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三二章 不争则大争(2/2)

对它们,其实丁翔也蛮有兴趣的,只不过听老马说:这些家伙宁可龟缩在树林之中,也不踏足草场一步,可不是因为它们怕了天马,而是惧于昔日大能的灵通无限,生怕触怒神威罢了。

“如果你觉得你的灵力,能抵大能之境,我估计你都不用去抓,只要吼上一声,它们就都乖乖的伏首称臣了。否则,我可不觉得它们会束手就擒……你也可以去试试,前提是把这枚玉核先给本马安置个安全地方。”

“槽!”

丁翔翻着白眼,再次竖起了中指。

这老货一刻不贬损他几句,就不舒服斯基。

“那成,既然没有遗漏的天马,异兽们又惹不得,这密境也就没有什么可留恋的了。”

“赶紧的!我早就说过,这破地方我可再也不想回来了。”

“怎么是破地方呢?这等宝地……说不定以后外面还有巨变,要是打起了三战什么的,回来这里避难也是好的。”

“避什么避,我说你小子能不能不再丢修灵者的脸?只要你能修至大能之境,就算你说的那个什么原子弹,也伤不到你分毫不是?哎我去,你别关法……”

“不关?不关继续听你打击我呀?”

丁翔嘿然一笑,搂紧了身前玲珑有致的娇躯:“斯诺,出发,带你出去见见外面的花花世界……呃,我答应你的……我说你小子有点出息行不?能不能别老是丢龙马的脸?不就是几匹漂亮的母马吗?我保你……”

“对、对!你不是龙马,放心,我说话算话!外面的那个绿洲,就是阿哈尔-铁克绿洲,你的同类就是以那个绿洲的名字命名的。”

马背上抱着混血妞的丁翔,似在自言自语,但实际上却是在神识中与白马交流着。说出来,是因为……是混血妞强烈要求的。

“合着这些天,就我什么都不知道呀?不行,你必须说出来,让我也能听见!”

混血妞的娇嗔,让丁翔根本就无法抵挡。一个陪着你同赴险境,共历过生死绝望时刻的女人,她不仅有资格撒娇,还完全可以要求得更多。

但……聪明如佩姆科娃,却是什么都没有提,只是乖巧的偎在男人的怀里,不时调皮的在丁翔多日未打理、已经长得胡茬丛生的下颌上摸上一摸。

可丁翔却是暗暗感叹:这妞才是真聪明呀!

老子曰: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什么都不争,却又把自己的一切都真心付出,交给了男人去决定,这才是大争之道!

佩姆科娃不是华夏人,亦没有华夏血统,却似乎又深谙华夏的人伦天道。

“绣绣终于遇到对手喽……”

丁翔啜了啜牙花子,家里有了两个同样聪明绝顶,亦同样兰心蕙质的女人,真不知是喜是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