女儿教的不错?

一时间,林晚晴开始动摇让不让乐小汐去找乐安苏的念头。

乐小汐也不是非的等到她的同意,因此话一说完拉着雷劲琛就要离开。

“小汐。”林晚晴突然叫住她。

乐小汐步子一顿,林晚晴就追上了。

她强硬的拉过乐小汐的手,作势要将一个东西戴在乐小汐的脖子上。

乐小汐下意识的躲了一下。

“别动。”林晚晴轻声道:“这个是你从小带到大的玉莲蓬,也是我们林家的传家宝,传女不传男,你昏迷的时候,它被取下来拿去对比是不是当年我带在还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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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还是婴儿的你身上的那个,现在我给你戴上吧。”林晚晴也知道乐小汐现在对她并没有感情,没听到她连称呼都是“您”或者“林女士”吗?她不会强迫乐小汐接受她。

乐小汐身子一顿,垂下眼帘默不作声的任由林晚晴将玉莲蓬再次戴在她的脖子上。

这个小小的玉莲蓬已经陪伴了她二十多年,现在终于又回到了她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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