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反派五号之无限重生 三(2/2)
马车内,青年裹着厚厚的狐裘大衣,抱着暖炉,倚在车壁上,闭目养神。
龙啸云撩开布帘一角,向外看去,低声道:“雪停了。”
青年睁开眼睛,也抬手撩起帘子,望见熟悉的景象,深邃的眼睛藏着笑意,“李园快到了。”
龙啸云道:“把你送回家,我的任务总算完成。”
李寻欢脸上的笑意少了几分:“大哥不留下来多住几日?”
龙啸云道:“不了。”
李园中住着一个林诗音,龙啸云怕自己受剧情影响,如同原著所写的那样对林诗音一见钟情,为此害了相思病,让李寻欢痛苦地挣扎在友情和爱情之间。半个多月的相处,他早已把李寻欢当做了好兄弟,所以不免替他多加考虑。
李寻欢眉目间染上一丝轻愁,道:“大哥将我送回家,却不愿意踏足李园,难道不把我当做兄弟?”
就是因为把你当做兄弟,才不愿意去你家。
龙啸云张了张嘴,不好解释真实原因,只道:“我怕打扰你。”
李寻欢笑道:“既是兄弟,即便真的打扰对方,也是应该的。”
如此盛情难却,龙啸云只好跟他一道回李园,心想:“不论是否受剧情影响,我都要管好自己,千万不能惦记着兄弟的未婚妻,倘若情况不对,爬也要爬出李园。”
马车停在李园门前,提前得到消息的管家早早出来迎接,在管家的带领下,两人穿过梅林。
路的尽头,俏生生地站着一位绝世佳人,容貌清丽脱俗,气质神.韵难以用语言描述,她似乎吹了好长时间的冷风,脸上血色尽褪,苍白精致的脸庞不似真人,见他们走来,绝美的脸庞浮现淡淡的笑容,温温柔柔地唤了声:“表哥。”
李寻欢目光柔和道:“表妹。”
林诗音目光落在锦衣男子身上,几不可查地闪了闪,“这位是……”
“在下龙啸云。”虽然惊艳于林诗音的美貌,但那是男人看到美丽事物的正常反应,惊艳归惊艳,却没有其它心思,察觉到自己没有受到剧情影响,龙啸云总算松了一口气。
林诗音似乎有些惊讶,李寻欢的朋友很多,大多是泛泛之交,更别提将人带回家小住。
见此,李寻欢笑着解释:“他是我的结拜义兄。”
林诗音愣然:“义兄?”
李寻欢将自己遭受仇家埋伏的事情简单道来。
林诗音脸色越发苍白,担忧之情不言而喻,“表哥,你可曾受伤?”
李寻欢柔声道:“受了些轻伤,不碍事。”
林诗音神色缓和许多,看着龙啸云的目光似是充满感激,福了福身子,郑重谢过。
马车上的东西已然搬了下来,管家道:“少爷,龙大侠的住所是否安排在客房?”因着龙啸云是李寻欢的义兄,故而多此一问。
李寻欢想都没想,脱口而出道:“冷香小筑。”
管家目露惊愕,“这……”
冷香小筑是李寻欢的住所,除了他,至今没有人住进去,就连表小姐也没有。在李寻欢看来,其他人不够格,林诗音是他未过门的妻子,自然有资格,但那也是婚后的事。
李寻欢淡淡道:“有问题吗?”
李寻欢向来说一不二,他决定好的事,基本上没有人能够改变。
龙啸云是少爷的义兄,安排在少爷居住的地方也没什么。
管家摇了摇头,“属下这就去安排。”
没有人注意到,林诗音的眸光一点点冷下去。
“寻欢……”
灼热的呼吸喷在耳边,低哑性感的声音缓缓道:“我们……”
在一起好不好?仅存的理智将他从危险的悬崖边扯回,龙啸云目光一沉,因为压抑着感情,神色晦涩难明。他喜欢李寻欢,与他相处的越久就越加喜欢他,龙啸云第一次这么喜欢一个人,因为喜欢便束手束脚,连告白都踌躇不决,不是怕对方拒绝,而是怕他奉献情怀发作,勉强跟他在一起。
那声轻唤令李寻欢浑身一颤,心中溢出一丝奇异的感觉,他轻轻喘息着,静静等待下文,我们……我们什么?久久等不到答案,李寻欢几乎想开口质问他,你到底想说什么?给人留下深思的空白,令人挠心抓肺,这种行为最是令人讨厌。
李寻欢忍不住开始猜测男人想说的话。
我们不要再继续了,我们分开,我们在一起……后缀不同,表达的意思也截然不同。他不知道龙啸云到底想表达哪一种意思,他不想知道,也不敢知道,但是他敏锐地发现心底竟然抱着一丝期待,这个发现让他开始害怕,想要退缩。
李寻欢什么时候害怕过?
就连当初濒临死亡,也没有害怕过,更加没有心生恐惧,想要退缩。
那么他到底害怕什么,又为什么想退缩?
李寻欢不是个笨蛋,相反他还很聪明,因为聪明他清醒地意识到自己可能栽了,从那一刻的身不由己到情不自禁,就栽到男人手中。有了这个认知,压在心头的巨石反而安全落地,他轻轻吐出一口气,开始慎重地思考,以后该选择走哪条路,现实情况却不容他多想。
肌肤相触的地方发热发烫,血液在兴奋沸腾,体内仿佛有一簇簇小火苗,随着一下下猛烈的刺激,汇聚成一汪火海,引来了闪电,让灵魂都为之酥麻颤栗。李寻欢感觉自己就像一只困兽,想要冲破枷锁重回自由,却不得其法,只能攀附着男人,在欲海中沉沉浮浮。
昏暗的房间,烛火忽明忽暗。
投在墙上的影子紧密相连,难掩一室暧昧。
三更天,山间寂静森寒,冷冽的风穿过半掩的窗户,夹着梅香吹入房间。
屋中的两个人披着大氅,卧坐在温暖的锦被中,床中央摆放着一张低矮的木桌,上面摆放着酒碗,还有酒坛子,那是龙啸云珍藏了三年的美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