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话(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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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未去找消弭许久的光茫

第一次明白了喜欢的意义,第一次为了不能原谅的事情而战斗,我一直认为,那才是作为真正的自己而活着。

这是一个在还是孩子的时候相遇的故事,曾经走过的,比青春更纯粹,比纯爱更残酷,仅仅持续三天的故事。

我,不止一次的告诫自己。

即使是擦肩而过的痛苦,也永远比没有遇见更幸福。那是因为,真正能够永存的,不是永恒的生命,而是与他一起,无论何时都精彩的记忆。

即使,那似乎如同盛夏时的一场梦。但是,我们一直都活在梦中不是吗,一个名为青春的梦中,虽然梦一定会醒,但那份记忆却会一直闪耀下去,一定!

那是发生在6年前的故事,因为某些原因跟谷欣雨吵架的易暮言,以散心的理由被家人接到了南方一个亲戚的家中。亲戚住在南方一个伟人名字命名的城市。易暮言的亲戚很忙,年幼的易暮言被独自留在16层高的房间内。对那时的易暮言来说,唯一的乐趣就是坐在有着巨大的透明玻璃窗前,看着对面一个又一个的别墅住宅区的车来车往。每当黄昏降临,稀薄而红艳的雾气就是易暮言最喜爱的事情。

“等一下,这个似曾相识的故事是怎么回事。不对,为什么欣雨你会知道这件事。”

“啊啦,人家可是正在讲一个初恋的故事哦。”

没错,那是6年前,我,易暮言,唯一的一次跟自己最喜欢的女孩吵架。或者说,什么都不明白的我,知道了喜欢的意义。如同欣雨所说的一样,故事所在的地点是一个以伟人名字命名的南方城市,其实那个时候我只是单纯的以为是市中心有一座山这样的城市。如同大多数的南方城市一样,大多数人都过着繁忙与快节奏的生活。

但是,大多数的意义就意味着并非所有,每逢严冬,就有着相当多的外地人,来城市中过冬。冬暖夏凉,人类对于环境的舒适性的要求已经远远的超越了理性的束缚与野兽的本能。就这一点而言,就足以胜任人类是高级动物的标志。不是为了严苛冷冽环境而拥有厚实到足以御寒的皮毛,也不是为了炽热焦灼的环境进化出了高端储水功能的双峰。

不是为了适应环境而进化,而是为了改变环境而进化。这就是人类所谓的可能性的功用,但是,就现在的易暮言而言,如果可以,果然还是要选择适应环境而进化呢。所谓的人类社会形成的环境可是比所谓的大自然可怕的多呢。并不是要小看可怕的大自然,而是已经被改造了的全新的名为社会的大自然太过可怕。虽然还是小学生,看着楼下如同工蚁一样忙忙碌碌的人群,易暮言就已经这么自然的想到。

跟这谷欣雨一起经历了那么久的英才教育,抱歉,应该是超人教育。心智的迅速成熟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呢。对于易暮言而言,没有足够的大脑开发度,跟同龄人相比连简单的读书写字都做不到真的是一件很恐怖的事呢。小学6年纪上学期,谷家分家的一个小学弟就已经在畜牧业的单细胞胚胎人工肉合成上完成了一系列的试验。

要知道,易暮言在小学5年纪的时候刚刚才接触到了动漫这种存在。感激涕零的易暮言方才知道,这个世界上的小学生的水准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高,你看柯南也就是某一面比较突出罢了。但事实上,在初中之后才知道柯南并非是普通小学生的易暮言,还是相当的受打击的。毕竟小学的最后一年,易暮言都在跟柯南这等“弱爆了”的小学生一起共勉!感叹人生的艰难,自身的愚笨。

但是,仅仅是这样单纯的看着对面的矮山上,黄昏时一栋栋的别墅的上方聚起的薄雾,这个初恋的故事一定会变成华丽丽的抒情散文呢。盼望着,盼望着,晚霞来了,黄昏的脚步近了。一切都变得朦胧的样子,欣欣然阖上了眼。阿勒,怎么有种哀歌的敢脚,果然身为作家跟年轻人的易暮言,初恋的定义依旧还是异性这一永恒不变的话题,至少还没有到喜欢夏天的地步。

