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惊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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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汝意原本就封闭在自己空间里,除了下楼吃饭就是挂在线上和网友们交流。他虽然发现女儿多了一个习惯,在晚饭后总会戴着耳机到处走,但他只以为她在听歌——因她并不絮絮说话,偶尔两句,钟汝意也只以为她跟着哼走调了,甚至觉得好笑。

听歌消遣他并不在意,可是仔细观察,才发现女儿原来是有说有笑,有问有答。她站在花盆边上,说:“这么冷,居然开了一朵月季……浅浅的红色。”

又在关窗的时候说:“今天猫儿都没有来呢。”

再到灯光下仔细观察,才发现女儿神态娇俏,眼波流转,双颊绯红。他想起有初小时候,便喜欢玩打电话的游戏,手指绕在电话线上,又想起叶月宾和叶嫦娥一对姐妹,自小教她黄梅戏的身段,教她眼随指尖,指尖轻点,如何叩在那呆书生额头上。

自妻子死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女儿如此容光焕发。

好得很,他咬牙切齿地想,你恋爱了,闻柏桢没有要你,你没有跟缪盛夏,可你终于找到那个人了。

对于叶月宾的死,外人痛苦过,就是一场葬礼;叶嫦娥痛苦过,就是一场春秋;只有钟有初的永恒自伤,令他的痛苦不那么孤单。

他不否认女儿从来是娇俏的,迷人的,和她的母亲一样,是一朵开不败的花。但这娇俏,这迷人,这开不败的花,底下的土壤,正是亡妻的腐烂尸骨!

“我不知道……”钟有初发现父亲钟汝意正出神恍惚地盯着她,“真的要挂了,明天再和你说,拜。”

钟有初将耳机摘下来,攥在手里,手心有些湿漉漉的。父亲从未这样长时间地凝视她,显然是想着什么——一定是要和她说话了。她急急地走近两步,几乎不相信今夜有这样的幸运:“爸,要喝茶吗?我来泡……”

钟汝意开口了。因为许久没有对女儿说话,最恶毒、最嫌恶和最沉痛的语气,不受控制地从胸腔中奔涌而出。

他整个人都气得发抖:“你怎么笑得出来?”

十年没有和女儿说话,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怎么笑得出来。

果然,女儿一听到这句话,所有的娇怯温柔便倏地从那张酷似亡妻的脸上退去。她似是一时怔住,又似一时语塞;似是一时错愕,又似一时震惊。

“是谁?”钟汝意不知道电话那头儿的人是谁,又在哪里,不过现在科技发达,信息迅猛,即使分隔南北极,也是天涯咫尺。

连空气都在变成毒气,钟有初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呼吸,哪里都是错。

“是谁?”

手机和整副耳机骤然跌落在地板上。

她似是一时忘记了如何说话,良久才道:“……一个朋友,父亲刚去世的那位……”

甫一出口,钟有初便知道自己大错特错——这句话中的关键词瞬间将父女俩拉回叶月宾骤死的那个下午。那种孤苦无依、满心悲愤的感觉在今天依然一分未减。

“人家的父亲刚刚去世,你就用这种轻佻浅薄的口气与人通电话!”钟汝意怒极反笑,笑得狰狞,“我看你已经没有廉耻了!”

钟有初脸上失去了所有颜色,苍白得不像个人,扶着流理台摇摇欲坠。她永不诉于人前的秘密,和那些苟且偷生的亲吻与欢愉,决不能共存。

第二天钟有初没有下楼吃饭,叶嫦娥问钟汝意,不得要领,只好上去请教。她想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便用黄梅调逗着外甥女:“哎呀呀,我的美娇娘,为何春情深锁闺阁,为何消瘦不思饭食?……不对,一定是你爸干了什么好事,是不是?”

钟有初背对着小姨躺在床上,一边看书,一边回答:“他和我说话了。”

“是吗?”叶嫦娥心想,这应该是个好现象,怎么闹得这样僵,“他说了什么?”

