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地盔虫(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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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事厅里,李维高坐在他铺着裘皮的宝座上,脸上阴晴不定。突然,也不知想起了什么,他回头仰望头顶的黄金巨徽。
“现在你保护不了我了,但谢谢你让我过上了一段舒服的日子……”
拥有了这具身体的记忆,虽然意识的主导权没有转换,但他对于目前这个身份有一定认同感。
通过对原李维记忆的探知,他知道了许多原来不了解的东西,比如他血统的来历,以及这段血统背后的传承。
罗兰世界,毕竟和地球有所不同。因为个人武力相距甚远,导致它的贵族制度也不太不一样。或者这么说,它一直保留了这套制度起初时的风范——至少未腐化的太严重。这里的大多数贵族,依旧像是狼群中的头狼,享用最好的东西,但与之相对,是他们时刻得冲锋在前,用剑与盾捍卫自己所守护的一切。虽然称不上高尚无私,但绝不可鄙。
他之前的十任领主,有七任最终血洒疆场,包括“他”的祖父、外祖父和曾祖父。可以这么说,他现在的安稳生活,都是亚瑟家族的先辈用鲜血换来的。
对于这一点,哪怕之前的“花花公子”李维,也心存敬意,时常为自己的不努力而羞涩惭愧,以至常常对着这枚族徽忏悔。——当然,作为一个还未拜托低级趣味的人,他也只停留在“想”的阶段,从没有在“实际行动”这个层面有所表示。
“吱呀”的开门声,打破了他的思考,李维整理了一下衣冠,努力让自己更威严些。这怎么也是我第一次亮相。之前坐在这张座位上,只是在扮演那个“他”而已。
议事厅的大门,被守候在两边的侍卫推开后,安德鲁首先迈过门槛。老人的后边,相继跟来十来个人,老少不一,其中最年轻的也有三十多岁。
这些人全是猎户打扮。身上或多或少都有着一些特别的装饰,比如兽皮外衣、獠牙项链。这是罗兰的一大特色。从事哪个行业,就得带上象征那个行业的器物作为随身装饰。比如佣兵,哪怕身着常服,也要在右胸处带上剑盾徽章。换成铁匠,得带上一柄小铁锤揣在腰上。拜它所赐,人走在大街上,可以很容易辨认出陌生人的身份。它可以大大避免冲突的发生。让大多数人与高武力值人员交往时得心应手,保持必要的谨慎。
待后边的人一字排开,挨个站好,安德鲁向不远处的李维鞠了一躬,“领主大人,您面前的这些人便是我们领地最为出色的猎人,他们每一个人都有着突出的战绩。比如我后边这一位长者……”他挥手指向自己身后的一位头发发白,但看上去精神奕奕的老人,“他名为班森·灰岩,年轻时曾参与过一场针对龙的围猎,并组织了其中的陷阱制作,这些有一半的人是他的弟子。他可是我们灰岩领曾经的骄傲。您的父亲,也曾隆重的接待过他。”
班森老人听到这些恭维话,依然面色如常。
他朝李维鞠了一躬,之后就腰杆挺直的站着,剃刀般犀利的眼睛左右审视,整个人散发出一种宗师般的气场。
这位老人,是这里打扮最为普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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