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重瞳暴君的血色嫁衣(2)——暴君无常(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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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俊雅的眉头锁得更深了,不过文玄枢的心智到底不是一般人可比拟的,他面不改色,“微臣不敢。”
“不敢?!不干,还是不甘?”
文玄枢没有抬头,眉头紧锁,不知在想什么。
“文玄枢,汝要记得,重瞳者,命定之人,天定之子,想要推翻孤,尔等,做什么都不够,除非,孤,愿意。”
除非,孤,愿意。最后几个字很轻,但是帝王的霸气和孤傲不加掩饰的在古朴的大殿上蔓延着。
“至于旱灾,汝就不要操心了,孤自有安排。近日姬老先生大寿将至,汝是大秦的丞相,地位尊崇,带秦理之,可。明日,尔等去桃源,接先生同去。”
尔等,不是一个人,所以同去的有董齐琛。至于先生,能让暴君恭敬的称为先生的人天下间只有桃源那位江黎默江先生了。
以前,世间从来没有过这位江先生,但并不妨碍这个人在一个月前横空出世。
她的出名原因很简单,因为一件事,一个礼,一句话,有点传奇,但这件事发生在传奇的秦国书院就显得很正常,主要是秦国书院出来了很多传奇的人,简称名人效应,总之它的权威无人敢挑战,除了无恶不作的大秦国主嬴天。
话说一个月前秦国书院,国君嬴天到了,他自然不是去学习的,这个让天下人恨的牙痒痒的死断袖理所当然的是去挑美男的,用他的话说,书院是个出有文化美男的地方!
他看中了一个,却没能带走,头一次,但他没有生气,还有点乖顺,大家很惊奇,更让大家惊奇的是大秦书院的桃源里我居然住着个人,这个人还很嚣张,让个小厮丢给了嬴天一张纸条就没了下文,而接过纸条的嬴天脸一阵红一阵黑,良久,他居然站直了身子,庄重的向桃源方向行了一礼。
这礼可不得了,至少,嬴天有生以来从来没有向任何人行过礼,重瞳者的礼,不是谁都有胆子接的。然后,他说了一句话,“先生大才!请先生教我!”
桃源里的人没动,桃源外的人也没动,三天,嬴天足足外外等了三天才被小厮请进桃源,不多时他便出来,临走前只说了一句话:“世间浅陋,竟不知有如此奇女子,唯江黎默江先生耳。”
然后这句话不出半日便传至天下,此后一月,国君的恶行有所收敛,所以江黎默彻底火了,人们对这位从未谋面的奇女子的敬仰之情宛若滔滔江水啊简直,太崇拜了,能搞定嬴天那个绝世大刺头!而文玄枢正好,对这个人很好奇,也许,她真的能改变点什么?!
翌日早,一辆马车行至桃源。
桃源边有溪,溪边立一身着白麻衣的普通女子,年岁不大,墨色长发微拢于后,眼前照了层白布,是个瞎子。她回过头,对着来人一笑,气度淡然,风华绝代。
文玄枢没见过江黎默,但他可以肯定,这就是!天下公子是有傲骨有身份的人,但此刻,他向女子行了一礼,“先生!”,女子受了,她面上依旧是云淡风轻宠辱不惊的模样。
大秦袭舜三年五月初,两架马车驶出了大秦京城,一辆往自南方的天下山庄,一辆去皖东的天灾中心;一辆上坐着江黎默江先生,文臣之首文玄枢,后宫男宠董齐琛,另一辆上坐着大秦的重瞳屠夫——嬴天,跟随的是一个老太监一个有点呆的男宠和一群色厉内荏浪费国家公粮的大臣。
一辆静悄悄的走,一辆坦荡的天下皆知。
两辆车,带着同一个目的,为后来改变天下格局,奠定了基础。
同日的另一边,南边的山崖。
晨光熹微,山崖上的风,清透得有些凉。
“老师,您为万世之师,精通诸子百家,为什么作为您的唯一的弟子,您只教学生儒?”这是一个很普通的书生,眉目勉为其难的给个形容词——清秀,他说话很慢,慢的出奇。
“你这痴儿!”痴儿就是痴儿,又笨又慢的人!
说话的是个粗布麻衣的邋遢老头,他站在山崖上,面朝东方,又环视了这广阔的国土一圈,浑浊的眼睛闪过明亮的睿智:重瞳显世,除了儒,你学其他的有用么?学了其他的,你又如何比得上天定之子!重瞳出,天下王。重瞳显世,诸天避让!
“唉~慢慢啊!这个时代,不到你……这……是个,心术的时代!”所以不适合痴儿!
“心术的时代?”书生有些困惑。
“帝王权术不过操控心术!”书生还欲问,老者却不愿多说,“唉~世间事,不可说,不可说!赶紧好好读书,所谓一法通而万法通,等懂了儒,其他的自然就懂了!”
“可学生什么时候能万法皆通?学生学的很慢!”
“……那就慢点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