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有一个大叔(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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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若情飞往b城的飞机是七点出发,九点就到达了,她拖着行李回到酒店,差不多就是九点半,酒店的暖气很足,刚进门没有多久,她就能感觉到暖暖的热气,直往身上冲。
只是,她并不贪恋这份人工制造的暖,沈若情将行李放下,简单的梳洗了一下,又裹上大衣出门了,她不喜欢飞机上的吃食,哪怕是头等舱的食物。
所以,她肚子已经很饿了,她现在急需要的是填饱自己的肚子。
还记得上大学的时候,她每天晚上,最爱吃的就是学校附近那家卖海鲜馄饨的街边小吃,凭着记忆,她走了过去,可是二十多年,学校的变化非常大,包括周边的各色小吃。
那家海鲜馄饨还在,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经不是她记忆里的情形,那个时候,老板跟老板娘两口子,搭着一个看上去旧旧的帐篷,里面摆了就五张小桌子。
当初,她跟若惜连生活费都没有多少,所以更别说所谓的零用钱了,可是自从若惜来看她,她请她吃了这里的馄饨之后,她自己便爱上了这馄饨的味道。
后来,挣了莫舒鸿给她的第一笔大钱后的那一个月,她几乎每个星期都要请若惜吃一大碗海鲜馄饨,她恍若记得,那时十七八岁的她们,坐在帐篷下,细心的品尝着每一个皮薄馅多的馄饨时的欢声笑语,那种幸福,是好多成功都比不上的。
可是,这样的日子,真的是一去不复返了。
沈若情站在海鲜馄饨大招牌下,愣了好一会儿,里面的服务员,好多都是大学生,有个服务员看到了她,朝她走过来,“小姐,要吃碗馄饨吗?”
沈若情的思绪被该名服务员给打断,五十岁的自己,竟然被人称作小姐,不知道她是保养的太好,还是这服务员的眼力劲太差。
直到这个时候,上来一名看上去应该有七十岁的老太太走了过来,一名男服务员走过去,热情洋溢的叫着,“小姐,几位?”
沈若情当场就醉了,差一点就全噗了出来,原来是这样,曾几何时,小姐已经替代了美女这个词,成为了各大商贩用来招揽食客的代名词了。
“那就来一碗吧。”沈若情也不计较这个称呼了,随着服务员走了进去。
铺面很宽,厨房还是半开放式的,透过透明的玻璃窗,沈若情可以将里面厨师煮馄饨,包馄饨的过程都能一览无遗,服务员将她领进门就算完事了,沈若情被她带到点餐台前,她就麻利儿的又跑出去吆喝揽客去了。
沈若情支付了她要的那一碗馄饨钱,然后就去观看厨师煮馄饨的过程,这里的老板老板娘已经更换了,不知道还有没有当初记忆里的味道。
馄饨很快就煮好了,服务员叫着她的餐牌号,沈若情这才去寻了个空位置坐下来,大冷天里,来一碗热热的馄饨,是一种极致的享受,是北方人民才能感受到的美好享受。
味道很好,虽然跟记忆中有些不一样,沈若情吃了一碗过后,还不过瘾,又叫了一碗,老板娘乐呵呵的替她的第二碗打了个八折优惠,沈若情客气的道谢。
第二碗,沈若情也吃得差不多了,就剩了几口汤,临走前,老板娘热情得讲她送到门口,希望她下次再来,沈若情连连答应,她会的,而且,她在b城的这几天,每天都会来吃一碗当做宵夜。
走出门口,沈若情就发现自己吃得太撑了些,不过,她没打算立即回酒店,就沿着b大附近走了一圈。