钟有初静静翻过一页书:“骂我。”

叶嫦娥大吃一惊。钟有初一边翻书,一边说:“实在骂得好,小姨,我昨天睡得不踏实,所以没有什么胃口,你们吃,不用管我,我要是饿了,会自己煮面吃。”

床沿一沉,她手中一轻,书被叶嫦娥抽走放在一边。

叶嫦娥轻轻地拍着外甥女:“有初,做噩梦了?”

是的,她做噩梦了。她已经很久没有梦见过无脸人,可是昨夜他又入梦来。

那脸明明没有五官,却能感觉到专注与疑惑。她困在一副锈迹斑斑的铁笼里,腰腿俱折,血迹斑驳的手指,不停地编织着一件无限长的荨麻披甲。

她不愿意再回忆下去:“小姨,讲个故事给我听。”

叶嫦娥错误理解了她的意思,语气中有些惆怅:“故事?故事没有,事故倒有一件——听说缪盛夏要结婚,娶的是格陵有色一把手的大女儿,有头有面,不过到现在连名字也问不出来,真是奇怪。”

钟有初一下子想起雷再晖的记事簿,心脏又是一阵绞痛。

“是吗?他总要摆酒的。”

“奇就奇在这里,缪家压根儿没有摆酒的意思,到处都在传说新娘子长得很丑,我看缪盛夏这次是遭报应了……不过也不一定,老话也说娶妻求贤淑,说不定人家很贤淑呢?就算不贤淑,也有好靠山……唉,看来我是治不了他的相思病了……”

她喊了两声有初,没有反应,便轻轻替外甥女拉好被子。

钟有初昏昏沉沉地躺着,突然听见楼下有尖锐的吵架声,于是惊醒了。

“老娘还天天来给你这个废物送饭……要不是看在有初的份儿上……你这副嘴脸,我姐能安息吗?对女儿发脾气,你算什么好汉!”

接着便是一堆碗碟破碎,桌椅推拉的声音。钟有初下床,从梳妆台里拿出一个首饰盒。

停了一停,她将首饰盒打开。一回到云泽她就把项链和戒指珍重地收藏,现在反而有些犹豫,是不是要重新戴上。她摸着那琉璃地球,叶嫦娥和钟汝意的争吵声断断续续地传来:“你根本不知道……”

“自私!无知!懦弱!”

她穿戴整齐,走出房间,下了楼梯,父亲和小姨争吵得那样激烈,语言苍白可笑,互相指责和推卸责任,压根儿没有注意到墙角走过的身影。钟有初推开大门,穿过院子,一直走出那个家。

竟然已经是傍晚了,她慢慢地在街上走着,有人和她打招呼,她便恍惚地笑一下:“吃了吗?”

这是生她养她的家乡,不需要任何方向感,她闭着眼睛都能找到那些熟悉的大街小巷——她在这个角落踢过毽子;她在那家店里买过发卡;这里是她的母校,那里是她第一次试镜的礼堂……堤上的晚霞最美,走得累了的她想最后戴着这条项链去看看。

可是初春的晚霞颜色比较黯淡,人影也寥寥,钟有初在堤上坐了几分钟,心想真是对不起了,没法让你看到最灿烂的云泽晚霞。

她摸着脖子上的琉璃地球,沉思了一会儿,便翻过栏杆,沿着阶梯朝堤下走去。现在是枯水期,钟有初足足走了二十多级,才踏到水面。她再往下走,便觉得肋下一紧,已经被人拦腰抱起,转个方向,一气奔上堤面,手一松将她砸在地上,犹不解恨,又狠狠踹来一脚。

钟有初背心上猛然吃了一记,知道在云泽只有那位少爷敢当街踹人,而且踹了还是白踹——那句话怎么说来着?雷霆雨露,皆是皇恩。

“你怎么在这里?”

缪盛夏勃然大怒,指着钟有初的鼻子:“我怎么不能在这里?云泽的天是我的,地是我的,山是我的,湖也是我的!你要在私人地方自杀,存心恶心我是不是?”他急火攻心,又把钟有初拎起来前后摇晃:“再走两百米就有桥,你他妈的怎么不去桥上跳?老子保证不救你!”

