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喂,我看上你了(2/2)

内放得火爆的电视剧。剧中的人物在大学时代曾相爱,但最终因为一些事情分手,七年之后再续前缘,最终走到了一起。

岑心很少看电视剧,但它的宣传搞得实在火爆,竟使得她从点点面面的材料拼凑下,拼出了故事的大概。

邮件的下方,留了一句话:他们都走回去了,你们还有什么走不回去的?

岑心苦笑了起来,点了回复,却久久不知道如何回过去。

艾瓦是她在美国唯一的朋友,那种不需要说话,只需要用心体味的朋友。他是个男人,成天飞来飞去的模特,在野外拍摄结束短期修整的日子里,她都是住在他家的。

大家随便到可以忽略性别,忽略背景,忽略到那座城市去的理由,只纯粹地以朋友相处。所以,她除了知道他是个男的,是个模特外,其他的一无所知。而他,倒是知道她不少事情。

阿甲离开后,她去找了心理医生,碰到了他。她和心理医生没有讲那么多,反而把心里的事全讲给了他听。去拍摄野生动物的工作也是他给介绍的,他曾告诉她,如果想活下去却没有活下去的勇气时,就去冒险,去那些随时可能丢掉命的地方。到了那里,就会明白活着有多重要,会自然而然地为了活下去而努力。

所以,她能活过这六年,他功不可没。

他们并不常联系,在美国时,两人只是偶尔发发E-MAIL,也只是报告将归或是将离的消息。她短期修整的时间里,几乎碰不到他。

没想到,他会突然发邮件给自己。

两人表面淡漠,但他的关心却是真的。他大概是想用这部电视来告诉她,既然放不下过去,就勇敢地去接受。

只是,他不知道,现实的路远比电视剧里演的要难得多。电视剧的人只需迈过自己的坎,而她,面前的坎还有很多很多。

最后,她只简单地发了三个字:离婚了。

三个字,足以说明一切。

躺下去,闭眼,想到的是离婚那天,霍凌宵眼里的伤楚。那么沉重,闪亮就算过了那么多天,还这么清晰。

霍凌宵,他的心该有多伤!

指尖划开,她点开了那部电视剧,小小的平板里,闪动着画面,响起了声音。她没有睁眼,只是听着。

在半醒半睡间,听着女生追男生的那些勇敢的对白,她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了当时的自己。她第一次向霍凌宵表白并不是在杨树下,也不穿白衣。那是她演练了好久的纯美镜头,因为那时的她已经明白,表白不是演土匪剧,一定要浪漫。

她第一次表白是在什么时候?是在意识到他不像别人那样对她唯唯诺诺,讨好奉承,而是一板一眼,甚至在她练功时一脚把她揣在地板上后吧。练枪的时候,霍凌宵更是严厉,每天都逼着她实打实地在太阳下面晒足两个小时,几乎晒得她皮绽肉开。

在双龙帮,敢于这样对她的人他还是第一个。

明明这种日子是很苦的,她硬是没有向父亲告状,一心想着要征服他。到了后来,每天跟他在一起反倒成了习惯,有一次他外出休了她的假,她竟混身不舒服。

就在那几天,她无聊地玩遍了所有以前玩的东西,然后蹦上车让阿甲把她带到了霍凌宵的住处。在霍凌宵回家时,她从他房间的楼梯口蹦出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也不觉得羞骚,张嘴就喊:“喂!我看上你了!我让我爸给我们摆酒,你今晚就住我那儿了。”

这可能是最匪气的表白方式,完全符合了她黑帮大小姐的身份。

十八岁的她从来不知道,两个人住在一起是要办结婚证的。她身边的男人,看到女人喜欢了就直接上床,结婚证这东西,她还是后来从霍凌宵的嘴里知道的。而那时,她根本无法体味霍凌宵那怪异的表情,还以为他是因为被自己看中,感动的。

聪明的黑帮大小姐,连察言观色都不会!

唇角不由得划开,忍不住笑话当年自己的幼稚。

她的恋爱,精彩程度其实不亚于电视剧,只是现实生活永远比不得电视剧,电视里的女主角在与男主角分手后,还能再回首,她与霍凌宵,将只可能活在彼此的记忆里。

悠悠地吐了一口气,脸上的笑容已消失怠尽!她伸指关掉了平板手机,将其丢得远远的,再也不愿意去碰触。片刻,她双手抱起身子,就睡在榻上,以蜷缩的姿势。

岑心从榻上醒来,却发现自己身上盖了毛毯。她记得毛毯一直放在房间里的,不曾取出来过。难道是阿甲的婶婶进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