穿过b大的东门,来到西门,沈若情不由自主的就踏上了她当初在西门这边摆地摊的这条街,这里依然如二十多年前一样,热热闹闹的,还有好些假期打工的大学生也仍在摆地摊,不过,他们现在卖的这些玩意儿,可要比她当初卖的那些玩意要高档多了。
凭着记忆,沈若情来到了当初自己摆点的位置,如今,是一对情侣一起在摆地摊,那女孩的脚下还趴着一条浑身雪白,毛发浓密的小狮子狗,男孩一边吆喝的同时,一边偶尔看看女孩跟狗,那样情深意切的画面,令沈若情忍不住微笑起来。
这对情侣卖的东西跟别的地摊有些不一样,人家卖的要么是女生用的装饰品啊,化妆品啊,或者是比较实用的衣服,鞋袜,还有的就是现在流行的小电子产品,去电脑城买太贵,在这样的地摊上买,正好与眼下普通大众的消费观念接洽,便宜且实用。
所以,人家小摊前都挤着有人,可是这对小情侣,卖的却是什么金鱼,乌龟之类的小动物,这些东西,按道理讲,应该不太适合在这里卖吧。
你看看那人气,简直少的可怜,在沈若情的眼里,两个人,似乎对能不能卖出东西,并不是那么太在意,他们给她的感觉,更像是花前月下。
看看那男孩儿,他的眼光盯着的便是情侣,单身的孩子从他们跟前过,他不会吆喝,可是一有情侣从他们跟前过的时候,他就会大喊,“哥儿们,给女朋友买一对金鱼或乌龟回去养吧。”
沈若情这才注意到,他们俩卖的无论是金鱼还是乌龟,都是双数,小小的透明的鱼缸里,要么是两条金鱼,要么就是两只乌龟。
偶尔,还是有人来问问价,下手买的人却不多,他俩也不气馁,没顾客的时候,女孩牵着名叫小白的小狗,依偎在男孩的怀里,那是真正的花前月下,浪漫至极。
沈若情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这么走了上去,两人看到她,有那么一时的怔愣,感觉她这样年纪的人应该是不会买这些小玩儿意的才对啊。
可是偏偏,沈若情出乎他们意料,她出手阔绰,直接买走了他们地摊上摆的所有的金鱼,这对小情侣可高兴了,还给她打了九折,不过沈若情并没接受他们的好意,给的是全价。
她付了钱,朝他们俩笑了笑,用他俩给的篮子,将所有的金鱼都提走了,往前面走,差不多五百米的路口,向右拐,还有一条专门卖便宜衣物,各种日用品的巷子,而那后面有一条小河沟,沈若情买下这些金鱼,便已经替它们想好了出路。
是的,放生,事实上,沈若情以往每年过春节都会放生,一是她现在也是个生意人,所以,放放生期盼着自己的生意越来越顺,二是,她从前的罪孽太深,放生,也是以另一种方式在补偿着些什么,让自己的心里或多或少好受一些。
原路返回去路上,沈若情想着,如果那对小情侣还没有收摊的话,她会婆妈一下,建议他们尝试一下卖点别的什么,如果真的想要继续卖金鱼跟乌龟的话,那么,要换个地儿。
只是,沈若情没有想到,就她走去放生,然后折返回来的这个时间里,那对小情侣已经收摊没在了,沈若情耸耸肩,看来,她的好心是没处给了。
沈若情也不在意,这么来回走了一趟,沈若情感觉肚子里的东西,稍稍的消化了一些,她的酒店在东门,还要穿过b大,现在再不往回走,学校就要关校门了,到时候,她要去东门酒店,那就绕远了。
于是,沈若情加快了脚步,往b大走,就在她快要到东门的时候,看到门口保安正在关门,她变走为跑,着急的想要挥手,让保安等一等。
与此同时,从另一个方向奔跑过来一个人,他人高腿长,比沈若情跑得更快,拦住了保安,保安将门打开,也注意到了沈若情,于是等他们俩走了,才关门。
那人也注意到了沈若情,并且,还叫出了她,“沈若情?是你吧?”