“谁说我要跳河?”钟有初甩开他的手,喝道,“我的命是我妈给的,我什么都可以不尊重,绝不会不尊重这条命。”

缪盛夏见她脸带愠色,语气激越,知道所言不假,自己白做了一回英雄,捋捋头发,仍然气焰高涨:“那你好端端地往下走什么,别以为是枯水期就淹不死你。”

钟有初本来就一腔的悲愤与愁苦,被缪盛夏这样搅局,竟然又生出了几分苍凉。就要惊蛰了,越冬的世间万物,到了那一天便会被隐隐春雷震醒,寻寻觅觅,蠢蠢欲动,嬉戏打闹——这本不是离别的季节。

她褪下梨形钻戒,又摘下珍珠项链。它们已经看过她的家乡,给过她最后的温暖:“我只是不要它们了,但是——但是我又不希望它们被送到另一个女人的手上!”

说着,她手一扬,钻戒在晚霞里划出一条弧线,远远地投进湖心。

她是怕扔得离岸边太近,故而涉水前行。缪盛夏没想到她竟然如此刚烈,不由得心头生出一份震撼与敬意。

他左手上也戴着一枚婚戒,那是应长辈要求,与格陵有色的钟家女一起买来充门面的“信物”。

现在毅然摘下来,抡圆了胳膊扔出去,那小小指环击穿水面,还伴着缪盛夏一声暴喝:“去!”

如石崇击碎珊瑚树一般,缪盛夏随即来抢钟有初手中的项链,一争一夺,一拉一扯之间,线断了,珍珠像一把豆子似的洒向湖面,忽忽落水,只剩下那颗小小寰球紧紧地攥在她手心。

钟有初惊出一身冷汗——她怎么能自私至此,将他的世界也一并扔掉。

蔡娓娓带着全家人从西班牙飞回格陵度假,闻柏桢亲自去接。

这女人比上次见时又丰满了些,明明天气还冷,短外套下是色彩斑斓的长裙,两颊晒满雀斑也没擦任何遮瑕霜,走动间一阵阵香风袭人。她丈夫胡安头发几乎掉光,胡子又浓密到遮住嘴,故而不大说话。

三个小孩是混血眉眼,比闻柏桢上次见时长了几岁,如诗如画,好像天使下凡。

闻柏桢情不自禁将最小的女孩卫彻丽抱起来。卫彻丽之前遇到他时还不记事,现在也不认生,一对大眼睛忽闪忽闪,红唇鲜艳,突然猛地在他左右脸颊上各亲了一下,以示喜爱。

“孩子使我的生命完整,”蔡娓娓对闻柏桢道,“你也该试试这种充沛的感觉。”

闻柏桢没有回答,只是将那女孩子一直抱进车里,全程和她用西语交谈:“我的小淑女,请坐好。”

蔡娓娓十几年未回故土,一路上看到两旁街道风光不由得赞叹:“胡安,这是和马德里完全不同的现代美,你知道现代美的最大特点是什么?是会成长。”

她的丈夫不以为然,也不看车窗外的高楼大厦:“马德里的最大特点是永恒,永恒才是完美。”

与胡安的分歧引出蔡娓娓的讥讽:“我倒是忘了,你只爱静止不变的东西。”

正在开车的闻柏桢道:“很少有人能第一眼就爱上这座城市,她美得太内敛,太拘谨,不夺人眼球,她的好,全在细微处。”

蔡娓娓突然用中文道:“不必和他说,他根本就是个焚琴煮鹤的角色。”

胡安不懂中文,也不去追究妻子说了什么。

那抱在父亲怀中的小女孩突然开口道:“爸爸妈妈不吵架,但比吵架更可怕。”

闻柏桢看了一眼后视镜,道:“彻丽,你的中文说得很好。”

望向窗外广告牌的蔡娓娓奇道:“同样一个明星,在钟表广告上薄得像张纸,现在又前凸后翘穿着内衣——可见现在广告商十分不尊重消费者。”

胡安纠正妻子:“不,这才是尊重消费者,可见产品有魔力。”

蔡娓娓丝毫不觉幽默:“哼。”她错过了和格陵一起成长的一段时光,此时恨不得生出周身眼睛来将这座城市的变化都看光,一时啧啧称奇,一时又惆怅满怀。

满腹疑窦,她问闻柏桢:“钟晴呢?上次你就没有她的消息,现在呢?”

