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飘扬的三色旗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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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幅著名的法国画作,画的是同一个故事,那就是马拉被刺。马拉是雅各宾派的重要领导人之一,他被柯黛刺杀在了浴缸里。一幅是法国著名的画家大卫在1794年所作,那个时候,轰轰烈烈的大革命正如火如荼。在这幅画中,主人公大卫被画在了画的中间,悲惨的死去,在一个几乎于全黑的背景之下,马拉的身体是如此的苍白无力,他的胸口流淌着鲜血,他的手里拿着一份名单。大卫在这幅画里,有意识地把马拉化成了受难的基督耶稣。而在六、七十年以后,另一位画家波德里画了一幅名叫《刺杀马拉之后的柯黛》的画,在这幅画中,马拉也是躺在浴缸里,但是被放在了画的一角,而这个刺客柯黛成了一个被突出的人物。同样的主题,不同的画法,表现了画家对这件事情一点点自己的考虑。

作为雅各宾派的重要领导人之一,马拉为什么会被刺?马拉曾经是一个很凶悍的人,他在1790年这样写道:割下五六百人的头颅就能保证你的平静、自由和幸福。虚伪的人道束缚了你的手脚,压制你的斗志,因为这样,你的千万个兄弟就会失去他们的生命。著名的历史学家弗朗索瓦米涅在他的《法国革命史》中特别指出马拉的言论和行径“带有一种毫不顾忌的残酷性,既不考虑法度,也不考虑人的生命”。并且严厉抨击说:“在革命时期,有过一些完全和马拉一样残忍嗜血的活动家,但是哪一个都没有他对那个时期起更为恶劣的影响。”管中窥豹,可见一斑,通过马拉,我们可以大概想一下雅各宾派上台之后到底干了点什么事情。

雅各宾派上台之后干的事,如果用一个字来形容的话,那就是“杀”,两个字,“杀杀”,三个字“杀杀杀”,用革命的暴力来对付一切可能的反抗,马拉就是其中一个著名的代表人物。

在1793年9月17日,雅各宾派政府颁布了象征恐怖政策的代表性的法令——《嫌疑犯法令》。这个严峻的法令宣布:凡属于以下六种情况的人均被视为嫌疑犯,一律予以逮捕。即:

(一)其言论、行动表明是拥护联邦主义而敌视自由的人。你只要是拥护某种主义就抓起来,再被抓的时候当然可以掏出《人权宣言》怒斥逮捕人员,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

(二)未按规定履行公民义务者。

(三)未领到爱国证书者。爱国还需要证书,好玩吧。爱国大学没毕业,抓起来。

(四)被撤职或停职的官员。抓起来。

(五)前贵族及其父母、妻子(丈夫)、兄弟、姐妹、子女以及逃亡贵族指定的国内代理人等,未能表现出对革命的热爱者。我爱革命,我热爱支持革命!不行,你必须表现出来,如果国家认为你没有表现出来,抓起来。

(六)潜回国的逃亡者。

在这样的法令下,一切可能的敌对势力都被当成确实的敌对势力,先抓起来再说。可是抓起来之后怎么处理呢?绝大多数都是从肉体上消灭。九月屠杀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雅各宾派开始抡圆了杀,法国发明的断头机使法国率先在世界上实现了杀人机械化、流水线作业。一帮要被处决的囚徒排成队,一个一个送上去,咔咔咔咔咔咔咔咔,一路切将过来。仅在巴黎,只以革命法庭判处死刑的人数为准,不计算未经审判而杀死的人(也统计不出来),从1793年4月15日至10月1日共有六十六人,平均每星期上断头台的为三个人。10月2日至1794年6月9号,共处死一千一百六十五人,平均每星期三十二人;6月10至7月27号罗伯斯庇尔被推翻的时候,近一个半月时间,竟处死了一千三百七十六人,平均每星期达到了一百九十六人,也就是每天差不多三十个。在7月份被处死的人当中,原特权阶级只占百分之五,而资产者和无套裤汉竟占百分之七十四以上。这个无套裤汉是大革命时期对城市平民的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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