沈若情听到别人叫出了自己的名字,这个声音,听上去还挺陌生,所以,她有些诧异的望过去,看着那人,露出了一脸茫然的表情。
“我的沈大小姐,您还真是贵人多忘事啊,我是褚秋生啊,真给忘啦?”褚秋生特别无奈,当初,全校师生都知道他这个系才子狂追系花沈若情的事迹,当时,所有的人都以为,高冷的沈若情一定不会拒绝褚秋生这个当时十分有背景的才子。
那时的褚秋生,还是b大校主任的侄子,加上他人长得又不赖,他简直成了当时学校里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无论是看中他的人,还是他身后的背景,总之,想要当褚秋生女朋友的女生,那肯定是排队能从女生宿舍排到学校门外去的。
只可惜,当时入了褚秋生眼的女生,除了沈若情,没有第二个人选了,褚秋生想着自己如此受女孩子受追捧,所以,他以为只要他肯出手追沈若情一定能将沈若情追到手,毕竟,他也是真心喜欢沈若情的,可是,他哪里知道,他狂追沈若情一年,沈若情仍然拒绝了他,转而投入了别人的怀抱。
那个人,他只知道名字叫莫舒鸿,是一家私企的老总,就凭这个,他褚秋生差的就不是一个档次,面对那么强悍的情敌,褚秋生不得不放手。
可是,即使如此,褚秋生这辈子的心里也存着她沈若情的,他后来留校在了b大,娶了b大校长的二女儿,婚姻生活表面上看是风平浪静,幸福美满,现在还是b大的副校长,即便他现在如此成功,可是没有人知道,夜深人静的时刻,他心心念念的女人却是沈若情。
事实上,他的老婆也不比沈若情差,可是男人嘛,对没有得到的,总是更无比向往。
正因为如此,他看到沈若情的第一眼,他便认出了她。
听到褚秋生的自我介绍,沈若情总算是想起来了,“哦,是你啊,褚大帅哥。”
“哎哟,沈大美女,你就不要笑话我了。”褚秋生想起当年自己还是毛头小子时对沈若情的狂热与入迷,到现在都还令他唏嘘,往后几十年的岁月里,他的生命再没出现过一个女人能像沈若情那样让他如此狂热的去追求,包括他的妻子。
不过,人生就这么数十载,即便他现在还想着沈若情,可是对沈若情这个注定不会成为自己的女人的女人,褚秋生也还是理智的,他从来不会肖想一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的。
“你怎么在这里?我以为,我这辈子都不会在b大见到你了,三年前,我们班的同学会,就你没来,没人联系得上你。”褚秋生兴奋异常得跟偶遇的沈若情聊上了,彻底忘掉了,他刚才之所以匆匆的跑出来的原因是接到老婆的电话,让他去广场那边接她。
“哦,我出国了,这些年,我一直在新加坡,当时换了手机,手机里的同学录也就不在了。”沈若情解释了一下,为何没有人能联系得到她。
当时她心甘情愿做了莫舒鸿的‘小三’,她就跟大学里的同学断绝了所有的联系,她怕同学们会瞧不上她,所以,她也懒得去联系。
“你去了新加坡?难怪呢,不过,莫氏的根基好像还在s省吧?”g市是s省的省会城市,褚秋生对沈若情的一些事还是有些关注的。
可这些年,莫氏的莫总向来低调,从不在公众露面出头,所以,他能了解的并不是很多。
在褚秋生的眼里,现在的沈若情,肯定是挂着莫太太的身份的,毕竟,当年他就看得出来,莫舒鸿与沈若情是多么的相爱,也正因为如此,他才决绝的放手。
“嗯,是啊,不过,我最终不是莫太太,我一直单身。”毕竟做了那么几年的同窗,当时褚秋生还追过她,后来他俩还成了能一起说好多话的异性朋友,所以,沈若情大方的说着。
“啊?”褚秋生皱着眉头,不明白,为何当初这两人竟然会分手,这一声啊,也包含了无比的悔恨,他要是知道,这两人最终会分手的话,他就一直等着沈若情了。
好可惜,真的好可惜,原本,他能有机会娶到沈若情这个最能让他满足的老婆的。
面对褚秋生的啊,沈若情只是抿嘴笑了笑,也不做多余的解释。
“对了,你要在这里待几天啊?明天有没有空呢,我们当时的辅导员明天九十大寿,她现在脑子还特别清楚,肯定能记得你,你要是去给她过寿啊,她肯定会很意外,也很开心,怎么样?要不要去?”
