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六四(2/2)

罗雀想了一下,道:“税呢?”

对方道:“如果是个人独立的游戏,我们这边可以帮你代缴,但你们是工作室,如果有自己的会计,也可以你们自己做账,不过来来去去比较麻烦。”

罗雀沉思着。

“其实你们的游戏如果有自己的渠道,可以自己发行,Steam只拥有网络发行权,而游戏的版权都在你们这里。”这哥们貌似真的为罗雀考虑,但事实上则是在给他施加压力。

罗雀心里也清楚,现在这个处境根本就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自己没有这个本钱,如果拒绝,对于Steam无非就是损失一款游戏,而这样的游戏在平台上还有千千万万个,但对于罗雀,意味着唯一的一条发行渠道就没了。

“游戏的定价是我们协商着来?”罗雀说道。

“主要还是你这边为主,我们会给出意见,当然,如果太离谱我们也会采取措施,可这样的情况很少出现。”

“可以。”

“你不用这么早给答复,可以跟你们的团队商量一下。”

“不用了,这事儿我能做主,对了,问你个事儿。”

“什么?”

“你们对所有独立游戏都是六四分吗?”

对方摇摇头,道:“NO,主要还是看游戏的质量,一般是七三会比较多,也有八二的,五五分的独立游戏几乎没有。”

六四分成这个结果罗雀是接受的,一个大平台能给开发者让四成利已经算是非常良心了,而且现在最重要的不是赚钱,而是通过《沉浮》来积累人气,等人气有了,才有资本与这些商人平等对话。

喜欢归喜欢,生意归生意,四海皆准。

“对了哥们,你叫什么名字?”罗雀问道。

“啊,忘了介绍,我中文名叫商若安,你叫我Ady也行,负责国区游戏发行这一块。”对方一愣,但很快就报上了自己大名。

“喔,我叫罗雀,今后就有劳你费心了。”

“没有……”对方应该是在国外待久了,不太适应国内的一些客套话,一本正经的说:“接下来,我们讨论一些合同的一些细则吧。”

罗雀还是第一次跟别人签署这类合同,而且是跟Valve这么大的一个游戏公司,所以合同上的每一条规定都问的很清楚,虽说隔着网络,合同寄过来需要一些时间,也不用马上就做决定,但他还另有目的。

“Ady啊。”

“这一条是说……啊?你叫我?”

“呃,有没有考虑过兼职,挣点外快?”罗雀一脸真诚地发问。

未来的一些事情,是时候要部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