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不起眼的受害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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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云辰就这么被陈启宇打发走了,随即陈启宇便被闻人煜催着回房换了身清爽的毛衣,然后就窝在房间里都不出门了。

“阿煜,你说杭城会有狼吗?”陈启宇懒洋洋的问。

闻人煜开着电脑,正在查看本地论坛上,关于城市有狼这一都市传说的各种帖子,看的出来,很多都是跟风浑水摸鱼,造谣混点击率和评价的,有参考价值的帖子,也就那么一两个。

陈启宇的问题,让闻人煜忍不住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杭城连大型犬都不能擅自养,狼——你当杭城的警察城管都是吃素的?”

闻人煜这么一说,陈启宇是没了声音,反正这事本就是逗逗那个熊孩子的,他也没真觉得还能有狼混进杭城来。

不过闻人煜倒是对那个说警方确认的帖子有些兴趣,一字一句的看着帖子里的描述,虽然其中必然有不少发帖人自己脑补和添油加醋的部分。

这个帖子里的当事人,跟高云辰一样,是在某个周五的晚上遇上事情的。当时的时间,比高云辰的这次还要再晚上一个多小时,是将近十二点了。

帖子里提到的地点,倒有些相似的地方,都是高架桥的下面,没有机动车经过的道路附近。

当时这人声称见到了如狼巨大的动物身影,帖子里还配了张图片,是他对着墙上的影子偷偷拍下的,的确像是犬科动物,形体也比一般的狗要大上许多。

但仅仅凭借一个影子,要判定这是不是狼,恐怕是需要了解这方面知识的人出马的。闻人煜翻了翻下面网友的评论,似乎都不敢下定论。

比高云辰更具体的是,这个发帖的人称,当时听到了一声惨叫,然后他壮着胆子跑过去看的时候,却没有看到人了,只有地上有些血迹。

警察是这个博主叫来的,当时警方查看现场的时候,他留在现场,听到了一句警员说的“的确是人血”的话。

所以,凭借这些,这个人在论坛上发了这个帖子,标题虽然说吃了人,文中倒是只字未提。下面的评论自然是十分的热烈,不少上班族都表示自己再也不要穿捷径走小道了。

刚才,陈启宇给吴晨峰打电话询问的情况,闻人煜自然也都听到了,看样子警方这边,暂时是没有立案的,不要说子虚乌有的狼,连受害人都没有,这案子也没法立。

闻人煜想了想还是给吴晨峰发了消息,让他把这个案子的相关口供和现场调查的资料都发送过来。

临了,闻人煜还加了一句:“放心,以后有事一定只找你。”

那一头,吴晨峰看到这样的消息,只能笑着摇摇头,韩硕说的没错,果然不能当着这两兄弟的任何一人说另一个的坏话,这是互动消息,并且都十分记仇。

吴晨峰的动作很快,一份文档几乎是立刻就传送了过来。内容不多,闻人煜扫了几眼,就看完了。

报案人的口供比较长,但是基本和论坛上的帖子大同小异,没什么值得特别关注的地方。警方的调查主要是针对报案人所说的区域进行了搜索,除了在地上有一块大约手掌大小的血迹,没有发现打斗或是挣扎留下的痕迹。

不过报告里提到,现场除了发现不少人的脚印外,也发现了一组动物的脚印,经判断,应该是大型犬留下的。

“所以根本不是狼,可能只是有人在遛狗?”陈启宇看着资料插嘴了一句。

闻人煜没有反驳,从吴晨峰提供的资料看,警方当时对周边的区域也进行了搜索,包括水域也适当的进行了打捞,一无所获。

同时,警方也调取了周边的监控,因为事发地的区域并没有监控覆盖,能找到的也是附近几条街的,并没有发现特别可疑的人员或者车辆。

如此排查了一番,没有出现任何的受害人,警方也特意关注了一个阶段里的报案情况,没有失踪人口相关的警情。

到这里,这件案子才暂时搁置了下来。

不过,大约是因为第一个报案人将这件事情发到了论坛上,还说明了警方的介入。在那之后,还有过两个路人也曾经报警,表示看到了网上谈论的“狼”。

不过,两人提到的方位却也不相同。加上这次来委托陈启宇的初中生,这四个人提到的地方全部不同。相似的地方则是,基本都是高架桥之下,或是桥洞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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