褚秋生顿时想到了另一件事,也正好化解了此刻略显尴尬的气氛。
“好啊,那我留个电话给你吧,这是我在国内的电话,我要在这边待两三天,有点私事。”
沈若情想到了他们当时的辅导员,辅导员就是他们大学时期的班主任,只是称谓不同而已,当时不叫班主任,而叫辅导员。
他们那个张姓辅导员,对她挺好,因为她确实各科成绩都相当优秀,她还是班长,褚秋生是副班长,当时褚秋生追她,被她拒绝之后,张导还特地跑来劝她,告诉她,放弃褚秋生这么一个好老公的话,那她这辈子可就找不到能比褚秋生还好的老公了。
当时的她,正在与莫舒鸿热恋,哪里会听任何人的劝,而且,在她心里,她就是觉得莫舒鸿比褚秋生要更好,毕竟,她爱莫舒鸿,她对褚秋生,只有同学友谊,再没其他。
现在的她,因为褚秋生提到了张导,所以她才想了想,如果当初她跟褚秋生在一起,或许她的人生,不会像现在有钱,也不会像现在有这么多的经历,可能就是很平凡,很平凡的生儿育女,共同抚养他们的孩子长大,也或许,她现在还有了孙子,像小诺西那样可爱懂事的亲孙子。
年轻时的她,或许不会觉得这是一种幸福,可是经历了这么多人生的她,却觉得,那条途径,或许是一个女人最幸福的人生之路。
可是,她沈若情错过了,过去的时光,一去不复返。
褚秋生并不知道沈若情在想什么,关于她为何不是莫太太的事情,他也不敢多问,两人交换了彼此的电话号码之后,褚秋生提出送她回去。
“若情,你住哪家酒店啊?我送你回去吧。”褚秋生提议。
“不用了,就在那家东门酒店。”沈若情指了指褚秋生身后不远处闪着光标的东门酒店,就几步路的距离,根本就不用送的。
“哦,那是挺近的。”褚秋生点点头。
沈若情抿嘴微笑,正要告辞,一道甜美却因为有些愠怒的而变了味道的声音,顿时抢了先,让沈若情又一时背上了狐狸精的名号。
“我道是你怎么就忘了来接我这件事,原来是被狐狸精给迷住了。”温凤兰还没有下计程车,远远的就看到了褚秋生跟一个仙女似的美女站在校门口搭讪。
温凤兰的姿色也不差,再加上这些年的保养,外人根本就看不出来她的真实年龄,可即便是这样,她还是不得不承认沈若情是个美女,而且是大美女,而且,还比外面那些穿着暴露的小妖精们有气质多了。
男人要是被这种有气质的狐狸精给迷住,如果沈若情再默许了,男人估计个个都愿意为了她回去将老婆给离掉,无论老婆是不是黄脸婆,都得离。
褚秋生正要解释,最主要得是,自己得老婆开口就骂沈若情是狐狸精,这一点很不礼貌,他们俩是老同学,而且站在的是人来人往的学校门口,又没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计程车司机却追了上来,朝温凤兰要钱,“这位太太,您还没有给钱呢。”
“找我老公要。”温凤兰白了司机一眼,又瞅眼看了一下沈若情,远看就不差,近看更不错,再瞅瞅老公,那张脸将他的心都给出卖了,顿时心里又是一股闷气,“给完钱,立刻回来,咱们秋后算账。”
说完,温凤兰也不听他俩的解释,反正就是认定了沈若情是狐狸精,就朝学校门口走,门口保安自然认识她这位副校长的夫人,所以早就开门等着了。
令他们都没有料到的是,温凤兰才走进校门口没有多久,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跌了一跤,温凤兰骂骂咧咧的站起来,左右看了看,没发现什么,回过身瞪了褚秋生一眼,那意思明显极了,就是他害得她今晚心情不好,才会无缘无故的摔跤。
“你倒是当心一点啊。”温凤兰转过身,褚秋生无奈的对着她的背影叮嘱了一下,可人理都不理继续朝前走。
褚秋生无奈的摇摇头,计程车司机已经来到他跟前了,他赶紧问着,“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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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师傅,多少钱?”
“二十。”计程车司机说了个数,褚秋生立刻给人钱,司机倒是打发走了。
“若情,对不起啊,她就是那样的嘴。”褚秋生朝沈若情解释着。
“行了,快点回去吧,人家秋后等着跟你算账呢。”沈若情才不介意,多少年前,有人比褚秋生的老婆骂的要厉害多了,要难听多了,她都没有往心里去,何况只是一声狐狸精?
听着沈若情的嘲笑,褚秋生更是觉得大囧,不过,在沈若情面前,他更囧的事都有,他赶紧叮嘱一下,“行,那你当心点,明天上午给你打电话,酒席是市中心的一家大酒楼,我到时开车过来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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