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7.【伤心童话】穷途末路的开始(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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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喝太多,时间不早了,早点休息吧,”沈唯一拿着包站起身,“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她没有再看沙发上的陆淮安,安静的来,安静的走。
这个地方从来都不属于她,所以,她从公寓里出去的那一刻,心里也没有失去某种难以割舍的东西的难过感。
房子是死的,人是活的。
她失去的,是这个她以为会成为她丈夫的这个男人。
灰姑娘的故事,只存在于童话里,她没有玻璃鞋,最后站在王子身边的人,就不会是她。
————
林初接到陆淮安的电话的时候,她正在跟朋友们在一起吃饭。
这些年,陆淮安主动打电话给她的次数,十根手指都能数清。
所以,沈唯一给她下马威不成反被她教育之后,应该是去找他诉苦了,所以这通电话应该是打来兴师问罪的吧。
“林初,我是不会娶你的。”
果然。
酒饱饭足的林初靠着椅背,慵懒的伸了个懒腰,像是没有听到陆淮安的话一般,问道,“你喝酒了吗?”
因为他的嗓音没有三天前那样冷淡,还带着几分沙哑。
“你爸借给陆氏的钱,给我两年的时间,我会加倍奉还,豪门家族里建立在利益至上的婚姻有多无趣你应该明白,既然你有选择的自由,不如嫁给一个爱你的人,我不会是一个合格的丈夫。”
老实说,林初有些诧异。
毕竟三天前,他当着宋阿姨的面,都能说出那样恶劣难听的话,今天只是通过手机通话,应该要更加冷漠的警告她才算正常。
“我有多喜欢你,你不知道吗?所以,我怎么可能忍受你跟别的女人结为夫妻睡在一张床上,”林初轻轻的笑了笑,“可能是平稳的日子过久了,想要挑战一下不可能的事,没关系啊,你坚持跟沈唯一在一起也没问题,但最后你娶的人……一定是我。”
一同吃饭的朋友都不是外人,她也不用藏着掖着怕谁听见。
“哦,忘了跟你说,沈唯一在你身边多待一天,我就会更加厌恶她,女人的嫉妒心很可怕,她在娱乐圈这才刚刚有了点成绩,如果被我做点什么手脚导致星途停在原地,会很可惜的。”
如果了解林初的人,就一定能听出来她是在开玩笑。
她是被林宗钧捧在手心里宠大的千金小姐,走到哪里都是人群的焦点,明媚张扬但不意味着嚣张跋扈。
陆淮安可能是真的醉的不清,竟然相信了她的话。
“林初,你找死!”
短短的五个字,林初就已经感觉到了对方嗓音里的阴戾,她毫不怀疑,如果她现在站在他面前,可能真的会被活活掐死。
她弯唇轻笑,颇有些媚眼如丝的味道,“临死之前能跟你做夫妻,我也挺满足的。”
嘟……嘟……嘟……
电话被掐断后的忙音。
林初也不在意,把手机放进包里,面色如常的继续听江慕周吹牛逼。
许秋白想说什么,嘴唇动了动,最后什么也没有说出口,依然安静的坐在椅子上,低着头,脸上的情绪没有太大的波动,但拿着筷子的手指关节隐隐泛着白色。
坐在旁边的晚夏看了看他,随后目光转向林初,低声问出口,“小初,你刚刚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她其实听清楚了,但一时之间有些恍惚。
林初眨了眨眼,看向晚夏和许秋白,笑着开口,“哦,忘记跟你们俩说了,林爸爸帮陆氏度过危机,我拿着这把令箭逼陆淮安娶我。”
陆氏高层领导决策失误,差点全面崩盘,这在商界不是秘密,晚夏听纪桓提过。
最后出手相助的是林初的父亲,她也是知道的。
“可是……你还没到结婚年龄。”
“户口本上的出生日期写错了,刚刚好比我的实际年龄大一岁,如果陆淮安今天晚上屈服了,我明天就能跟他去民政局领证。”
应该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女孩会像林初一样,每天都希望自己的年纪快点增长。
她现在十九岁,但如果按照身份证上算,她已经二十岁可以结婚了。
许秋白放下筷子站起身,淡淡的开口,“我妈生病还没好,你们继续吃,我先走了。”
也没有等其他人回答,他就拉开的椅子,往餐厅外走。
椅子和木质地板摩擦在一起,发出的声响很刺耳。
谁都能看出来许秋白的情绪不对,但没有任何人挑开了说,毕竟感情上的事情,是真的勉强不了。
在林初托着腮沉思的时候,晚夏站起身,“我去看看秋白,然后直接回家,就不过来了。”
“嗯,路上小心,”林初心不在焉的点了点头,“江慕周你送晚晚吧?”
