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1 合同中的陷阱(2/2)
路漫看前面的条款,都没什么问题。
但看到后面,她皱了下眉,抬头问徐耀杰,“合同里规定,比赛的一切事宜,最终都以节目组的解释为准,艺人需配合节目组来完成节目效果需要。”
“有什么问题吗?”徐耀杰皱眉,不喜欢这么多事的学生。
他知道路漫,拍过两部电影,但对于他来说,路漫也仅此而已。
没有更多的作品,没有更多的曝光量,只不过是因为某部作品才刚刚被人所知,才踏入娱乐圈罢了。
如果没有更多的推广包装,很快就会被人遗忘。
这样的咖位,还没资格跟他们节目组讲条件。
“我想知道,怎么叫一切以节目组的解释为准。另外节目效果,范围又有哪些?”路漫问。
其他人都愣了一下,原本准备签字了,听到路漫的话,又停了下来。
确实,这里有不清不楚的地方。
徐耀杰皱眉说:“我们这个节目,归根结底还是个综艺节目,以综艺为主,以吸引观众的眼球为最终目的。既然是综艺节目,就必须要有节目效果,有这么难理解吗?”
“不难理解。”路漫点头。
徐耀杰就嗤了一声,觉得路漫没事儿找事儿,“不难理解就赶紧签字吧。回去我还得继续做录制之前的准备。”
“是不难理解,所以我需要一个范围。这个所谓的节目效果,控制在什么范围内。合同中所说的节目效果,包括哪些细则。而这些,合同中都没有标明。”路漫说道。
“合同中所说的节目效果,是否包括演员佯装不和?”
“是否包括艺人在节目中要表演出节目组所要求的人设,不论是否讨喜?”
“是否包括节目组已经内定了谁赢谁输,艺人要按要求表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