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客自青云山上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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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现神书,《诛仙》一出,谁与争锋。”
嚯,口气倒是不小,不知又是哪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在自卖自夸,竟然还置顶了,能量挺大。
懒洋洋点开帖子,好长!
这是第一印象。
看了看楼主的id,百晓生,这也是龙空比较出名的大号,顿时来了精神。
百晓生先是对这本叫《诛仙》的书好一通夸赞:
“这是一部旷世奇书,放在中国可称之为奇幻武侠,放在欧美恐怕就要叫魔幻小说了。也许很多人对此嗤之以鼻,认为其不登大雅之堂。什么剑仙、邪魔、异兽的现实世界不存在,写这些玄之又玄、神乎其神的东西有什么意义。
慢着,打住,我从不认为小说一定要反映现实生活,我只知道小说应该描写人性,人性的善与恶、美与丑。至于能否吸引读者则关键在于情节的精彩程度。
从这两个角度来讲,《诛仙》是一部相当成功的小说。不客气的说,《诛仙》就目前所展现的,已经堪比奇幻巅峰。若后续能质量如一,成就不可限量。我大胆放言,在这个所处的时代里,那绝对是一座难以逾越的山峰。
我不认识作者,也不是托儿,只是有感而发。
《诛仙》一书波澜壮阔、气象万千,单以气势恢宏、构思巧妙而论,在我所观书中除金庸后期作品外,尚无出其右者。实在佩服作者天马行空的想象力,“笼天地于行内,措万物于笔端”,同样是爬格子的,我等只有望洋兴叹。
作者笔力老辣,每每情节推动都让人欲罢不能,尤其战斗场面更是恢弘宛如画面在眼前闪过。书中字里行间的幽默不时令人捧腹,让人充分享受到阅读的快感。目前更新尚少,不知张小凡、小师妹之间结果如何。但这写“情”的意境意境入木三分,亲情、友情,还有爱情,浓墨重彩,挥洒自如。
然而情之为物又是何等伤人至深,凡动情者皆如中情花之毒,无法自拔。第一卷尚未写完,我就感觉到这注定是一场无法挽回的悲剧,只是性格决定命运,行文至此,也许作者都无法控制他笔下的人物了。
或许,抛开所有的虚幻时空,《诛仙》讲的只是一个平凡少年的成长过程,然而我从中看到的却是自己的影子:曾经的懵懂无知,曾经的孤独惆怅,曾经爱人而不为人所爱,曾经飞蛾扑火近乎疯狂,曾经以为被全世界所遗弃,曾经对天发誓要杀出个希望……
最后,就用一首诗来给这篇短文收尾吧:
客自青云山上来,
百年修炼未成仙。
枉读经书三千卷,
不敌红颜一笑间。”
如此高的评价,顿时让人怦然心动。即使不信,也有翻开一看的冲动。而且百晓生此人最擅长数据总结,帖子下面自然少不了他的拿手好戏,大肆列举一系列数字举证《诛仙》如何谁与之争!
陈霄稍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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