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探囊取敌首 常兴结新朋(七)(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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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言不屑,“何为权贵?两百年以前,阳皇一族除外,何曾有百年大族。有道是,富不过三代。今日权贵,昔日平民矣;今日贫民,其前辈未必没有武功显赫,高居庙堂者。这两百年来,因仙家失联,制约体制崩坏,阶层壁垒愈厚,强愈强,弱愈弱,富更富,贫更贫,肆无忌惮。今时皇族尚且不保,何况贫民。行使的职责,实际维护的是修者选拔体制,而非修者。”
虽然与这三人的思想还是有很大差异,但起码有一个共同点,同情弱者。求同存异,目的不相同不要紧,方法手段有区别也没关系,至少都期望一个变化不是。云凡高兴地再次满杯,“来来来,我希望某一日,不以贫富论贵贱,不以功力论地位。我知道这奢望过高,但至少希望生命平等,不以高低贵贱论生命的价值。赞同者请举杯。”
不管是否赞同,在座的都很给面子地凑兴干了。云凡突然话锋一转,“哦,董公子也干了,那么韦强的命,和葛顺的或者你的,是否等值?”
董鑫苦涩不堪,你老人家怎么又转回来呢?讷讷不知应对。
对云凡的咄咄逼人,不舒服的不止董鑫一个。颇有男儿之风的广薇出言为董鑫解围,“云少之言,标新立异,犹凌天执笔,绘一幅天堂画卷。只不过流于虚妄,镜花水月而已,可望而不可及。高低贵贱,自然而成,狼食羊,羊食草。从不闻狼杀一羊,需反杀一狼去均衡贵贱。人有贵贱,亦属自然,如无高低、贵贱、从属,社会体制则无所依,进而国将不国。既然分贵贱,那么必然不会等值。紫晶与铜币等值否?云少强言董鑫与韦强等值,又何尝不是以势压人,也算不得主张平等的行为吧。”
云凡反驳道:“第一,人不与畜同,以畜证人不合适。第二,社会体制并非只有高低贵贱可以约束,律法更有效率。韦强无辜被杀,难道因为他是贱民就活该,而施暴者因为是贵族就不必受罚?”
看到云凡没有生气而是愿意辩论,大家都乐见其成。张兰也插言道:“你们说的都有道理,但也未必全对,只是代表你们自己的主张,不能当作律条。我的看法是韦强其实也有责任,就是贪心。董鑫给的价格,在另外的场合,或许低了,但对他来说,他一个贫民到哪里都只能卖得那么多。作为弱者,没有自觉,妄贪得不到的利益,实属取祸之道。譬如吊兰生于阴凉,不会去贪更多的阳光,贪则必亡。”
俞真在历言暗地示意下,也加入进来,“葛顺把事情做过了,确实该罚。所以我在想能不能完善保护弱者的律条。弱者的利益公开明示,且得到有效的保护,那强者也就无从逞强。强者肆虐弱者,其实就是自毁根基。同时,也得教化弱者,该有弱者的觉悟,认清现实,划定的阶层利益自该遵守。以鸡蛋碰石头,与疯傻何异?”
“哈!弱者的觉悟。”云凡气笑了,“我就不懂,这些平民,并非贵族家的仆役,自立更生而活,既没吃你贵族家一口饭,亦未欠你贵族家一分钱,更不求你贵族任何事,凭什么就该你们的。自家的马,不卖还不行,不卖有罪,这是哪门子道理?”
凤森打圆场,“当然没道理。这不是在讨论处罚吗。我们不妨讨论一下处罚度的问题,云少认为韦强与葛顺董鑫的命等值,意思是以命偿命,对吧?我认为等值不能这样算,葛顺韦强的功力不等,地位有异,则对国家对社会,再说大一点,对人类,他们的价值绝不等同,所以说他们的命等值我不苟同。”
“哦?那你的意思是韦强就白死了。”云凡问道。
“当然不能白死,可以要求赔偿。何况人死不能复生,杀了葛顺,韦强也活不过来,生者何如取些财物,以改善生活条件。”凤森答道。
云凡说:“如果韦强没有亲人,赔给谁,按你的意思似乎就不需要赔了哦。也就是说,可以肆无忌惮地杀人而无罪,甚至赔偿都不用。如果有亲人来要求赔偿,再杀就是,杀个干净,没有追责者,也就一了百了了。”
广薇说:“当然不能随便杀人,还是有律条的。”
云凡说:“律条?现在律条在葛顺手里,他说韦强偷盗就是偷盗,那你说韦强的冤魂找谁伸冤去?我只说一句,你们,包括你们的家族,都不是这个世界的第一强,对吧,那么假如相似的事发生在诸位亲人身上,你们怎么处理?比如我宰了你们中的某人,然后丢一把晶币做赔偿,也就无事了,是不是?”
众皆哑然。世间事,换位思考最能显露问题。不涉及自己,畅所欲言,头头是道。一旦涉及切身利益,则观点未必能保持一致。
看到冷场,这不是历言所愿,马上插话道:“我认为应该就事论事,因时、因地、因事而断。事情已经发生,倒不回去,至于怎么处理算合适,也不能凭一己之见。少爷的方式和大家的意见不合,那么找出一个双方都认为合乎情理的法子,才是正道。坚持寸步不让,是不是稍显霸道了些?”
轮到云凡哑然了,他如果坚持杀人,与董鑫葛顺何异。
历言自也不想云凡尴尬,“具体的事,其实在场的都不是亲历者,等葛顺到了再说。我们谈点其他的好了。”
于是话题顺势转移。闲聊中,对各人渐渐有些了解。
董鑫擅长马术,这里的马术不是骑马的技术,是专擅相马,养马,熟悉马性等。
广薇擅画。张兰对植物的养殖极为爱好。凤森喜数算。俞真好音律。张讯没啥特别的爱好,但有一项特别的天生的能力,闻过的味道,看过的人,听过的声音,不论过了多久,只要再次遇上,立马认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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