闻柏桢手底一紧,方向盘有些滞,他没有回答蔡娓娓的问题。

她丈夫胡安此时插嘴:“每年圣塞巴斯蒂安举办电影节,她都一定开车过去,希望看到故人。”

闻柏桢不欲多谈,转了话题:“对了,格陵国际俱乐部这两天在作调整,我并没有将你们的房间订在那里。”

“什么调整?”

“他们这两天请了一位顾问调整运营方案,”闻柏桢道,“多少会对入住氛围有所影响。”

蔡娓娓无所谓,但胡安却坚持:“据我所知,只有格陵国际俱乐部有西语服务。娓娓,你总不能连这一点都不能迁就我。”

闻柏桢觉察到这夫妻二人之间似有隐情,也就不再废话,将车驶向格陵国际俱乐部。俱乐部里的一名刘姓副经理原来就认识闻柏桢,也知道他的身份,见他带朋友来,自然安排得十分妥帖,先拨派了两名会说西班牙语的服务生贴身打点这家人的行李物品,又将闻柏桢引入一间吸烟室内,恭恭敬敬地点上烟。

“听说雷再晖到了你们这里,”袅袅升起的烟雾中,闻柏桢道,“怎么还有心思应酬我?”

刘副经理一哂:“不瞒闻先生——我已经从无数渠道听说这姓雷的手段非常毒辣,肯定逃不脱,不如以静制动。”

他为格陵国际俱乐部效力二十余年,与当年的阎经纪等人关系匪浅,三教九流都认识些,做的不是台面上的功夫。如今他的作用渐渐式微,股东们早已厌恶他的存在,又恨他拖累声誉,于是重金请出一把利刃来割下毒瘤。

闻柏桢弹弹烟灰:“大不了一拍两散,老刘,拿点儿血性出来。”

老刘的手上确实捏着不少把柄,却是万万不敢擅动的,于是笑道:“闻先生,您这就是开玩笑了,不过,”他若有所思,“那个姓雷的少年得志,着实可恨,我倒是想动上一动。”

闻柏桢想起雷再晖对百家信下过手,自己也有些不喜欢,不由得笑了一笑,不再言语。

一支烟吸毕,两个人出门来。蔡娓娓全家人已经歇下,刘副经理便亲自送闻柏桢下楼。正要步出大门时,门口却停下三辆保姆车,车门一开,先下来两三名摄像师,镜头到位后,十几个青春靓丽,打扮入时的女孩子便纷纷从车上跳下,欢笑着涌入俱乐部大堂。

刘副经理这才想起,今天格陵电视台借高尔夫练习场做选秀节目。他看了几眼,觉得还颇有几个姿色与身材兼备,并不仅仅是化妆和镜头的功劳,正想与闻柏桢谈笑两句,却敏锐捕捉到后者有片刻失神。

他是何等人物,霎时心领神会,顺着望过去,目标已经锁定在那位穿着纯白兔毛短褛,裙不过膝,亮着大腿的女孩子身上——原来是她,刚出道时被封了个“小钟晴”的外号,噱头倒是很足,资质却平平。

不动声色,目送着闻柏桢驾车离开,刘副经理露出一个玩味的笑容——原来父子俩的喜好如此相似。

他心中得意,以为摸到了闻柏桢的脉门,不自觉哼起小调,步伐轻快地走回办公室。

却不防已经有人在办公室中等着他。

那人站在一人多高的书柜前,似在品赏里面汗牛充栋的古籍——那并不是刘副经理拿来充场面的道具。他毕业于中文系,的确博古通今,只是没有用于正道上。

“刘先生!”那人听得门声,转过脸来,明明白白是一对棕与蓝的眼睛,“我已经恭候多时。”

刘副经理立时不痛快,也不废话,大班椅上,悠悠坐定,等他先开口。

雷再晖也在他对面坐下:“刘先生的藏书非常丰富。”

“哪里哪里。”刘副经理轻轻叩着桌面,“鄙人最近正在重读《史记》中的《越王勾践世家》一节,觉得里面‘敌国破,谋臣亡’两句,实在是警世恒言,不知雷先生怎么看?”

