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奇怪的幻象(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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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惊愕的眼睛,看着前方,前方是那张平淡时温雅的俊脸。
整颗心,慌乱得又惊又喜,一时木讷得如雕像一般,而李淮是闭着眼睛的,他的唇柔软,像儿时她偷吃的一种糖果那样甜美,让她向往又留念。
这样很快,她也情不自禁的闭上眼,融入这唇齿相触的亲密瞬间。
这一刻,世界仿佛都绘成了彩色,而这个世界,就只有李淮。
李淮抱着她,吻她,她能感觉到,他也喜欢自己吧?
不然也不会亲自为她擦洗伤口,守着她入睡,还因她去翻墙弄脏了他包的伤口而生气!
当初,她被迫送进宫里选胥王妃的时候,她曾思考过,来京城,去追红衣女鬼是不是错了!没有那些因,就不会造就后来的果。
而现在,她比任何时候都肯定,来京城,去追女鬼是无比正确的事。
如果没有这些,她又怎会认识眼前的人儿呢?还变成他的妻子呢?她从前的世界与李淮,比十万八千里都还要远。
所以说,缘分真是奇妙的东西。
这时,李淮突然放开她,身子也松开了,她惊然的望着对方。
“怎么了王爷?是锦画做得不够好吗?”
李淮不想她突然会冒出这一句,顿时笑意浮起。
“没有,你做得很好!”李淮手放在唇边,轻咳了一声。
她低下头,娇羞一片:“那王爷为何……”
为何要停下呢,她才刚刚渐入佳境呢!
“还未大婚,本王不会动你。”所以他才保不准这样吻下去,还会发生何事。
龙奚兰嘴唇动了动,她可没那些三纲四德呢,不过李淮作为王爷,有这种考虑是对的。
她略微整理了仪容,听见李淮清淡的问:“你偷跑进那里去是为了什么?”
自她入府院来,行事其实不算冲动,且跟大多数女子相比,她的睿智令人深刻。
这也是李淮对她好感的原因之一,简而言之,龙奚兰扮演的季锦画对于这位聪明内敛的王爷来说,是充满惊喜的。
在这门婚事还没有确定前,皇帝将他招进宫,把季二小姐的画像拿给他看。
画中的女子很漂亮,可是宫里从来不缺漂亮,他并无特别心思,只是一遍遍听着别人描述这位将军家的小姐如何擅琴棋书画、歌舞学识,又如何贤能淑德、体貌双全。
但凡是有门第身份的侯门小姐,哪个不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呢?
所以除了脸长得不同外,真没有什么可特别关注的。
那天,春阳殿外,他应了皇帝的要求,要在一众女子里,选出将军府的二小姐。
先前,他是见过季二小姐的画像的,但他却未认出来,那个坐在众小姐当中耀眼的女子,就是季二小姐。
他唤来杨麽麽,指着龙奚兰问:“那是哪家的小姐?”
“回王爷,那正是镇南大将军之女,季锦画。”
他挑眉:“是吗?”
马上唤刘瑾将画像拿来,拉开一看,眉眼对眉眼,确实是那个人。
没想到,人与画像比,有艺术加工的画像却落了下风,这真人的气韵,更不是死板的画笔可以描摹的。
“锦画有东西落在那边了,所以过去寻。”耳边响起那清铃般的声音将李淮思绪拉回。
他斜睨着对方:“哦?”
显然是不信的。
龙奚兰赶紧撇过头去,发现自己骗不了他,忙改口说:“其实,锦画没有落东西在那里……是因为我左思右想,都觉得这个龙公子有问题,所以想去西院查查,有没有其他线索。”
李淮面容稍稍平稳,这才是他想听到的回答。
“那你可有寻到什么线索?”
她顿了一下,虽发现了一些蛛丝马迹,但不够多,她心里还没有谱,于是就觉得先不说。
“暂时没有。”
“哦,本王忘了告诉你,厨娘春兰的验尸结果出来了!”李淮想起这茬,身子往外厢的紫檀木椅上轻缓坐下。
再回头去看时,察觉到她并不是特别的好奇,故而问:“你知道厨娘的死因?”
龙奚兰点头。“厨娘是被吓死的吧?”
她虽没有在众人面前,去查看春兰的尸体,不过也趁人都离开了,悄悄的看过一眼。
尸体表面没有明显痕迹,唯有瞳孔里有一枚鬼影子,证明她死时,亲眼见到了那只恶鬼,就在前一天春兰未死时,这厨娘就已经吓得神志不清了,这样的人,根本不需要恶鬼行凶,直接就给吓死了!
被她猜中了,李淮微有惊讶。“厨娘的胆碎了!确实是吓死的,可你如何知道的?”
“那位龙公子说的。”她随口回答,其实,是谎话。
李淮如此不屑,绝不会去找假冒者求证,她也就放心了!
