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进展与阻碍(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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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寺吗······还真是棘手的状况啊······”刘砚青皱着眉头,说道。

“别这么悲观,至少我们知道了在这件事上,大理寺是知情的。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他们不让我们继续调查······”

“原因还不清楚吗?咱们六扇门被人渗透了,大理寺也被人渗透了,他们甚至明目张胆的阻碍我们调查!”

“冷静,刘大哥,冷静。你这样着急是无济于事的。即使你再怎么着急,现实也不会改变,好吗?所以,深呼吸,平静下来。”

“吸~~~呼~~~吸~~~呼~~~”在云逸的建议下,刘砚青反复地深呼吸,他终于平复下来了。

“抱歉······我,只是······”

“好啦,既然冷静下来了,那我们就继续吧。”许沧溟说。

老实说,许沧溟对于刘砚青的表现并不满意。冲动、毛躁,不冷静······老实说,刘砚青一点也不适合六扇门。如果是平时还好,还有机会慢慢培养,让他多多积累经验。但是现在的情况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已经没有时间了。

既然大理寺出了问题,那么刑部和都察院就一定也被他们渗透了,或者更糟······又或者,这个组织,本就是上面的人发展出来的?

都察院,明清时期官署名,由前代的御史台发展而来,主掌监察、弹劾及建议。与刑部、大理寺并称三法司,遇有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亦称“三司会审”。

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改前代所设御史台为都察院,长官为左、右都御史,下设副都御史、佥都御史。又依十三道,分设监察御史,巡按州县,专事官吏的考察、举劾。明代都察院不仅可以对审判机关进行监督,还拥有“大事奏裁、小事立断”的权利,为最高监察机关。

清代改以左右副都御史专为总督、巡抚的国衔(明代,都御史、副都御史都兼用作加衔),以方便其行事。至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又以六科给事中并入。乾隆十三年(1748),废左佥都御史。清代都察院是法纪监督机关,既审核死刑案件,另外参加秋审与热审,还监督百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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