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树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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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天,今天多亏了你了,要是没有你,我们恐怕就都要被野狼给咬死了。”孟彦接着说道。
秦天刚才的勇猛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要是没有秦天吸引大部分野狼的注意力,恐怕大家都要被野狼给冲散,到时候绝对会被团灭。
而经历了这一场战斗,秦天的战斗力也让大家有了新的认识。陆明远心想,难怪能够突破迷雾草原来到兰树村,果然是有本事的人。
秦天笑了笑,道:“千万不要说这样的话,既然我也在这里,那我们就是一个整体,大家的事就是我的事,说什么见外的话,好了,我们赶紧收拾东西回村子里去吧,恐怕接下来几天这里面都还会很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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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雷电水晶的问世,各种野兽出逃和死亡,还有灵兽的被猎杀,一定会引起一轮规模不小的争夺地盘大战。
地上的尸体太多了,每个人都拿两头都还留下许多,绝对算是收获颇丰了。秦天不知道狼肉能不能吃,不过想来应该是能的,反正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什么东西没被开发成食物呢?
尽管受伤,大家总体上还是很高兴的。
而孟少乐,在看到秦天的战斗力之后,却突然感觉到很害怕。为什么?因为得罪了啊,万一秦天选择报复,孟少乐知道自己是绝对抵挡不住的。
他一直把秦天当作情敌,从第一次开始就醋意大发,不仅仅当场把秦天踢了一脚,还纠集了孟大孟二想要揍秦天一顿,进了迷雾森林之后更是把秦天给引到灵兽的领地,想要置人于死地。
这么多账算起来,秦天估计都足够杀他三次了,而孟少乐知道,现在自己加上孟大孟二三个人,战斗力估计都不及秦天的十分之一,你说孟少乐能不害怕吗?
说到底,这是个实力为尊的世界,实力强大能够让人臣服,也能让人害怕。秦天现在展现出来的实力,就让孟少乐感觉到害怕。
不仅仅是孟少乐,还有孟二,他的想法跟孟少乐是差不多的。在回去的路上,两人凑在一起,窃窃私语。
“大哥,我们现在要怎么办?好像,我们招惹了惹不起的人啊。”
任何人都是欺软怕硬的,孟少乐是如此,孟二自然也是如此,现在唯一看起来正常的人是孟大。
孟大可能还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这是反射弧过长的好处。
孟少乐唉叹一声,道:“早知道是这样,就不应该去招惹他。”
孟二低声问道:“那陆灵……”
“陆灵算个屁?不就是女人吗?玩玩而已,大城市的女人才水灵,我犯不着为了个女人就不要命了。”孟少乐想也不想就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女人和性命哪个重要?都没命了拿什么来玩女人?
其实陆灵是很漂亮的,是村子里的村花,要不然孟少乐也不会缠着她不放了。
孟二陪笑道:“是,大哥说得对。但是我们现在要怎么做?把陆灵拱手相让?还是跟秦天道歉?”
在看到秦天猎杀野狼的风采之后,两人不约而同地认怂了。
“道歉?不可能,就算是死也不道歉,这是尊严问题。希望他回村子里去之后看在我爹的面子上不要跟我计较吧。”
“那就不知道了。”
不说两人愁眉苦脸的,只说这秦天,浑身上下都被鲜血淋了个通透,看起来十分恐怖,那味道自然也十分不好闻,好在过了山口之后在附近找了个水源,舒舒服服洗了个澡,虽然衣服上的血迹是洗不掉的,但是好歹身上清爽了许多。
“今天晚上我要烤狼肉吃,不跟你们客气,这一头狼我一顿能吃一半去。”
“谁说不是,有了这么多的猎物,全村子里的人半个月都不用出去打猎了。”
大家的脸上都带着丰收的喜悦,对于受伤却是只字不提,毕竟打猎是危险的活动,受伤是在所难免的,之前还发生过被猎物咬死人的事情,今天遇到狼群,但是有惊无险,没有人员伤亡,已经是值得庆幸的事情了。所以,不一会儿之后大家的心情也就平复了下来,开始美滋滋地幻想起回去之后用这些狼肉做什么美食了。
秦天在陆明远的身边,袍子已经被鲜血染红,自然不能再穿了,秦天索性把这袍子脱下来给陆明远包扎伤口。少了个胳膊,以后打猎恐怕是不会让他出门了,在这样的村寨里,不能打猎的话,分到的猎物自然就会少一些。秦天想,以后自己要多给陆明远一些照顾才是。
秦天是绝对不会被困在这样一个小小的村子里的,但是这并不妨碍他这个过客把兰树村当作一个可以停靠的港湾。说不准自己在外面混得烦躁了,累了,也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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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回到兰树村来,做暂时的休息。
清晨,应该是万物最为活跃的时候,但是靠近村寨之后,秦天却突然之间发现,村子里十分安静,安静得可怕,站在篱笆外面,连走动的人也没有,要是平时,现在大家肯定都在忙活吃食或者喂养牲畜了。
这是怎么回事?秦天十分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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