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六章 狡兔开门弄买卖(2/2)

然而,现实却像是与无数妖族书迷开了个天大的玩笑,想象中的大杀四方并没有出现,翻开一看,主人公白蛇竟然是母的,母的也就算了,妖族中以实力为尊,并没有什么男尊女卑,有的种族比如蚁族蜂族蛛族还是以女性为尊的,可让他们难以接受的是白素贞竟然嫁给了一位人族。

人族!

人与妖之间的排斥是很正常的,即便是人妖两族关系比较和谐的魔袁城也是很难接受人与妖之间的结合的。

并不是每一位与人族相恋的妖族都是大日魔猿一族,大日魔猿霸道无比,它不去惹别人就算好的了,不就娶了个人类女子,生了个混血儿嘛?

不服?先问问我手里的铁棒答不答应!

袁和是幸运的,出生在一个无比强势的种族中,而自身大日魔猿一族又人丁,呃,是妖丁稀少,对每一个新成员都无比重视,哪怕他以及他的父亲是混血儿,也没受到什么排斥。

而其他的半妖就比较倒霉了,无论是在妖族还是人族内部都会受到排挤,也只有在三角域这种地段才能不受歧视的生活下去。

好吧,虽然大家不希望白素贞与人族结合,但看在她是为了报恩的份上,也就勉强接受了,谁让这是第一本以妖族为主人公的小说呢?

然而,让无数妖族觉得操蛋的是,白素贞这种心美妖也美的妖族倒贴给一个没啥用的小白脸,小白脸不觉得感激,在知道白素贞的真身后,竟然被吓死了。

吓死了……

嗷呜,简直是叔叔可以忍,嫂嫂也不能忍,我们妖族就这么不堪入眼?

看到这里,许多脾气暴躁一点的妖族直接就将手里的书一撕,而后吞了下去。

当然,冷静下来后,那些妖族又去买了一本《白蛇传》,毕竟,只是一时冲动,关于后续的情节他们还是很在意的。

不过,在人族比较偏僻的地区,一本《白蛇传》一两银子可以买好几本,而在妖域却是几枚下品灵晶都不一定能买到一本,价格相差了几万倍,实在是黑的可以。

当然了,光是妖族撕的书就让那些店铺,稷下学宫还有林虎这个作者大赚了一笔。

当白素贞历经千辛万苦将许仙救活后,无数妖族的心都被这个心地善良,牢记恩情的蛇妖牵引住了,本以为白姑娘(没错,在妖族中没几个妖会直呼白素贞的名字,都喊她白姑娘,当然,许仙则被鄙视的称为小白脸)得到了丈夫的认可,日子会好过点。

可没想到,这时候又跳出了一个可恶无比的老和尚,还有几个妖族败类蛤蟆精,蜈蚣精,从中作梗,专找白姑娘麻烦,让那些有血性的妖族恨不得冲进书里,将这几个混蛋撕成碎片。

蛤蟆精,蜈蚣精在妖族因为长相丑陋,本就颇不受其他妖族待见,在加上许多妖族心思单纯,容易受到挑拨,呃,是影响,经一役后,在妖族中的地位更是急剧下降,几乎成了过街的老鼠,也算是无妄之灾吧!

除了几个败类之外,法海也是被敌视的对象,特别是看到结局最后,小白脸一家被迫妻离子散,更是气的嗷嗷直叫。

这一回,他们可不是撕书那么简单了,而是真正的拆房子,就拿魔袁城来说,《白蛇传》刚发书的那段日子,整座城市有二十分之一的地方都成了废墟。

这是一座有着数千万智慧生灵居住的城市,虽然也是高楼林立,可在容纳上比较地球的那种拥挤的钢铁城市还是差了不少,再加上妖族们也不可能挤在一个小单元内,所以面积也就增大了不少,二十分之一的面积已经不比林虎前世的明珠城市小多少了。

好在,妖族皮糙肉厚,并没有几个伤亡的,再加上魔袁城中懂得神通术法以及墨家土木工程之术的不少,没两日,整座城市就迅速恢复过来。

但是呢,那些在妖族领域中想要度化妖族的和尚可就倒了血霉了,以前大家虽然仇恨,但还没到天怒人怨的地步。

可是呢,在《白蛇传》的激发下,却是遭来了无数同仇敌忾的妖族的围攻,事后,不知道有多少有幸逃出生天的大和尚在心里将《白蛇传》的作者林虎骂了个半死。

正是在这种情绪下,魔袁城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一个拿着金钵的碍眼和尚,法海。

一入魔袁城,法海就发现了一丝的不对劲,因为,过往的行人看他的眼神太奇怪了。

魔袁城的主干道十分宽阔,秉承了妖族粗犷的风格,足有十数里宽,街道两旁的房屋俱都高大无比,少说也有数十米高,多为石质。

也是,许多妖族粗手粗脚,换成了一般的木质房屋,根本就不够他们破坏的。

无数人族,以及长得像人的妖族,还有尚未蜕化完全的妖族或在街道行走,或在街边做着买卖,好不热闹。

那些长得像人的倒还罢了,许多未渡过雷劫,还保持着部分兽类特征的妖族看起来则怪异无比。

或是人身兽头,或是兽身人头,再要么,多出一对翅膀,一条兽尾,手为兽爪等等,当然,也有完全保持着兽身的。

如此情景,法海虽是第一次见到,却不由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一首诗:

攒攒簇簇妖魔怪,四门都是狼精灵。

斑斓老虎为都管,白面雄彪作总兵。

丫叉角鹿传文引,伶俐狐狸当道行。

千尺大蟒围城走,万丈长蛇占路程。

楼下苍狼呼令使,台前花豹作人声。

摇旗擂鼓皆妖怪,巡更坐铺尽山精。

狡兔开门弄买卖,野猪挑担干营生。

正是在这种古怪的环境下,法海无视了周围投来的各种怪异的目光,走向了一座高约百米,占地面积极广的客栈。

至于原因,看他手里拿着金饭碗就知道了,自然是为了化缘!(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