“这么说来,那位龙公子还真有点本事?”李淮面不由心的说。
“王爷是否会派人去查这位龙公子的底细?”
他沉默了片刻,回答:“如果有必要的话。”
龙奚兰就不再说其他,毕竟季锦江已经派人去查了,相信不日就会有消息。
到了要用晚膳的时辰,李淮邀她一起用餐,用餐的地方是他住的院子前厅,两人一前一后的在花园的小径上走着,龙奚兰畏畏缩缩想主动去拉对方的手,就把手朝前伸去。
李淮风姿翩翩的走在前面,双手随意垂着,前后摇晃。她的手刚伸过去,就听见李淮说:“本王已经通知了你长兄,明日他会来别院接你回府团聚,你会回家住三日,待到大婚。”
她赶紧将手收了回来,双手握着,假装左右看周围的景色,回答着:“好啊,锦画已好久没有见到爹娘了,甚是想念。”
前面的人继续走,小桥下面,严寒里结起的寒冰已逐渐融化。
可以听到一小股溪水流动的声音,万春中,柳树最早发芽。
龙奚兰咬了咬唇瓣,再一次朝前伸手去。她其实并没有真的想去牵住,毕竟这太不符合季小姐的矜持了!
现在的她,好像再也不是传闻中的龙公子了,而是个实实在在的小女人。不论是谁,在喜欢的人面前,都像个小孩子吧?
突然,前面那只手,稳稳当当的握着她翘在半空中的手,她身子一僵,自己的举动早被那人发现了吗?
就听见李淮说:“走路也不好好走!”
她抿嘴一笑,低声喃昵:“如果这样,我宁愿一辈子都不好好走!”
李淮眉眼含笑的摇了摇头,拉着她继续往前走。
她的手很凉,凉到骨头里。
而他的手很暖和,所以他捏得很紧,毫不吝啬用温度来感染她。
前面有片空地,传来侍卫们起哄打闹的小声。
龙奚兰好奇的抬头看去,发现没有执勤的两队王府军在趁着空闲聚集在东前院。而其中有一个正脱了上衣,单穿着棉裤军靴,背上背着一个厚实的大木桶,围着院子蹲跳前行。
所以才引得侍卫们分相取笑。
“三百八十八,三百八十九,继续跳啊,还有一千六百一十一下……”
冬日的傍晚,不穿衣服蹲跳前行,算不算酷刑?
龙奚兰觉得算,她好奇的偏着头问:“王爷,那位侍卫犯了什么错啊?”
李淮偏着头看她,嘴角一抹温淡笑意。“违抗王令,本王罚他围着远墙跳两千下。”
她听了吐了吐舌头,真是狠呐,两千下……不对啊,违抗王令,违抗了什么王令,她赶紧抬头去看,那个光着膀子的人,不是严明吗?
“呀,是严侍卫!王爷,其实不怪他的……”她为难的想给严明求情。
向来温润的李淮却说:“本王下的令就必须执行,绝不因为其他原因,就姑息他。”
好吧,她识趣的闭了口,李淮明里是惩罚严明,其实也是惩罚给她看的,不然也不会刚好让她看到这一幕。
下一次她再想让严明做其他事时,难免会顾及对方被主子体罚的时候。
“王爷一共有多少王府卫啊?”她见在这里空闲的都有二十几个,其他还在执勤的,就更多了,于是就有此一问。
“入编王府卫八十四人,分天、地、人、水、风、冰、火七队,每队十二名侍卫,这是本王十二岁封王时,父皇送我的生日礼物。”
天下间最酷的生日礼物差不多就这样了吧!
龙奚兰又好奇问:“我第一夜住进西院,保护我的是哪个队的王府卫?”
那夜因为厨娘在桂花糕里下药,害得那一队侍卫闷头大睡,她在屋里跟恶鬼决斗,也没吵醒一个来。
“是‘人’字队吧!”李淮回答。
她点头:“哪天得空,我可以赏他们酒喝吧?”
“若不误事,自然可以,你赏什么都行!”
她开心笑道:“谢谢王爷!”
……
晚上用了晚膳,她赶着回去绣她的荷包。
李淮见她走得匆匆忙忙,就问她:“你有急事?”
“不算太急,王爷不必送我!”
不过对方还是将她送到了住的院落外面才回去,她杵在院门口,一直望着李淮与刘瑾消失在晚霞尽头。
“小姐,王爷没影儿了!”
她目光未收,唇角的笑意渐渐收拢,清浅说:“我长这么大,从来没起过贪念,这次却想要得到更多!”
青莲听不懂她所指的是什么,拧着眉头问:“小姐,这话是什么意思呢?小姐得到的,都是小姐应该得到的。”
“是吗?”如果爹爹知道她此刻留恋在这胥王府中,留恋在这根本与她无关的皇亲联姻中,会如何发怒呢?
