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7章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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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欲诛之,恐左右漏泄,无可与言者,独与左金吾大将军吴凑谋之。凑,上之舅也。会有告载、缙夜醮图为不轨者,庚辰,上御延英殿,命凑收载、缙于政事堂,又收仲武及卓英倩等系狱。命吏部尚书刘晏与御史大夫李涵等同鞫之,问端皆出禁中,仍遣中使诘以阴事,载、缙皆伏罪。是日,先杖杀左卫将军、知内侍省事董秀于禁中,乃赐载自尽于万年县。载请主者:“愿得快死!”主者曰:“相公须受少污辱,勿怪!”乃脱秽袜塞其口而杀之。王缙初亦赐自尽,刘晏谓李涵等曰:“故事,重刑覆奏,况大臣乎!且法有首从,宜更禀进止。”涵等从之。上乃贬缙括州刺史。载妻王氏,忠嗣之女也,及子伯和、仲武、季能皆伏诛。有司籍载家财,胡椒至八百石,它物称是。
夏,四月,壬午,以太常卿杨绾为中书侍郎,礼部侍郎常衮为门下侍郎,并同平章事。绾性清简俭素,制下之日,朝野相贺。郭子仪方宴客,闻之,减坐中声乐五分之四。京兆尹黎幹,驺从甚盛,即日省之,止存十骑。十丞崔宽,第舍宏侈,亟毁撤之。
癸未,贬吏部侍郎杨炎、谏议大夫韩洄、包佶、起居舍人韩会等十馀人,皆载党也。炎,凤翔人。载常引有文学才望者一人亲厚之,异日欲以代己,故炎及于贬。洄,滉之弟。会,南阳人也。上初欲尽诛炎等,吴凑谏救百端,始贬官。
丁酉,吐蕃寇黎、雅州;西川节度使崔宁击破之。
元载以仕进者多乐京师,恶其逼己,乃制俸禄,厚外官而薄京官,京官不能自给,常从外官乞贷。杨绾、常衮奏京官俸太薄;己酉,诏加京官俸,岁约十五万六千馀缗。
五月,辛亥,诏自都团练使外,悉罢诸州团练守捉使。又令诸使非军事要急,无得擅召刺史及停其职务,差人权摄。又定诸州兵,皆有常数,其召募给家粮、春冬衣者,谓之“官健”;差点土人,春夏归农、秋冬追集、给身粮酱菜者,谓之“团结”。自兵兴以来,州县官俸给不一,重以元载、王缙随情徇私,刺史月给或至千缗、或数十缗,至是,始定节度使以下至主簿、尉俸禄,掊多益寡,上下有叙,法制粗立。
庚午,上遣中使发元载祖父墓,斫棺弃尸,毁其家庙,焚其木主。戊寅,卓英倩等皆杖死。英倩之用事也,弟英璾横于乡里。及英倩下狱,英璾遂据险作乱;上发禁兵讨之,乙巳,金州刺史孙道平击擒之。
上方倚杨绾,使厘革弊政,会绾有疾,秋,七月,己巳,薨。上痛悼之甚,谓群臣曰:“天不欲朕致太平,何夺朕杨绾之速!”
八月,癸未,赐东川节度使鲜于叔明姓李氏。
元载、王缙之为相也,上日赐以内厨御馔,可食十人,遂为故事。癸卯,常衮与朱泚上言:“餐钱已多,乞停赐馔。”许之。衮又欲辞堂封,同列不可而止。时人讽衮,以为“朝廷厚禄,所以养贤,不能,当辞位,不当辞禄。”
臣光曰:君子耻食浮于人;衮之辞禄,廉耻存焉,与夫固位贪禄者,不犹愈乎!诗云:‘彼君子兮,不素餐兮!’如衮者,亦未可以深讥也。
杨绾、常衮荐湖州刺史颜真卿,上即日召还;甲辰,以为刑部尚书。绾、衮又荐淮南判官汲人关播,擢为都官员外郎。
九月,辛酉,以四镇、北庭行营兼泾原、郑颍节度副使段秀实为节度使。秀实军令简约,有威惠,奉身清俭,室无姬妾,非公会,未尝饮酒听乐。
吐蕃八万众军于原州北长泽监,己巳,破方渠,入拔谷;郭子仪使裨将李怀光救之,吐蕃退。庚午,吐蕃寇坊州。
冬,十月,乙酉,西川节度使崔宁奏大破吐蕃于望汉城。
先是,秋霖,河中府池盐多败。户部侍郎判度支韩滉恐盐户减税,丁亥,奏雨虽多,不害盐,仍有瑞盐生。上疑其不然,遣谏议大夫义兴蒋镇往视之。
吐蕃寇盐、夏州,又寇长武;郭子仪遣将拒却之。
以永平军押牙匡城刘洽为宋州刺史。仍以宋、泗二州隶永平军。
京兆尹黎幹奏秋霖损稼,韩滉奏幹不实;上命御史按视,丁未,还奏,“所损凡三万馀顷。”渭南令刘澡阿附度支,称县境苗独不损;御史赵计奏与澡同。上曰“霖雨溥溥,岂得渭南独无!”更命御史朱敖视之,损三千馀顷。上叹息久之,曰:“县令,字人之官,不损犹应言损,乃不仁如是乎!”贬澡南浦尉,计澧州司户,而不问滉。
十一月,壬子,山南西道节度使张献恭奏破吐蕃万馀众于岷州。
内辰,蒋镇还,奏“瑞盐实如韩滉所言”,仍上表贺,请宣付史臣,并置神祠,锡以嘉名。上从之,赐号宝应灵庆池。时人丑之。
十二月,丙戌,朱泚自泾州还京师。
丁亥,崔宁奏破吐蕃十馀万众,斩首八千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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