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后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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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养老院毗邻钢厂,刚好被那几座IC卡电话亭隔开,由于正在施工的原因,所以很多地方都还亮着灯。

“剑哥,看到这养老院了没?”

“看到了,怎么了?”

“你再不找个媳妇,这就是你老了以后的归宿。”我打趣了他一句。

“这里?”李剑不怀好意的瞥了我一眼,“我求之不得啊,这里距离苏老家不是太远,以后我就天天去找你和小沫蹭饭,这么方便都不用打电话。到时候不光能省下饭钱,就连电话费都……”

“剑哥,等一下。”李剑的话,让我忽然想起了件事情,所以赶忙问了一句,“孔荷的手机,你们是在哪里发现的?”

“你怎么突然问起这个了?”李剑稍作诧异,还是回答了我的话,“就在礼堂后面的化妆间抽屉里。”

“最初孔荷失踪的时候,我记得你们在礼堂的里里外外搜查过,并没有任何发现,当时你们没有查找化妆间吗?”

“当然找了。”李剑回忆着,“能找的地方的全都找过了,但当时主要找的是人,并没有具体到查找孔荷的私有物品。第二次搜查的时候更细致了一些,所以发现了处于静音状态的手机。”

“手机不随身携带着,为什么要放到抽屉里呢?”我觉得这里面有问题,因为实在是不合常理。

“疯子,其实我对此也是有着疑惑的,琢磨来琢磨去只想到了一种可能。”

“走得急,落下了?”

“不是。”李剑摇头。

“那是什么?”

“孔荷故意留下的手机。”

“为什么?”我心里做过其他猜想,可都没有李剑所说的这么大胆,“你的意思是说,孔荷是在故意诱导我们?”

“那倒不是。”李剑又摇头,“我觉得应该是防范,是她不想被人发现所去之地。准确的说,是她不想被人找到。”

李剑这番分析是符合逻辑的,按照苏沫所说,孔荷无论跟谁恋爱,这段感情都是见不得光的,所以她必须时时刻刻小心一些。

当然,如果仅凭此便将手机留在化妆间还是不够说服力,可若结合当时的活动就能够解释通了。首先,晚会彩排是一场具有组织性、纪律性的集体活动,孔荷作为活动组成的一份子,是不能随性而为的。在晚会彩排没有结束的时候离开礼堂,这本身就是在犯错误,既然是错误,自然不希望被别人知

晓。

如此,也就能解释为什么没有人注意到孔荷的离开。

其次,如果孔荷将手机带在身上,同学的电话她可以不听,可老师的电话怎么办?难道也不管不顾?如果接听了电话,老师让她立刻返回学校,她要怎么推辞?

与其事后去找各种理由和借口做辩解,倒不如采取更为稳妥的办法,直接将手机藏在化妆间里。

这么一来,便可以彻底摆脱源自于老师方面的责难。毕竟谁都有疏忽的时候,遗落东西经常发生在我们的生活当中。

最后,孔荷不希望有人能够找到她,不希望被人看到她和谁在一起,更不希望知道他们所做的事情。

上述所说,解开了我心中的困惑,可新的疑问又产生了:“剑哥,如果是这样的话,孔荷为什么要把手机调成静音呢?把铃声调到最大,让人可以轻而易举的找到手机,不是更能对她有利吗?”

“疯子,你忽略了一个现实情况。”

“什么?”

“她是孤儿,她的经济状况很不理想,一部手机对我们来说或许不算什么,可对于她却是轻易损失不起的。”“嗯,这样做的确可以顾全两头儿。”我承认,李剑说的在理。而且就算孔荷把手机调成静音,当返回学校老师问责的时候,她也完全可以向老师说手机遗落的事情。甚至在必要的情况下,她还会带着老师

一起去礼堂后面的化妆间证实自己没有撒谎。

“还有想不明白的吗?”李剑用余光瞟了我一眼。

“有。”

“什么?”

“剑哥,你觉得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孔荷之所以不带手机,并不是出于自身的顾虑,而是犯罪嫌疑人不让她带?”

“嘶……”

听完我的话之后,李剑顿时倒吸了一口冷气,皱着眉头思索好半天,才以担忧的语气说道:“疯子,我不得不说你这个猜想十分的大胆和可怕,而偏偏搁置到这起连环案中还具备了极大的可能性。”

根据有三点:

第一,无论是齐亮案还是吕静案,案发之后无论我们做了多少工作,始终都没有找到关于犯罪嫌疑人的任何线索。这在说明凶手狡诈的同时,也证明了这起连环谋杀案是有着详细、周密计划的。第二,与前两起案件不同,孔荷案发生在晚会彩排的时候,这种集体性活动出现临时变故的概率会很大,从而会导致作案的难度也会增加。因此犯罪嫌疑人必须将一切可控因素做到极致,从而应对可能突

发的失控局面。

第三,彻底断绝孔荷的后路,因为人在绝境的时候会爆发出难以想象的能量,倘若带着手机,就有可能给她活命的机会。

“孔荷,为什么如此信任那个人?”

“因为爱情。”李剑感叹了一声,“凡事都有它的两面性,爱情让人在生理和精神上收获欢愉的同时,也会在某种程度上瘫痪人的大脑,让人不再去理性的思考,而是会成为被感性支配驱使的傀儡。”

“你谈过恋爱吗?”看着李剑分析的头头是道,我忍不住问了一句。

“没谈过。”

“那你怎么什么都知道?”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走吗?”

“这里的猪,指的是谁?”

“你。”李剑指了指我,“你不觉得,自己受小沫的影响很大吗?”

“比如呢?”

“比如当年的那起车祸案?”

“剑哥,你到底想说什么?”“我借调来之前,雷局曾经跟我说过,在师大案还没有发生的时候,在“火把”这个多起案件中存在的共同征象没有显露出来之前,你就陪同小沫去过她的老家。名义上是扫墓,实际上是去查阅当年的结案卷

宗,对吧?”

“是的。”我无奈的叹了口气,“因为这件事儿,我和师傅还闹得有点儿不愉快。可是这跟受小沫的影响有什么关系吗?”

“当然有关系。”李剑掰着手指头罗列了起来。

第一,照片中的苏蝉衣和林清雨,面部表情的确引人深思,可若搁置在车祸发生之前,恐惧、无助、狰狞这种种负面情绪的表露也都是合理的反应,难不成要在那个结骨眼儿上保持微笑才算正常?第二,当年的车祸案勘查、侦办过程没有任何问题,这在卷宗中已经写得明明白白。反倒是苏沫,无凭无据非要说当年的案子充满了可疑与蹊跷,而我竟然无视调查结果选择相信,这难道不是私心作祟?

难道不是感情用事?

虽说后来的师大案证明当年车祸有极大可能存在不为人知的隐情,可这毕竟是发现了共同征象之后的结果。假如没有发生师大案,没有找到火把这个关键衔接点,难道要在证据链不存在的情况下翻案吗?

第三,作为部里的功勋法医,虽说师傅也对车祸案产生过疑义,但却从来没有妄下过结论,更没有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申请重启案件调查。

因为他心里清楚,轻易质疑侦办结果,否定的不仅仅是当年侦办车祸案的同僚们,还有我们视作信仰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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