“从我手头的资料来讲,格陵国际俱乐部在业界有今天的地位,刘先生居功至伟。”

刘副经理连连冷笑:“不敢当。”

“在我看来,绝对当得起。”

刘副经理听他口吻,倒不像是敷衍,不由得微微坐正了身子,忘记了以静制动的打算:“请入正题。”

“听说刘先生善于见微知著,我有一件事情请教。”

是人都爱听奉承话,刘副经理不免有些得意,但仍然保持警惕:“请说。”

雷再晖跷起腿,做出一个闲懒的姿势,他这样开头:“我有一个心爱的女人。”

听了这一句,刘副经理已经放松下来——原来是风流少年风流事!可真是问对人了。

“能被雷先生看上的女人,恐怕不简单。”

当然不简单。他的女人美丽而不失倔犟,娇憨而不失冷静,温婉而不失烈性。但雷再晖只是随口引用了刘禹锡的诗词:“常恨言语浅,不如人意深。”

遇到知音,刘副经理不自觉咧开嘴笑了——他起身,对雷再晖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办公室的南面茶几上摆放着一整套功夫茶具,他泡上茶:“请尝尝我这里的冻顶乌龙。”他竟忘了雷再晖手段毒辣。

“多谢。”

刘副经理抿一口茶,感慨道:“这个,是不是商场得意,情场失意?”

雷再晖注视着那杯中的金色茶汤:“昨天晚上她主动打电话给我,要和我交割清楚,还我送她的一样定情信物。”

“那雷先生怎么说?”

“我没有说话的机会。”

“原来如此。”刘副经理摇头晃脑,“那要看这个女人对雷先生来说,是汉上游女、巫山神女、蒹葭佳人,还是窈窕淑女了。”

“怎么讲?”

“若是汉上游女,缥缈不定,‘不可求思’。”刘副经理道,“当然,雷先生的这位女性朋友既然一开始接受过您的追求,那就不属于汉上游女了。”

“请继续。”

“若是巫山神女,那就很简单。”刘副经理露出一个暧昧的笑容,“‘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不费吹灰之力,我就可以帮雷先生办到。”

雷再晖笑着望向刘副经理,轻轻地摇一摇头。

刘副经理继续口若悬河:“若是蒹葭佳人呢,‘溯游从之’,雷先生享受的是一个追求的过程,现在也是为了她不受追而懊恼。这个我动动脑子,也可以帮雷先生办到,再聪明再高傲的女人,爱的身外物不外乎那么几样……”

雷再晖再次摇了摇头。

“若是窈窕淑女呢——那最难办。”对于高难度的挑战,刘副经理兴致勃勃,“若是君子好逑的窈窕淑女,自然就会‘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我完全没有办法,只有雷先生自己做得到——用兵之道,攻心为上。”

“攻心?”

“不错!”刘副经理一拍大腿,“其实雷先生的困扰已经算是最轻微的一种,既然这位窈窕淑女接受过你的追求,连信物也收了,却又突然反口,只有两种可能——‘岂敢爱之,畏我父母’或者‘人之多言,亦可畏也’!一言以蔽之——畏!解决了这个‘畏’字,包你们白头偕老。”

雷再晖将茶杯放在茶几上:“原来如此,受教。”

刘副经理很是得意,将茶水续至八分:“不客气。”

他又一气说出许多解决“畏”的方法——既然是攻心为上,当然要避其锋芒,让她多回忆回忆美好时光,自己的心先软下来……狠狠说了一顿以后,两人又静静坐着,对饮完一杯茶。志得意满中,刘副经理突然想起那句“见微知著”原是出自《辨奸论》一文。

据说《辨奸论》是苏洵所写,通篇不点名批判锐意改革、不择手段的王安石,批他“囚首丧面而读诗书”,“以盖世之名,而济其未形之患”——岂不是应了他的景,批他一边做阴暗事,一边掉书袋,虽然居功至伟,却是一处隐患!

