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秋水镇派出所(2/2)
袭击警务辅助人员,不能以妨害公务罪处理,这是因为警务辅助人员不是国家公务员,无执法权限。
只能按殴打他人等法律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掏出一颗烟,陈明奇发现他的手心居然有了汗!
“头儿?我们……”旁边负责记录的警员,发现陈明奇居然在愣神后,小心的说道。
“先把他给我关起来,其他的知道怎么做吧。”小声的叮嘱了一句,陈明奇打算起身离开。
“在事件没有完全调查清楚之前,当事人也没有指认的情况下,我还不是嫌疑人,你们没有权利限制我的人身自由,24小时之后,我有权离开。”
握了握拳头,陈明奇快步离开了审讯室。
“小子,你行啊,还从来没见过有这么和我们所长说话的。”陈明奇走出审讯室几分钟后,原本负责记录的警员,一脸好奇的上下打量着淼风,“把你的包给我吧,让你带着来到这里,也算是胖所长的照顾了,一会儿去看护室,可不能带其他东西。”
“不用了,今天晚上我就在这里过夜了。”
“你小子,改不会真的以为我们不会揍你吧?”
“你们可以试试,我最多算是防卫过当。”淼风看了一眼警员,随手从背包里拿出了一块移动硬盘。
看着淼风冷漠的眼神,警员抖了抖手,无语的转身也离开了,审讯室的灯灭了,四周刹那安静了下来。
所长办公室,陈明奇抽着烟犹豫了良久开始拨打手机。
“吴处,那个叫淼风的孩子抓回来了。”
“你看着处理就行,都这么晚了给我打什么电话!”
“打扰你我也没办法,这小子好像也有门路。”
“有个破门路,我都调查清楚了,那小子是个孤儿,一个孤儿,有什么门路!你看着处理吧,我睡了!”
看着挂断的电话,陈明奇眉头动了动,抬头看下了门外,“苏和。”
“怎么了头儿?”
“人带过去了吗?”
“没……没有。”
“恩?”
“那小子拿了一块儿搬砖,一副拼命的架势,我们犯不着……,再说明天市里和省里就来人处理王江的事儿了,到时候被他们知道,对你也不好……”
陈明奇想了想打断了苏和的话,“你先去休息吧,有事儿我叫你。”
“行,头儿,你也早点休息。”
再次抽了一颗烟,陈明奇想了一下,拨通了吴处的电话。
“又怎么了?”
“那小子被我们教训了一顿,可还是不松口,我这里不是还有王江的事情吗?你看就这样算了吧,那小子一个孤儿也不容易……”
“哎,我就知道你了解了那小子的情况就不会下死手了,算了,童占军也只是想教训一下他,剩下的你处理吧,别再吵我清梦了!”
“行,吴处你休息吧。”
2006年2月7日早上,淼风打着哈欠,走出了秋水镇派出所,临出门的时候,讲藏着衣袖里的一个信封塞进了同样打着哈欠的陈明奇的口袋。
陈明奇有些愣神的摸了摸鼓起来的口袋,看着缓步离开的淼风,苦笑的摇了摇头,“这小子,像我!苏和,给老胖吱一声,以后对这个小子看护着点儿!”
黑客,从不打无准备的仗,早在张俊芳告诉淼风有派出所来找过他之后,他就已经在收集童胖子信息的同时,着重的收集了一些关键人物的信息。他知道吴处和童占军的关系并没有陈明奇好,而且吴处有二十四小时接听陈明奇电话的习惯,也同样知道陈明奇是个骨子里依法办事的警员,更知道他是个孤儿!且他的妻子至今因为一些原因没有生育!
人性的弱点,往往就是人最在乎的那点东西,越是没有的,越是会去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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