她望着北方,朦胧闪着亮光的北斗星。
爹,就让兰儿贪心的要一次,自己想要的东西吧?
回去之后,她用药水洗了手上的伤口,天已经黑尽了,她就坐在烛光下,绣荷包。
青莲给她端了一碗莲子羹来,嘱咐道:“小姐,趁热喝了吧?”
“明天哥哥要来接我回府,我今天晚上一定要将这个荷包绣好,明儿一早送给王爷。”她头也没抬,十分认真的绣着花样。
青莲并未放弃,她笑着劝道:“喝个羹要不了多少时间,夜里天寒,喝完可以暖身,让奴婢帮你绣一些,别累着了!”
她依旧没抬眼,只说:“我不饿,你喝吧!我答应了王爷,这次要亲自绣。”
青莲无法,就任由着她。
天要亮时,她终于制好了荷包。
几乎整晚上都在低头拿针,弄好了,她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青莲早趴在一旁的桌子上,睡着了,听到有动静,抬起头来问:“小姐,绣好了吗?”
“嗯。”她珍惜的摸着那上面笨戳的绣兰花,心中无底的问:“青莲,你说我绣得如此难看,王爷会喜欢吗?”
青莲点头:“小姐莫要妄自菲薄了,这对于第一次刺绣的人来说,已经很不错了!”
她开心的笑了笑,“那你给我打盆热水来,你为我梳妆。”
“可是小姐你一夜未睡呢,现在天还未亮,还是休息一会儿吧,青莲一个时辰后叫你。”
她怕一睡,又错过了时间,就拒绝了!
梳妆好了之后,她拿着荷包,就出门去了!
青莲朝她呐喊:“小姐,喝些粥再出去吧,此刻王爷也许还未起来呢!”
龙奚兰说不出的心头高兴,一边快步往外走着,一边回答:“不了,我回来再喝!”
青莲无奈,只得跟着她。
“青莲,你有没有听到洞箫的声音?”那箫声凄美如歌,好些个早晨,她都从睡梦中被那箫声唤醒。
“听到了,不知道是谁在吹。”
“王爷会吹箫吗?”她好奇的问,倒是从来没见过李淮奏过任何乐器。
“小姐,去王爷的院子,不往这边走。”
龙奚兰当然知道不往这边走,此刻还早,李淮也许真未起床。她现在去的,是那箫声的所在。
终于寻到了那最大的假山群,竹林边缘,箫声就从里面传出来,离得近了,听得清楚,更加彻人心旋。
在她走近时,箫声已经止了!
龙奚兰回头看了看东边欲破晓而出的晨光,踩着假山壁,就往上面爬。
青莲在下面委屈的喊:“小姐,你慢些,这么高,青莲爬不上去啊!”
“那你就在下面等着!”
龙奚兰身体轻巧,攀爬敏捷,一只手,也能爬上这假山上面。她喘了口气,看到那假山顶上,已经坐了个人,米白色的长袍衫,手里握着洞箫,看着她爬上来。
她拍了拍手叹道:“都说西阳阁是最佳观看日出的地方,看来薛大夫更会寻地方!”
她望着薛平安手里的洞箫,才想起,小时候的沈苏白确实擅箫,那时候她也不懂欣赏,只觉得好听。
“季小姐是被平安的箫声吵醒了晨梦吗?”薛平安站起来,略带歉意的问。
“怎么可能,薛大夫的箫声优美动听,犹如天籁,锦画只是好奇,这别院里的这位音律高手是谁。”
薛平安谦虚的笑了笑:“既然小姐来了,就不要错过日出。”
他将最好的位置让给龙奚兰,她也不客气,望着东边的天,看见红日破云而出那一刹那的美妙,浅浅的咧开了嘴。
这么美的日出,能赏到的有几人呢?
“季小姐见过最美的日出,是在哪里?”在她向往的欣赏着眼前的美景时,身旁的薛平安突然轻声问。
龙奚兰想了想,回答:“这一生也见过无数日出了,各有各美,倒不记得哪一次的最美。”
“不过平安不一样,平安此生见过最美的那次日出,平安一直都记得!”他说话时不用力,与李淮的平淡想必,要淡薄一些。
龙奚兰没有应声。
薛平安继续说:“我活了十四年,连一棵树都未爬过,才八岁的她,竟然带着我爬上了屋顶,我们坐在我老家的大宅房顶上,看了当天的日出,那天的初阳特别红,特别亮,我永远都记得那场景,也永远它的样子……后来的数年,一共是三千三百零八天,除去下雨阴天的一千二百十二天,有日出的二千零九十六天,我总会找到观看日出的地方,只为了再看到像那天一样漂亮的日出,可是,再也没有比那天更美的了!”
她有好一会儿,都没有从这话里回过神来。
半响,晨阳已在尽情的挥洒着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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洒着它的光辉,她才收回视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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