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同学(2/2)
阿密特闻得驼鸟怪叫,差点没掐死它:“什么?你有恐高症!那你刚怎么还说自己是飞行冠军?”
这一可笑的、没来由的突状况,惹得一脉跟消逝啼笑皆非。
“骆骆……”大鸟嘴边渗出些许白沫。
“什么?你参加的是低空飞行赛!你怎么不早说,现如今该怎么挽救?”阿密特大喊大叫,一时束手无策。
“拿布条蒙住它的双眼,你指挥它飞。”一脉撕下自个的衣袖,递给阿密特。
采用一脉的权宜之计,一行人拿“病鸟当好鸟使”,乘坐这头“恐高鸟”惊险连连地飞到了阿斯玛平原。途中,阿密特抽空跟一脉他们讲述了平原上的好多神奇生物,当然少不了要谈及敌我两军各自的优劣情势……
时不时,一脉就要想起无名烈和查尔斯那一组的进展?
为躲避追捕与盘查,无名烈和查尔斯一路上餐风露宿,耽搁了好些天。阿烈又特地去买来染剂和眼镜,给查尔斯弄成“黑眼镜妹”,方掩人耳目,得以经由沿海小路混进城区。
这一天晚上,他们来到了古根郡。这是阿烈的两位小学同学——凯克和包恩居住的城市。
他们哥三是学生时代的死党,长大后各自奔天涯。犹记当初,阿烈踌躇满志,要名列全世界最受女生欢迎榜单的榜;
凯克想法单纯,只求做名称职的快递员,完成每个人的托付;
包恩梦想开家建筑公司,自己做老板,盖摩天大楼。
纵然铁哥们已经天各一方,如蒲公英的种子飘向人海茫茫,但他们依然不忘儿时的梦。目前,哥们几个只有无名烈尚未完成梦想,还与之背道而驰。
晚间八点半,阿烈用公共电话约两位同学到一家地段僻静的咖啡厅见面。地方系查尔斯选的,怕阿烈酒后误事,不然他们此刻会是在酒馆或大排档之类的场所。
阿烈邀请的对象都很好相处,他们不管过了多久,都把老大的话奉若圣旨。“大王”旨意一经颁布,二人立马抛开手头事务,哪怕有多么要紧,也火赶来赴约。两狗腿子如期朝见了老同学、大哥大以后,双双喜笑颜开。他们在大庭广众下单膝跪地,同声道:“‘左右护法’参见‘大王’。”
包恩和凯克地言行,勾起了“班大王”阿烈的童年回忆:无名烈、包恩、凯克、司徒冠的女儿小酒,四人是小学同学。他们共同度过许许多多难以忘怀的时光。时隔多年,老友重聚后最先讨论的仍是,当初如何将快乐建筑在小酒的痛苦上的那些缺德事(不在现场的小酒,此时狂打喷嚏!)……
查尔斯听得汗颜,不敢相信有人能和这帮混账东西相处六个寒暑?他转移视线,欣赏鹅黄色的灯光,柔光温馨了淡蓝色的地毯。咖啡厅内不规整的摆放十几套桌椅,光滑的大理石桌面倒映出天花板五彩缤纷的影像,若干张藤木座椅安放在侧。每套桌椅前后各有一盏一人多高的立式台灯安置。
人不多,环境不错。
不算高档,贵在安详。
它给每个朝九晚五的上班族一种置身事外的解脱感。
阿烈他们坐在靠近落地窗的桌椅,四个人分两组对面坐下。无名烈与查尔斯暂且搁置“去往文化城的事”不提,纯粹跟两位老同学共坐一桌闲聊。
“大王多年不见风采依旧啊。”凯克笑盈盈地说,“你在海格市领导群众泼粪的事都传到我们这来了。佩服!佩服!”他长得方脸大鼻,憨厚可亲,模样相当讨喜,随便几句话就能逗乐众人,“连跑路都不忘带上这么个倾国倾城的美人,艳福不浅啊。”
“没什么,这妞不过是我消遣的对象……”无名烈沾沾自喜地在同学面前胡吹乱掰,什么“毒打”、“吊打”等不人道的手段他是概不避讳,侃侃而谈,就怕旁人听不见。
被人这般羞辱,查尔斯纵使宅心仁厚,难免怒火中烧!渐渐的,王子额头的青筋暴涨,勉强控制住,藤椅的扶手才不至于给他掰断。若非身负重任,他定要暴打阿烈一顿!
包恩好像不在状况内,只知哥们是在开玩笑,一味地追捧:“大王就是大王,属下五体投地。”此前谈笑,他的表情都偏僵硬,貌似心不在焉。
“行了。”阿烈一摆手,“你们两个狗腿子才叫改不了吃屎,以后少跟我来这套。我现在跟义父闹僵了,连啥时候死都不晓得,还当个狗屁大王。你们俩要还当我是兄弟,今后就叫阿烈吧。”
“烈王…阿…烈,”凯克一时半会改不了口,“你跟无名老爹怎么闹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