原来雷再晖一开始就在暗示。可叹现在笑骂不得,还是小看了这鸳鸯眼,他年少得志,不是侥幸!

“好!很好!非常好!千金易得,知己难求。” 刘副经理顿时气泄如洪,连连苦笑,“我对于大老板来说,不过是‘好恶乱其中,利害夺其外’的存在!罢罢罢!不如倒冠落佩,泛舟五湖去!”

雷再晖知道这位刘副经理走的是歪门邪道,但也敬重他拿得起、放得下的性格。意思既已带到,他肃然起身,准备离去。

“稍等——”

那在风月场中打滚二十余载,将多少痴男怨女“送作堆”的刘副经理,突然抬起头来追问:“那位窈窕淑女,到底存在不存在?还是和《辨奸论》一样,不过是虚构出来的?”

翌日上午,雷再晖送艾玉棠和雷暖容上了去旧金山的飞机:“一下机就会有人来接你们,这是他的资料,你们的资料我也已经发给他。”

艾玉棠接过,珍而重之地放入护照夹中:“好。”

经过多天的眼泪洗涤,雷暖容已经萎靡不振,眼球也有些浑浊。她紧紧地靠着母亲,一声不吭,好像傀儡一般。办完登机手续,入闸之前艾玉棠突然从随身小包内抽出一张泛旧的明信片,鼓足勇气递给雷再晖:“其实……其实老雷一直想让你回家,可是不知道寄向哪里。”

离别总令人生出无限惆怅与感伤,她说不下去了。

很简朴的明信片,由云泽邮政发行,正面是一栋沐浴在晚霞下的三层小洋房,反面只写着“再晖”两字加一个冒号,仿佛雷志恒站在他面前,踌躇着:“再晖……”

提笔写下这张明信片的时候,他大概并没有想好措词,又或者明信片上的风景就已经不言而喻:“妈,暖容,保重。”

雷暖容突然一头撞过来,紧紧地抱住雷再晖。艾玉棠一惊,正要过来拉扯,雷再晖微微摇一摇头,任她贴住自己胸膛。艾玉棠只能叹息。

她抱着哥哥,足足抱了三分钟。

然后松开手,不再回头。

送完机,雷再晖即刻回到格陵国际俱乐部开始最后一天的工作。

这次的项目对于他来说并不算复杂,刘副经理已经主动提出离职,算是举重若轻地完成了最复杂的部分。剩下营运调整和事务安排,这些对事先总做好万全准备的雷再晖来说,不过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同时,俱乐部大股东见他居然能不费吹灰之力就将刘副经理劝辞,很是放心让他主导一切事务,因而也没有像上次在百家信那样,遇到突发事件。

工作快结束时,雷再晖接到一个电话。

一看到手机上显示的姓名,他先是清了清喉咙,然后愉悦地接起来:“有初。”

“你是故意的吧?”那头传来一个压抑着怒气的声音,“我已经在宾馆等你一天了。”

“我今天送她们上飞机,然后还有一堆工作要做。”雷再晖故意认真解释,“我对待工作的态度,你应该很清楚才对。”

钟有初先是不做声,然后恨恨道:“那你应该告诉我你没空。”

“是啊——你给我机会说话了吗?是谁打电话来说了一通,然后就挂掉了?”

