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决定(2/2)

“喜欢。”喜欢,苏伊茜是喜欢的,是喜欢光鲜亮丽的生活,是喜欢娱乐圈的,也许是因为他自己不能轰轰烈烈,让全世界都知道,他自己要好好的努,力实现自己梦想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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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苏伊茜就更加希望,别人的梦想能够好好地实现,虽然娱乐圈真的很复杂,但是至少也可以看到那么多的美好,可以让人短暂的愉快一下也是好的。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种职业,唯一表现的那样明显,表现的那样轰轰烈烈的,就只有娱乐圈这个地方,有的时候,一个人喜欢一个东西,或许并不需要那么多的理由。

苏伊茜就喜欢光鲜靓丽的生活,就喜欢轰轰烈烈的生活,并且愿意为这样的生活,付出自己的一切,就算结果是不好的,也不后悔,只因为平凡的生活太乏味,太没有意义了。

“喜欢就回去吧,南宫飞这个人很重情义,是一个不错的人,阿恃阿宇阿勋这三个孩子,也都重情重义,你能有这么好的老板,这么好的朋友,应该心存感激,况且,这也是你哥哥的心愿。”虽然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

但是,无论得到什么失去什么,却还是要时不时记得感谢上天,因为,比你不幸的人比比皆是,比起他们来说你已经很幸运了,所以要感恩。

“好,我会回去的,爸你就不用担心了。”苏爸爸这样说,一定也是跟苏奶奶,和苏妈妈商量过的,所以苏爸爸这样说,也就是全家人的意见。

其实经过一下午的思考,苏伊茜已经决定回去了,毕竟苏伊茜喜欢,而且也不愿意看着T。B。Maricle走向没落,只不过还是不放心家人罢了,现在家人既然都同意了,苏伊茜也就没有后顾之忧了,所以也就同意了。

“恩,那就好。”听到苏伊茜同意了自己的话,苏爸爸也松了一口气,父女两个又随便说了两句家常,也就挂断了电话。

挂断了电话之后,苏伊茜动手编辑了一条短信,将这件事情告诉了周雨樱,周雨樱说会过来看苏伊茜,苏伊茜知道了之后,也就去做自己的事情了。

“大忙人,见你一面可真不容易啊……”第二天,正好赶上周六双休日,学校没有安排事情,苏伊茜也轻松了很多,起床洗漱好了之后,等了没一会,周雨樱就出现在了宿舍的门口。

苏伊茜看着风风火火的周雨樱,开口调侃道,苏伊茜的女性朋友虽然不少,但是最好的朋友就是周雨樱。

以前的朋友虽然也有很多,但是却都长期不联系,周雨樱又跟苏伊茜一起,共同经历过很多事情,所以周雨樱对于苏伊茜的意义不一样,同样的苏伊茜对周雨樱的意义也不同。

两个人之间没有什么可以隐瞒的事情,苏伊茜所有的事情周雨樱都知道,周雨樱的事情苏伊茜也清楚。

两个人同在一个城市,在苏伊茜高考结束,在家养病的时候就认识,到了这个城市之后经常见面在一起,自然关系不一般。

不过由于两个人住的地方相距较远,所以每一次两个人聚会的时候,都要跋山涉水不是很方便,现在就好了许多,周雨樱已经在去年考上了驾照,买了车来来回回也就更方便了。

周雨樱跟苏伊茜同岁,周雨樱读的是大专三年制,而苏伊茜读的是本科四年制,所以周雨樱比苏伊茜早一年毕业,周雨樱的父亲,是这个城市很有名气的房地产商。

在国际上面虽然不算是龙头,但也是数一数二,家庭条件非常好,最一开始,两个人是因为都是金秀光的粉丝才认识的。

金秀光不仅是一个人气明星,还是一个作家,而且还是当红的年轻的作家,22岁出道六年时间红遍全球,如今已经出道八年,今年刚好30岁,不仅仅文章写的好,被各大杂志抢着购买版权,就连人也长得相当帅。

并且偶尔还会兼职模特,是标准的一个大帅哥全才,苏伊茜一直都很喜欢金秀光,从没有跟着T。B。Maricle去外地的时候,就一直都喜欢。

苏伊茜有一个愿望,就是有一天能够按照金秀光的小说,跟金秀光合作,替他画一本漫画出版被人们所记住,被人们称呼为经典。

也曾经,在刚刚离开T。B。Maricle的时候,一个契机之下进入了金秀光的粉丝后援会,认识了周雨樱的时候,还认识了当时管理金秀光的粉丝,后援会的会长。

跟那个人相处那么久的时间,那个人曾经无数次的承诺,一定帮助苏伊茜实现他的梦想,苏伊茜也一度相信那个人,跟那个人做了很多帮助金秀光的事情。

当苏伊茜将自己的所有注意力,都放在金秀光的身上,以为就算离开T。B。Maricle,也可以顺利完成自己的梦想,至少完成一样的时候,却没想到那个叫文莉的女人,背叛了苏伊茜。

将苏伊茜所做的一切,都套用在了自己的身上,去跟金秀光邀功,让金秀光感谢她,却完全忽视了苏伊茜的存在,当知道了这些之后,苏伊茜险些绝望,又赶上苏爷爷的去世,那个时候的生活,还真的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够说得清楚的。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最后还有转机,因祸得福,虽然没能完成跟金秀光合作的梦想,苏伊茜最根本的漫画家梦想还是有了起色,也算是上天给苏伊茜的一种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