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序幕起,七天大限】(2/2)

对比起王戎的疑惑,其实沈云对刘桢的疑惑心更重。

当然,他不是怀疑刘桢的身份,而是在好奇一件事:从渤海府出来到釜山港这十余日,王戎根本不认识刘桢!

王戎是当朝司徒的儿子,也算是贵族阶层,对皇族的人应该接触颇多。但为什么他会不认识刘桢呢?

周惠当然是认识刘桢的。在雒阳,刘桢奉命要带走沈云时,周惠就曾当众叫出刘桢的名字。可当沈云问周惠,刘桢的皇族身份是怎么回事时,周惠也对此含糊不已。

她说:“我只是在十八岁成年礼的宴会上见过他,知道他是皇族,可具体的我也不清楚。”

这就让沈云感到万分不解了。从刚才到现在,过去也有一刻钟了,但王戎依旧没有跟刘桢哪怕一次眼神碰撞,甚至连话语都很少。

看神色,王戎只是把刘桢当作沈云的一个跟班而已,就像百晓生、时迁等人一样。

……

“侯爷,让您久等了!”侯阚朝沈云躬身行礼。

奥尼尔站在他身后,朝沈云憨厚笑着,露着白牙齿。

沈云笑着让他们入座。侯阚坐下来,奥尼尔却恭敬地站在沈云身后,不管沈云怎么说就是不肯入座。

王戎看了一眼这个比他不矮的黑人,眼中带着惊讶。不过他惊讶的不是奥尼尔的身高和体魄,而是沈云居然会有昆仑奴作为仆从,而且对这个昆仑奴如此和气。

沈云不理会王戎的惊讶,对侯阚道:“侯老大,我让你准备的事如何了?”

侯阚拍着胸脯说:“侯爷放心,一切办妥了。三儿已经带着船队进入了釜山港,别说只是千把人,再多一倍也没问题。”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也如王戎般蹙起眉头:“可是侯爷,你这样去扶桑州会不会太危险了点?要不还是等胡公殿下大军到后再去如何?”

飞骑军前师已经抵达了渤海府,但胡公本人却还在渔阳。不是他不想来,而是无法来。渔阳是他的根本所在,他又是昭武大学的祭酒,事务一大堆,是不可能说来就来的。若不是一场大火把沈云什么都给烧光了,他堂堂渤海侯现在也不能这么轻松,来去自如。

沈云道:“不,我不想殿下为难。此事不需人多,有一营飞骑军足矣!更何况,侯老大你手下不是还有几千号人吗?”

侯阚道:“不错,接到侯爷的命令后,我广发英雄帖,又有百晓生的名头压阵,倒是聚了一批江湖好汉,大概也有一两千人,但这些都是野惯了的江湖汉子,单打独斗自是勇猛无匹,若要冲锋陷阵战场搏杀却只能添乱罢了!”

沈云笑着摆手:“我不需要他们冲锋陷阵战场搏杀,只需要他们本色发挥便是……今夜子时,我们便会在丁号港区登船,你先去做好准备吧!”

侯阚闻言,也不再多说,拱了拱手立即离开。奥尼尔这次却没有再跟他走,而是留在了沈云身边。毕竟晚上登船还需要有能够认得地点的熟人。

刘桢终于说话:“今夜子时便登船吗?”

沈云笑道:“怎么?太仓促了?”

刘桢硬梆梆的说:“不是,只是觉得还要等好几个时辰呢……有人部落真的都逃到扶桑州了?”

“千真万确,渤海暗卫虽然遭受重创,但这点消息还是能确认的!”

刘桢点点头,没有再说话。

王戎再也忍不住,一拍桌子大声喝道:“沈云,你到底想怎么做?难道……”

没等他说完,奥尼尔忽然站前一步,挡在王戎面前,冲他怒目而视,嘴里呜哩哇啦说了一大堆。虽然所有人都听不懂他的话,但从他的表情里可以看出,他对王戎冲沈云大呼小叫的样子很不满。

“妈的,要你这昆仑奴多什么嘴?”王戎也不是好脾气的人,伸手就是一掌推向奥尼尔的肩膀。

奥尼尔只是身高体壮,对于武技是一点不懂的,眼看就要吃亏,沈云腾地站起身,闪电般抓住王戎的手腕,然后插到两个巨人中间,左肩一抖,便将王戎的劲道卸开,并把他推出半米。

一时间,桌倒杯倾,乒乒乓乓摔了一地。

只听沈云冷冷道:“他是我兄弟,不是昆仑奴!倒是你,一再以下犯上,要知道我可是侯爵,而你,只是没有爵位的平民罢了!这次去扶桑州,若你还是如此,那就留在釜山吧!”

说完,便带着奥尼尔离开。只留下发怔的王戎和一脸有所思的刘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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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鸿庆楼,沈云没有回沈思兰的府邸,而是带着奥尼尔去了乙号、丙号等五个港区,买了一大堆东西。这些东西奥尼尔是看不懂的,他只知道,自己这个主人刚才维护了他,虽然他听不见,但他能看,所以效忠沈云的心更加热切。

有了奥尼尔这个巨无霸,沈云买再多东西都不怕。原本他还担心自己这个组合很招人注意,结果逛了一圈下来,就连一个投过注视目光的都没有---釜山港可不是闭塞的山区,每天来往此地的外国人海了去,才不会因为见到一个黑人而大惊小怪。沈云甚至发现好多家族特地聘请了身高体壮的黑人当作轿夫,行走在街巷之间。

这个城市,完全没有受到即将开始的战争影响。一切还在如常运转。若要真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街上巡逻的兵丁多了起来。除了釜山衙役外,还有一队队身穿铠甲的士兵行走在海港周围,远远望去,还能看见港口高处耸立的炮楼上,一台台巨大的弩机炮筒都掀掉了罩衣,一副气势凛然的姿态对着海面!

真是山雨欲来风满楼,只是未识庐山春啊!

沈云轻叹着。

眼看太阳落山,沈云这才准备回沈思兰府邸,与母亲和鄢周二人告别,就在这时,却见一人急匆匆地跑了过来,站在沈云身前行了个揖,低声道:“请问可是沈云沈公子?”

沈云见此人面生的很,青衣小帽,像是给小厮。想了想道:“不错,你是何人?”

那小厮忙从怀里掏出一封信交到沈云手中,也不说话,拱拱手就走了。

沈云奇怪地打开信,只见信上写着一句话:“孙欲于七日后与倭人决战!”落款是“徐”。

是踏白队的老徐?!

七天?

沈云顿时急了,连沈思兰那里也不去,直接叫上奥尼尔直奔丁号港区。他要赶紧赶去扶桑州了!

侯阚说过,这个季节出海,从釜山横跨海峡抵达扶桑州至少需要五天,他必须赶在扶桑州乙等军团中师师团长孙亮与倭人决战前布置好一切,否则……

他时间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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