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6、反转(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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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把些线索从里到外和你细说一遍,当然首先有个大前提,就是我们都得承认这世界上不可能发生魔鬼行凶杀人的事情,所以这案子肯定是由人做出来的,至于你说的头颅莫名出现,根据我的判断头颅或许是有人从屋顶上方放下的。因为我注意到没有监控对准屋顶上方,这块区域是监控盲区,由此可知凶手对于步行街的地势十分熟悉,从这点我们可以断定凶手很有可能是步行街的经营户,或是物管内部工作人员。”
“只有这两类人才会对监控探头的分布有了解,我们假设凶手确实存在于这两类人群中,再进一步确定以对步行街监控设备的熟悉程度来分析,杀人凶手在物管部门上班的可能性最大,但我也注意到了你提供的那些监控的拍摄角度,如果是一个人在步行街上抛尸,就算先爬上了屋顶,可是无论是上去还是下来,都不免被监控抓拍到。”
“而只有连体商铺的雨槽部分。因为受到屋顶的遮挡所以形成一个死角,所以我就假设凶手训练动物替他抛尸,因为雨槽的面积人类是不可能通过的,但是猴子一类的小型动物可以通过雨槽,而监控无法抓拍到这段景象,所以就会造成尸体凭空出现的诡异现象。”
“物管工作人员显然不具备训练动物的条件,那可能性最大的就是经营宠物商店的人了,如果我的这个设想成立,那么在步行街的连体商铺内肯定会有一家宠物商店存在。至于动物的选择上除了猴子不可能有比它更合适的物种,而猩猩面部的几处细微伤痕很有可能是猴子捧着尸体时不小心抓伤的痕迹。”
“凶手所以会在头颅上裹一层保鲜膜,就是防止猴子落毛,从凶手这几点作案手段分析,他的想象力很丰富,但是这种反侦察意识并不是来自与常识,而是来自于自己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所以我觉得凶手极有可能是从事脑力工作的人,这也是对方有渠道猩猩的原因,而宠物医院一般都会设有动物手术台,也为**解剖提供了场所。”
“接着说皮球和狗,我推断宠物店会有皮球是因为训练猴子当然是皮球最合适了,只要能把皮球捧住了,捧住相同体积,但摩擦面更大的头颅当然没有问题。而大型犬的存在是我估计如果凶手在闹市区设立了分尸场地,他肯定会想点子避免将尸体运走,因为风险系数太高,所以豢养一头大型食肉犬食用尸体的可能性比较大。”
“当然我不是凶手。不可能精确的知道他每一步打算,但是这二人**分解一头猩猩,其手段骇人听闻,他们处理尸体的方式也一定非常残忍,这符合两人的性格特征,不过真有吃尸体的狗存在,他们肯定也要严格管制,否则说不定自身就会遭受反噬,所以如果现场如果有被笼养的大型犬那十有**就是一条食人犬,我的整个推理过程大致就是如此。”
“眼下面临的问题就是犯罪嫌疑人使用这种奇特的抛尸方式究竟是出于什么目的,因为他们完全可以把头颅销毁处理,或是用更加隐秘、安全的方式带出去,这只需要一个黑色塑料袋就可以了,为什么要特意驯养一只猴子来抛尸?还有这件事里为什么要牵扯雪惊秋?我觉得这几点对于案件最后的侦破很重要。”
“我已经定点布控了,只要这两人出现他们插翅都飞不走。”郑春雷自信的道。现在他已经完全不怀疑虞城了,这点很像是宁陵生每次的推论之前都会被别人怀疑,但真相揭晓的那一刻,所有人无不欣然拜服。
当晚两位局长便在会议室里查看侦查员所摄录的宠物医院进出人员情况,不过符合虞城描述一高一矮外形特征的人并没有出现,除此以外只是在下午五点半左右进入宠物医院的一名顾客,我觉得似乎有些眼熟,但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马局长道:“目前案情取得了重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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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的突破,基本可以确定宠物医院为作案地点,下一步就是调取监控录像,我们一定要找出凶手是在哪一天将猩猩运进宠物医院的,如果可以确定我们就能申请对宠物医院的搜查令,目前的情况我个人偏向于凶手已经逃逸,如果不尽快采取行动确认凶手身份会给后续的抓捕工作带来难度。”
郑春雷道:“这个问题不大,吴长秀不是那片地的开发商吗,给他打个招呼就成了。”亚叨豆巴。
“嗯,你的意见很好,明天你亲自落实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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