钟有初哑口无言。

确实是她打电话给雷再晖宣告她要来格陵,把琉璃地球还给他,大家一刀两断——并没有给他询问辩解的机会。来格陵前她已经做好万全准备,想好大把说辞,所有可能的状况都考虑过,就是没有想过雷再晖会不在。

“对不起,按照规定,我们不可以替客人寄存贵重物品。”大堂领班拒绝保存她留下给雷再晖的琉璃,“不过雷先生交代过,如果有一位钟小姐找他,就请她到房间里去等。”

她大可以把琉璃放下就走,但她没有,她想着是否要给他解释一下为什么只剩下琉璃了。

这一等就不知时日了,她在那间熟悉无比的商务套房里待得越久,心就越柔软。

他们曾经在这里同住了不短的一段时间。看到主床,她想起重逢时雷再晖那么累,竟和衣睡着:看到洗手池,想起他叹气,他弹她水珠;看到沙发,想起他贴着额头,紧紧抱着自己,不许离开;看到客床,想起发烧时他照顾她,喂她吃橘子,她甚至对着送来的午饭——姜汁通心粉发了半天呆。

在这个充满了回忆的房间里,她脑海中一遍一遍地放映着相处时的一点一滴——他是伴着她成长、独一无二的无脸人;他说他们之间的距离不超过八个小时;是因为他,她才发现自己并不是失去了爱的本领。她从未这样全心全意、一心一意地爱恋着一个人……等她发现墙上挂钟已不知不觉走过了八个小时,开始满腹疑虑,继而惊觉自己上当时,已经晚矣——这个雷再晖,不过是以逸待劳,让她坚决的态度先行软化!

钟有初头一次发觉雷再晖竟然还有这样攻心的一面,可怕,却又散发着致命的吸引力。

“午饭还满意吗?”雷再晖又柔声问她,“再过半个小时,我真的就回来了,等我一起吃晚饭,好吗?”

她可不能再待在这里了,再待下去,就要不战而退:“你接了哪里的工作?”

“格陵国际俱乐部。”

电话那头霎时失去了一切声音。

这是一份更强烈更久远的回忆,蛰伏在钟有初心底,如今临近惊蛰,它开始蠢蠢欲动。这份回忆之强大,可以摧毁一切。

“你在那里等着吧,我过来。”说完,钟有初就挂了电话。

不过离开了短短几天,雷再晖也十分想念钟有初。在这种想念中,她并不真实,但她的那双眼睛,那把声音又真真切切,满满地蕴涵着令他心动的所有。

他并不觉得钟有初真的会离开他,她命中注定要成为他的另一半,令他不再苍白,不再残缺。一个执著的男人,分不出心思来患得患失,他相信不论是父母还是人言,他都能带着她战胜那份畏惧。

但是这一次他确实不知道为什么她会在听到“格陵国际俱乐部”这个名字时有那么大反应,是否在雷暖容对他絮絮抹黑钟有初的过去时,也应该听两句呢?他毕竟对钟有初的过去了解得太少,而那才是她的心结所在……不知不觉,他已经走到了位于俱乐部南面的老停车场上。停车场黑黢黢的,只有寥寥几盏路灯亮着,零零散散停着几辆旅游大巴,处于半废置状态。

就在雷再晖沉思之际,前方黑影中突然闪出来一名精瘦男子:“雷先生,好兴致。”

雷再晖猛然抬头,他只是想在钟有初来之前散散心,没想到这样恍惚,竟不曾注意到身边环境,还被人盯了梢:“什么事?”

那精瘦男子十分得体:“有人视雷先生为知己,所以想从您身上拿一样东西回去做纪念。”

雷再晖不由得皱了皱眉。他知道刘副经理是破砖瓦,用《辨奸论》借古喻今,已经够抬举他了,不知为何还是躲不过他放冷箭,可见此人心胸实在狭小:“在这里?”他还没有离开格陵国际俱乐部的范围,胆子也真够大了。

“这里已经不再是他的地盘。”况且他正在陪最后一名贵客娱乐,大可以撇得一干二净。精瘦男子望着雷再晖,突然赞道,“听说雷先生建议将这里扩建出五层高的独立新楼,专门用于接待政界人士,这才是艺高人胆大。”

雷再晖没有接话,直接问道:“他想要什么?”

