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 大家怎么都变得很奇怪(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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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霍枭的陪伴,有时候会有些想他。但是这次来迪拜,主要就是以玩为目的,不想上一次,心里担心霍枭,做什么都没心情。因此,温凉每天都过得可谓是乐不思蜀。
在这短短的几天时间里,还和哈曼斯成为了好朋友。原因无他,实在是这个人太适合当导游了。
迪拜的富庶世界闻名,土豪多了,各种各样的享受自然也是应运而生。更加上,这里的人多数信奉的是伊斯兰教这个古老的教派,衍生出了许多独有的文化。
温凉跟在哈曼斯身后,把迪拜王室子弟的娱乐生活享受了个遍。从冲沙到训骆驼,从挑选宝石原矿到自己尝试打磨。从看旁观熬鹰到带着猎鹰去打猎,简直可以算得上是大开眼界了。
贝拉莎夫人虽然也有心好好招待温凉,但奈何她毕竟还是王妃的身份,哈德亲王宫殿里的许多事情需要她打理,并像哈曼斯一样可以到处乱跑。因此,温凉待了快一个礼拜,几乎没有一天是老老实实待在哈德亲王宫殿里跟贝拉莎夫人在一起的。
这天晚上从沙漠回来,贝拉莎好不容易逮住心都快玩野了的温凉。
“看来我果然是老了,跟不上你们年轻人的节奏了。你说是来看我的,其实还不是跟着哈曼斯跑了个没影。”
温凉这两天待在沙漠里,都晒黑了不少。但是整个人看上去精神奕奕。
“我是看你忙得很,不好意思打扰你呀。”
“我才不怕你打扰我。可惜某人大概根本不想跟我待在一起吧。”
“哪有哪有,明天我就哪都不去了,一直赖在你身边。”
“就算哈曼斯来找你,也不跟他出去?”
“嗯!不跟他出去!”温凉信誓旦旦。
贝拉莎夫人这才满意,放过温凉。
“快去洗澡,顺便做个spa,你看你,跟着哈曼斯往沙漠里钻,也不怕把皮肤折腾得粗糙了。”
“这就去,这就去……”
沙漠里的景色壮美无比,但是出入确实是个问题。温凉这一天早就累坏了。做着spa的时候,就睡着了。因此,错过了霍枭打来的电话。
第二天一大早,哈曼斯就兴致勃勃地来到哈德亲王的宫殿找温凉。
“你这横冲直撞地是要找谁?”
一向早睡早起作息规律的贝拉莎夫人拦住兴冲冲往里面冲的人。
“婶婶日安。”
哈曼斯停下脚步,恭敬地行了个标准的问安礼。
贝拉莎夫人优雅地还礼。然而站起身的那一瞬间,就拎住了哈曼斯不让他走。
“温凉还没起呢。人家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你以为跟你似的,昨天才从沙漠出来,今天还能神采奕奕?”
哈曼斯皱眉,“那可怎么办?今天哈里森的狮子要生小狮子了,要是去晚了,就不能第一时间看见小狮子了。”
“狮子生产这样的事情,温凉也会感兴趣吗?不然还是算了吧?”
“温凉肯定感兴趣的,她跟一般的女生可不一样。而且,我之前问过她,她对刚出生的小狮子好奇得很呢。不过,哈里森家的这只母狮非常厉害,她生的小狮子肯定也不查。如果生产顺利,小狮子不羸弱的话,可能过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被送去做野性训练了。到时候就看不到了。”
听着哈曼斯的话,贝拉莎慢慢皱起眉头。
所谓的野性训练,就是从小就把小狮子放在人工模拟的野生环境中,只允许主人进入其中。这样驯养出来的狮子,既具有野性,有只认一人。是王室子弟最近很流行的宠物。
野性训练贝拉莎当然懂,虽然并不推崇这样的宠物,但贝拉莎也知道,男人都是向往力量的,王室培养出来的尤甚。流行这样野性未消的猛兽做宠物,是很正常的事情。
贝拉莎皱眉,当然不是因为这个。而是……哈曼斯和温凉的关系,似乎有些过于亲密了。
作为哈德亲王的亲侄子,哈雅公主唯一的儿子,哈曼斯的地位可以说是很崇高的了。再加上自身的优秀,导致他虽然看起来彬彬有礼,实际上骨子里很是骄傲。何曾见过他带着一个姑娘到处去玩?
而且,刚才他脱口而出,说温凉跟一般的女生不一样。这样的话……看来哈曼斯对温凉很有好感,甚至觉得她是与众不同的。
这可不太妙……
如果温凉未婚,哈曼斯是不是喜欢温凉,她都无所谓。虽然对于哈曼斯来说,娶一个在迪拜身份相当的姑娘对前途更有帮助。但是温凉的家世并不差。华国现在发展得越来越好,娶一个华国世家的女儿,甚至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帮助。
坏就坏在,温凉是结了婚的人。更重要的是,她的丈夫是霍枭啊。
那个跺跺脚,京城都要震动一番的人。可不是哈曼斯能够招惹得起的。
更不要说,霍枭和哈德亲王平辈论交。换句话说,温凉在辈分上,甚至还要高哈曼斯一辈。
脑海中心念急转,贝拉莎脸上却不露分毫。
“如果那小狮子很快就要被送去做野性训练,那错过这次机会是真的挺可惜的。不如我去帮你看看温凉起没起?你一个大男人,就这么直冲冲地往楼上冲,也不怕被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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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被打出来。”
哈曼斯一噎。这才反应过来,温凉和不是自家妹妹,可以不用顾忌地随意亲近。
“那麻烦婶婶了,我就在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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