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世间至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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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持人心而不忘天心,持人德而不忘天德,天人相附和,乃为和谐,此即待人处世之道。

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和其明,同其不明,光即是明,尘即非明,世间有明有不明,众人心中皆有明与不明,其光明相和,其昏昧同住,以其明而同其尘,岂为难哉。

诸修行者,常以诸法为凭而自解身心忧患,若自解忧患已,则复生心,自以为所修是善法,当于此时,反复思念,若真解忧患,则不应恋着于忧患,今日恋于善法,即是不善习气犹存。

若如是思念,则当知,所修诸法,只解忧患之毒,不解忧患之习气,是故时刻之中,不可松懈,若自省时,无诸忧患,则诸法亦清净,清净之性,则无法相,是故清净者心中,诸法尚无,何况诸患。

众人欲学道者,宜应有所知见,应有正知见,持正知见,是故应学知识,学圣贤知识,然所学知识,皆要实心践行,如是名为学知识,若只过目,而不入心,亦不付行,则不名学知识。

若复有人,博闻强记,总持智慧,过目不忘,阅览万卷圣贤经文,不如有人于静谧中发一念智慧,是故修行之人,不可废弃诸修圣法,不可以为何等法不可行,诸法实皆可行。

譬如修习禅定者,不可专以为禅定是解脱,其余非解脱,若有是念,不得圣果,亦如修习丹法者,不可专以为丹法是正道,其余非正道,若有是念,不成真仙,若有修心明德者,自解圣贤法,了诸法义,能无障碍,不可专以为修心明德为真修行,其余非真修行,若有是念,不得真明。

若有修习炼气功夫者,虽证丹法种种验,若以为此是唯一正道,别外非正,则是邪念,不得正法,若有修德者,开发智慧,畅快心怀,自明于义,亦不可专以为唯此是正,别外皆非,若如是念,亦为邪念,不得正德,若有修诸术法者,以诸法解世间理,无有障碍,若自以为唯此是正,别外非正,此亦邪念,不得正道。

若有学览知识者,自能见解诸门派经意,无有障碍,圆转诸知识,若以为此是正道,别外非正,此亦邪见,不得正知见,譬如东派之人,自得其理,自证其法,若以为唯我正真,别外非正,此即邪念,圣贤不允,至于南西北中,一切诸法门,各自有理,非唯一理,不解他理,说他无理,自法门中,即非清净。

如是诸法,皆是修行法门,皆可以通真,若全真者,即了此间一切法门法义,是故一切法义皆通于全真之境界,而各个法门,相互不能同修,如是世间,诸法自成境界,皆圣真路。

譬如《道德经》诸多版本,乃至于诸得道真人所论所述,皆各自有真有道,而各个所说,非一言也,以其各个皆是真道,是故说君子和而不同,诸《经》虽有改动,而《经》中精髓,不能动摇,盖因经文之中,乃至有一句半句未曾改动,则如疏影窥日,亦见全日也,若人聪慧,一句半句,即可窥道,是故诸《经》同存,无碍真道。

至于修炼精气神者,虽得精气神修为中种种能力,而实不能自以为得法,纵使化现身外之身,亦不名成道,精神修为,非行道之修为,何以然哉?若复有人不修精气神功夫,专心修德,内观自心,乃见于心,复明于慧,又发于智,意境圆通,于是以此得超三界,或复以此而窥真道,自入无道之道。

是故说,精神修为,非心修为,心所修为,乃真修为,精神修为之事,为使人有下手之法,顺藤摸瓜,所为者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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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者瓜,而非是藤叶末节,更莫以为心之修为即性之修为,莫以为修此心是修性不修命,若如是想,则堕下乘,不见上妙。

众人不见自心,是故以身中精气神为引,教人下手修道,离世间事,而亲近安宁,如是亲近安宁,则渐渐心静,于是渐渐行入正道,若有人急心迫切于精气神修为或禅定境界修为,虽因宿福而得其功,以其心不得安,亦无宁静,是故有功之行,无功之德,何者为德?心之安然,便是功德。

以此功德而论,心即是真性命,此性命非血肉身心之命,亦非魂魄精神之命,乃是智慧真命,有圣贤怜悯蒙昧信士,于是教以此血肉身为命,以魂魄精神为性,修此性命而养育智慧,智慧充溢,自然悟道,此所悟道,即真命也,若无此悟,纵成就化身种种,亦非圣真,是故性命双修之法,有二种说辞,一者性命即心,二者即此血肉魂魄之性命。

如是诸法,皆为微末,不须计较,但去行为而已,何以故,如是诸法,皆为粗糙,乃至虚伪,如是诸假象之法,以其正心如法修行即是,譬如大路三丈,此人忽左忽右而顺路行去,虽非直行,而略观之,亦为直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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