精瘦男子带着一点儿惭愧,仿佛说出来的并不是什么贵重东西:“一截小指。”

雷再晖心内一沉,面上仍笑着:“那就不好办了。”

“好办,在这里出点儿意外很正常。”

“不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十分爱惜。”

雷再晖一边说,一边缓缓将外套脱下来,猛地朝精瘦男子扔去,转身立奔。

精瘦男子见雷再晖风度翩翩,听他口气坚决,兼之脱下外套,料要和他单打独斗一场。

自己手上有刀,但不知道对方实力,所以已经作好恶斗准备,哪想到他真是太爱惜身体发肤,走为上计——就这么几个念头跳跃之间,雷再晖的身影已消失在转角处。

他顿时郁闷之极,一言不发追了上去。

格陵国际俱乐部由保守的包氏家族主持。

包氏家族素以作风稳健闻名商场,即使曾两次受到股市狙击,也一直保持俱乐部的风格与布置不变,与格陵建市之初一模一样。

就连为钟有初拉开玻璃大门的门童,身上仍穿着十年前的全白制服。

她以为自己绝不会再有胆量走进这里,可是她不由自主地,踏出了那一步,走进了大堂。

罗马式的雕花柱错落地立在大堂中,巧妙的布局使得视线并没有受到一丝阻挡,一眼便望得见足有二十尺长的前台,高挂其上的各地时钟,滴滴答答地走着,一走便是十年。

不,她并没有窒息、恐惧等一系列可怕的反应,十年的时间足以在她的心上锻出厚厚一层保护壳,若要伤害她,必须自内而外。

在休息区里,她打电话给雷再晖,他却连续按掉了两次。钟有初呆坐了一会儿,走进洗手间狠狠地洗了一个脸,在见面前把今天怀念的难舍的都洗掉。

也许他正在忙,忙着分发大信封。

然后她也要发一个大信封给他。

她抬起水淋淋的脸来,却意外地在镜子里看到两张有三分相似的鹅蛋脸。

那鹅蛋脸上也是一对眼角上掠的丹凤眼,额头饱满,鼻管挺直,瞳仁乌黑,嘴唇鲜红。

那个女孩子拿着一管唇彩正要对镜补妆,显然也是惊着了,转过脸来——她戴着一副黑色美瞳,更显得眼睛很大很亮。

这是一件非常奇妙的事情,两人都以为自己在看着一面穿越了时空的镜子。这边是正当青春,穿着一件俏皮兔毛短褛,过膝长靴,少女时期的钟晴;那边是年岁渐长,穿着墨绿色大衣,麂皮靴子,返璞归真的钟有初。

那个女孩子迅速眯起了眼睛:“哎呀,你长得也很像钟晴呢——我是不是在某个节目中见过你?你也模仿钟晴,第一轮就被淘汰了,是了是了,就是你!还记得我吗?我得了一等奖!我们还说过话呢,你最近好吗?”

钟有初处在一种异样的熟悉感中,没想费力反驳——她何时去模仿过自己——顺着她的话接下去:“我挺好。”

她把唇膏递过来:“我试过很多种,只有这种最接近钟晴的嘴唇颜色,你要不要试一下?”

钟有初谢绝了,迟疑一下,她问:“你是演员?”

“嗯。”她有点儿惊讶,“你不太看电视吧?现在大家都封我做‘小钟晴’呢。”

钟有初真是离开这个圈子太久了:“其实你长得也有自己的特点,不需要模仿她。”

“现在没有噱头怎么能抓人眼球儿呢?”“小钟晴”撅了撅嘴,“现在模仿杭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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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杭相宜的更多,走我这路线的很少。”

不知为何钟有初渐渐有了一股不由自主的亲切感:“你今年多大了?”

“小钟晴”叫她猜,钟有初哪里猜得到她那张抹了太多化妆品的脸到底是多大年纪,最后她才自己揭晓:“刚过完十八岁的生日。”

“工作多吗?累吗?”

“多呀!累死了!天天都有通告,马上电视台还要筹拍电视剧——他们打算重拍钟晴的巅峰之作《荒野孤雏》。”她问钟有初,“你说,女主角舍我其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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