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别弄脏了(2/2)

这家伙太坏了,得寸进尺,还有没有完啊?崔莺莺妩媚的白了他一眼,还是满足了丁小天的虚荣心,嗲声嗲气的叫着:“好老公,我要,快点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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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听到这妩媚动听的言语,丁小天感觉嗓子眼都要冒火了:“好,老公来了!”

两人疯了一般的纠缠在一起。崔莺莺如同久旱的枯田遇上了甘霖似的,舌头拼命在丁小天嘴里搅动着,双手死死搂着丁小天,双腿也夹上了丁小天的身体。

丁小天一边挥汗如雨,一边大声的说:“莺莺姐,你是我的,谁也不能把你从我身边夺走。”

这一刻,如果有人胆敢跟他抢这个女人,丁小天绝对会跟那人拼命。

天城国际购物大厦,是星城最高档的消费场所,汇聚了众多国际名牌,这里的衣服价格昂贵,就算是白领阶层也都不会轻易到这里来消费。

丁小天和崔莺莺在天成购物大厦门前刚一出现,崔莺莺就被一群少男少女们认出来了,纷纷围着她要签名,并且人越聚越多。

崔莺莺见一时脱不了身,无奈的抛给丁小天一个抱歉的媚眼,要他先进商场。

哎,有个出名的女朋友还真是麻烦啊!丁小天叹了口气,一个人郁闷的进了大厦。

丁小天是不愿意来的,但崔莺莺说,一定要把自己的男人打扮得潇潇洒洒的去见她的母亲。丁小天倒不觉得自己这身地摊货丢人,但为了自己深爱的女人,他只好委屈一次,被崔莺莺硬拉着来天成国际购物大厦。

当丁小天踏入大厦的大门时,引来了无数异样的目光,好像看着一头从动物园跑出来的大猩猩,有些甚至是鄙夷,透着浓浓的厌恶。

丁小天穿着一件发白的黄色短衫和一条有些破旧的牛仔裤,脚下一双凉皮鞋蒙着一层薄薄的灰尘,身上的穿着加起来还不到三百块钱。

他这身装扮,跟大厦里来来往往,一个个或衣冠楚楚,或时尚靓丽,或雍容华贵的帅哥靓女们相比,实在是太寒碜了。

“咦,怎么进来了一个臭要饭的?”

“一个穷小子,也敢进这么高档的商场?难道没有一点羞耻感?”

四周的人在议论纷纷的同时,快速躲避着丁小天,就好像丁小天是一个瘟神一样。

丁小天没有理会,四下里看了看,径直走到了男装区。

导购小姐看到丁小天装模作样的打量着货架上一件件价格不菲的精品男装,不仅没有一丝鱼儿上钩的喜悦,反而皱起了眉,露出几分不屑的神色。

她甚至有些鄙夷,觉得好笑。

你穷,我们可以原谅你;但你穷,却还要跑到这个只属于富人的天堂来装13,那就不能原谅了!

看到丁小天伸手去摸一件西裤,导购小姐立刻尖叫起来:“乡下鳖,那条裤子你买不起,别弄脏了。”

丁小天眉头微微一皱,并没有如导购小姐所愿,抓住西裤的裤管,在掌心里轻轻摩挲了一下,点着头自言自语的说:“质地滑爽,面料柔软。难怪有钱人都喜欢穿名牌,这高档货给人的触感就是不一样啊!”

导购小姐见丁小天不仅把她的话当作耳边风,而且还评头论足的,更加的来气,怒气冲冲的朝丁小天快速走过去,大声指责他说:“喂!乡下鳖,你耳朵聋啦?没听到我的警告吗?这裤子很贵的,弄脏了,你赔得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