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0章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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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馀家分置近畿。
初,魏主过彭城,遣人语城中曰:“食尽且去,须麦熟更来。”及期,江夏王义恭议欲芟麦翦苗,移民堡聚。镇军录事参军王孝孙曰:“虏不能复来,既自可保;如其更至,此议亦不可立。百姓闭在内城,饥馑日久,方春之月,野采自资;一入堡聚,饿死立至,民知必死,何可制邪!虏若必来,芟麦无晚。”四坐默然,莫之敢对。长史张畅曰:孝孙之议,实有可寻。“镇军府典签董元嗣侍武陵王骏之侧,进曰:王录事议不可夺。”别驾王子夏曰:此论诚然。“畅敛板白骏曰:下官欲命孝孙弹子夏。”骏曰:“王别驾有何事邪?”畅曰:芟麦移民,可谓大议,一方安危,事系于此。子夏亲为州端,曾无同异;及闻元嗣之言,则欢笑酬答。阿意左右,何以事君!子夏、元嗣皆大惭,义恭之议遂寝。
初,鲁宗之奔魏,其子轨为魏荆州刺史、襄阳公,镇长社。常思南归,以昔杀刘康祖及徐湛之之父,故不敢来。轨卒,子爽袭父官爵。爽少有武干,与弟秀皆有宠于魏主,秀为中书郎。既而兄弟各有罪,魏主诘责之。爽、秀惧诛,从魏主自瓜步还,至湖陆,请曰:“奴与南有仇,每兵来,常恐祸及坟墓。乞共迎丧还葬平城。”魏主许之,爽至长社,杀魏戍兵数百人,帅部曲及愿从者千馀家奔汝南。夏,四月,爽遣秀诣寿阳,奉书于南平王铄以请降。上闻之,大喜,以爽为司州刺史,镇义阳;秀为颍川太守,馀弟侄并授官爵,赏赐甚厚。魏人毁其坟墓。徐湛之以为庙算远图,特所奖纳,不敢苟申私怨,乞屏居田里;不许。青州民司马顺则自称晋室近属,聚众号齐王。梁邹戍主崔勋之诣州,五月,乙酉,顺则乘虚袭据梁邹城。又有沙门自称司马百年,亦聚众号安定王以应之。
壬寅,魏大赦。
己巳,以江夏王义恭领南兖州刺史,徙镇盱眙。增督十二州诸军事。
戊申,以尚书左仆射何尚之为尚书令,太子詹事徐湛之为仆射、护军将军。尚之以湛之国戚,任遇隆重,每事推之。诏湛之与尚之并受辞诉。尚之虽为令,而朝事悉归湛之。
六月,壬戌,魏改元正平。
魏主命太子少傅游雅、中书侍郎胡方回等更定律令,多所增损,凡三百九十一条。
魏太子晃监国,颇信任左右,又营园田,收其利。高允谏曰:“天地无私,故能覆载,王者无私,故能容养。今殿下国之储贰,万方所则,而营立私田,畜养鸡犬,乃至酤贩市廛,与民争利;谤声流布,不可追掩。夫天下者,殿下之天下,富有四海,何求而无,乃与贩夫贩妇竞此尺寸之利乎!昔虢之将亡,神赐之土田,汉灵帝私立府藏,皆有颠覆之祸;前鉴若此,甚可畏也。武王爱国、邵、齐、华,所以王天下;殷纣受飞廉、恶来,所以丧其国。今东宫俊乿不少,顷来侍御左右者,恐非在朝之选。愿殿下斥去佞邪,亲近忠良,所在田园,分给贫下,贩卖之物,以时收散;如此,则休声日至,谤议可除矣。”不听。
太子为政精察,而中常侍宗爱,性险暴,多不法,太子恶之。给事中仇尼道盛、侍郎任平城有宠于太子,颇用事,皆与爱不协。爱恐为道盛等所纠,遂构告其罪,魏主怒,斩道盛等于都街,东宫官属多坐死,帝怒甚。戊辰,太子以忧卒。壬申,葬金陵,谥曰景穆。帝徐知太子无罪,甚悔之。
秋,七月,丁亥,魏主如阴山。
青、冀二州刺史萧斌遣振武将军刘武之等击司马顺则、司马百年,皆斩之。癸亥,梁邹平。
萧斌、王玄谟皆坐退败免官。上问沈庆之曰:“斌欲斩玄谟而卿止之,何也?”对曰:“诸将奔退,莫不惧罪;自归而死,将至逃散,故止之。”
九月,癸巳,魏主还平城;冬,十月,庚申,复如阴山。
上遣使至魏,魏遣殿中将军郎法祐来修好。
己巳,魏上党靖王长孙道生卒。
十二月,丁丑,魏主封景穆太子之子瀎为高阳王;既而以皇孙世嫡,不当为藩王,乃止。时瀎生四年,聪达过人,魏主爱之,常置左右。徙秦王翰为东平王,燕王谭为临淮王,楚王建为广阳王,吴王余为南安王。
帝使沈庆之徙彭城流民数千家于瓜步,征北参军程天祚徙江西流民数千家于姑孰。
帝以吏部郎王僧绰为侍中。僧绰,昙首之子也,幼有大成之度,众皆以国器许之。好学,有思理,练悉朝典。尚帝女东阳献公主。在吏部,谙悉人物,举拔咸得其分。及为侍中,年二十九,沉深有局度,不以才能高人。帝颇以后事为念,以其年少,欲大相付托,朝政小大,皆与参焉。帝之始亲政事也,委任王华、王昙首、殷景仁、谢弘微、刘湛,次则范晔、沈演之、庾炳之,最后江湛、徐湛之、何瑀之及僧绰,凡十二人。
康和入朝于魏,魏主厚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