送漂亮姑娘回家这种事情,江慕周当然是乐意的,他还没有来及满口应下,晚夏就已经拒绝了。
“不用,我哥下班顺路过来接我。”
江慕周看着那抹靓丽的身影走出餐厅,追着许秋白的方向而去,眯着眼跟林初开玩笑。
“无论是学校里家世优越的公子哥,已经出入社会的优质潜力股,追纪美人儿的男人都能绕着操场排一圈,她怎么谁都看不上眼?我注意很久了,每次纪桓来学校接她的时候,她那双眼睛里的笑,比山茶花还要漂亮,她不会是……对纪桓有什么男女之情吧?你说……”
他的话没有说完,也说不完,因为被林初凶神恶煞的捂住了嘴巴。
“江慕周我警告你啊!别再让我从你嘴里第二次听到这种话,”林初冷着脸,语气不善。
大眼瞪小眼之后,江慕周拨开了林初捂在嘴上的手,身体往后,懒散的靠着椅背。
又恢复了那种又痞又贱的欠抽样,“开个玩笑而已,这么认真干什么?”
林初瞪了他一眼,眼神里警告的意味很浓。
餐桌上只剩下两个人,难免有点冷清。
林初懒得跟江慕周胡扯,单手托腮,另一只手摸着脖子上的项链,精致的五官没有什么表情,在旁人眼里,她就是吃撑了在发呆。
只有江慕周知道,她是在跟脑子里的某种想法做斗争。
林初脖子上的那根项链,她戴了九年,从她选择性失忆的那天开始。
因为贪玩,她掉进冰窟窿差点丢了性命,周围都是冰凉蚀骨的湖水,只有他的手是热的。
那天,是陆淮安救了林初,把她的名字从死神名单里划掉。
项链上的吊坠是一颗扣子,小小的,白色的,很普通。
是林初高烧清醒后才发现自己一直攥在手心里的东西,那应该是从陆淮安衣服上拽下来的。
冬天,她会藏在毛衣里,没人能看见,但夏天穿衣服都是怎么凉快怎么穿,戴在脖子上的项链,别人一眼就能看到。
林初不止一次被朋友嘲笑,说她从头到脚都可以称为时尚标杆,但那根项链毁所有,远处看不清无所谓,但只有距离稍微近一点,就能发现。
她也不在意,照样每天带着,这已经是第九年了。
如果、如果那天陆淮安没有救林初,她一定会死在那个湖里,但除了林初,谁都不知道那天救她的人,是陆淮安。
因为她是被从湖边经过的路人送到医院的,路人告诉林宗钧,是他救了林家唯一的女儿,见义勇为不需要什么回报。
林宗钧不仅谢了又谢,还亲自登门。
只有林初知道,那个路人撒谎了。
“江慕周。”
林初叫他的名字。
“什么?”
“东西你带着的吗?”林初把杯子里的红酒喝的一滴都不剩,扭头看向江慕周,“不要太烈的那种,我怕对身体有副作用。”
毕竟是要跟她过一辈子的人,她可舍不得折腾出毛病来。
江慕周愣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林初在说什么,一脸无语操蛋的表情,“谁没事干把那种玩意儿走哪儿带哪儿,我有病啊?”
他江慕周泡妹子靠得可是真本事,下点药然后把人往床上带这种下三滥的事情,不是他的作风。
林初拿起手机看了看时间,九点四十三分。
还早。
“那你让那些狐朋狗友送过来,顺便帮我查查陆淮安在哪儿,他喝醉了,应该还醉的不轻,难得的机会撞上来,我如果放过了就不知道下一次要等到什么时候了。”
她的话音很平静,就像是在说‘我饿了送点吃的过来’这样普通的话。
江慕周看着她,黑眸里痞笑随意的轻佻淡去,取而代之的是少有的深邃和凝重。
“决定了?”嗓音低沉,“一旦你踏出了那一步,可就没有回头的余地。”
陆淮安是什么人,怎么可能容忍自己被算计?
到时候即使被逼无奈取了林初,这段婚姻也不会像普通家庭那样平和。
林初不是不懂。
只是……爱一个人爱到骨髓里,就真的太想和他做夫妻了,如果不可以,会难过死的。
淡淡道,“我想清楚了,反正怎么都逃不了被他厌恶的结果。”
江慕周也没再多说,打了通电话出去。
林初听着他打电话的声音,脸上没有太多的情绪,平日里盛着暖阳一般笑意的杏眸,此时清淡到极致,毫无目的的看着窗外来往的车流。
视线渐渐变得有些模糊,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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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糊,霓虹灯散发出来的光亮,连成了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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