14层,这就是易暮言暂时拥有的远离地平面的高度。虽然很想试试更高的可以在阳台摸到云彩这样的梦幻的事情,但是,现在想来这还真不是什么离谱的事情。毕竟任谁在高中发现自己高考前,身为高考预备役,莫名其妙的要参加高考划分战争这种奇葩的事情都或多或少的会生出各种意义上的抗性吧。但是,大多数人类总是盲目。就如同根据rayleigh-定律,蓝天也好,红日也好,白云也好全部不都是rayleigh-scattering(瑞利散射)的结果吗,所有人都知道完整的光谱,太阳光是白色的,那么太阳至少应该是白色的不是吗。

现在映入人类眼中的天空,乃至白云的颜色,哪有什么真实可言呢。

那么,手上托了一轮大日,闪耀着金光这种完全违背物理学根据的事情,在小说里是对的吗。没错,世间的真理就在于不要去深究所谓的合乎常理的正常性。不是所有人在发现新大陆之后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征服。

更何况如果发现新大陆时,哥伦布看到一群人拿着长矛跟盾牌在地上跪着唱征服。大概,哥伦布的第一想法就是先把这群人的人格给矫正了吧。

那是易暮言在吃过晚饭后发现的事情,由于易暮言超乎常理的在厨艺上的悟性。用一顿饭轻松击溃了,亲戚担心易暮言独自一人在家会不会挨饿的可能性。虽然依旧被嘱咐了许多的,天然气用完要关好之类的话语。但是这并不影响,亲戚在易暮言生存能力的认可。不,或许应该用被易暮言生存能力所惊讶这样的说法更加确切。

在跟易暮言所处的大楼相对的楼层上,一个戴着黑框的眼镜,穿着可爱的狮子布偶装,借着晚霞消失前的光亮看书的女孩,引起了易暮言的注意。在这个时间点上,即使是在节省的住户,也会让自宅亮起白昼般的光亮。更何况,这还是一个高级住宅区。但是,女孩的家里没有任何的光亮。似乎同龄人总是更容易引起互相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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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或许是因为穿着布偶装的女孩真的很可爱,虽然可爱的一趟糊涂这点很可能在之后成为麻烦,但是,易暮言的注意力的的确确的被吸引了。在晚霞消失了最后一丝能够用来阅读的余韵后。所谓的明亮皎洁的月光,并没有如同往常一样的洒下。所以,一直以来以月亮的眷顾者为傲的易暮言也陷入了小小的焦虑,虽然焦虑的真正原因是看不见女孩的身影。

但是,作家这种职业,真的是一个跟吸血鬼有共同之处的职业呢。月亮的眷顾者(夜行性),讨厌太阳(早上会睡不好),吸血(家里蹲),干脆以后取消作家的称号吧。书写鬼听起来倒是很有写志怪的风格。虽然易暮言一直以小说家自傲,在别人跟作家搞混的时候,就用高昂言辞,看似广博的知识,讲述关于九流十家最末的小说家的来历。

可爱的力量就是治愈的力量。

这可不是单纯的说说而已的闲话,这个世界,强者至上。就算是小说也是这样,虽然易暮言认为逆境更容易博得同情跟代入感,也就是所谓的不虐就死星人,但易暮言仔细想了想自己身边的女孩。

欣雨大魔王!号称无法击溃的人类最终堡垒的欣雨似乎已经不是傲娇这个简单易懂的性格能够形容的了。

兰家的某只大姐,虽然在易暮言身边享受着少有的被呵护的感觉,但最终决战被称为三英战女王还是平手就已经显示出其王的风范。

火女王,这个火爆的妮子易暮言很久没有见过了,但是从其称号就足以知其火爆的性格。

然后呢,包括自己在内,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艾薇儿称我为黑纹剑王,但其实真实称号是黑纹剑主,一字之差谬以千里,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咳咳,看看现在周围的男生,白发冰块男,连活着都觉得麻烦的裁缝,跟自己不知道是姐姐还是妹妹的女生一起自杀的神经质,幼女控的金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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