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4章:还能维持风度的关键(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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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营销和管理学的套路来看,名贵奢侈品也是喜欢走中低端路子的,特别是一些把品牌标志弄得很大,生怕别人看不见的商品,都能算进这类货色里面去。

堵在电梯口迎接两人的男子,手上带的这块一眼就能叫出品牌名字的劳力士,也应该与传说中的营销手段挂点沟。

毕竟那些真正玩表的大土豪,是不会喜欢这种恨不得满世界张扬风格商品的。

当然,好歹还是手表中奢侈品,大牌子,不管怎么说,能戴着这样的玩意儿出来,也彰显了该男子的财力。

“朝刚哥好久不见,他是李志,我男朋友。李志,这位就是我跟你说过的孙朝刚大哥,我们可是从小就认识的好朋友。”

虽然对方的语气中暗藏着不开心不乐意,但明面上还是表达欢迎的味道,上官怜涵针对他的这种欢迎,立马微笑拉着李志打招呼,顺带介绍道:“忘了跟你说,我朝刚哥可是一名真正的学霸,当年我们一起读小学的时候,他可是整个学校都远近闻名的天才,周周有表扬,年年有奖状拿,后来他更是凭借优异的成绩

,直接考入了了不得的京华大学。”“不只是这样,因为优异的成绩,朝刚哥大学还未毕业,就已经被好几家实验室看重了,但人家并不满足于此。现在朝刚哥可是京华大学研究生,并且与他的导师一起参加

一个大型的研究呢。”

“可能用不了几年,咱们盐关县就能出一个了不得的专家教授了…”洋洋洒洒一通介绍,语言重点都在孙朝刚如何如何厉害,怎样怎样牛掰之上。若是一般人听得自己从小到大的事迹,都得到了别人的赞扬,必然会产生些许满足感,再不

济开心一下也是可行的。

只不过上官怜涵这番话,在孙朝刚听来,是如此的刺耳与扎心。

她在向她男朋友正儿八经的介绍我,她话说得很好听,但分明已然见外了!

如果没有之前上官怜涵开门见山的那一句‘我男朋友李志’,可能孙朝刚还能接受一二,但人家已经说得清清楚楚了,站在她旁边的那个清瘦普通愣小子是她的主儿。

咱们绝大多数人,正常情况下,只有跟自己的家人介绍朋友的时,才会如此认真跟仔细,还只说好的不说坏的。

上官怜涵如此一说,分明就是把孙朝刚当成外人,向自己的男朋友介绍。

虽然事实情况就是如此,但这叫孙朝刚这样的天之骄子如何能忍?今天这场聚会,他可是抱着极大希望的。

‘本来分明应该是,上官怜涵正色无比的向我,介绍她这个朋友多么多么优秀,我才是她的男朋友才是!’

‘丫的,横刀夺爱的愣小子,可恶可恶呐~’

恨李志,那是肯定的,这种恨意从李志意外得知上官怜涵竟然有男朋友,还获得她老爸上官保国认可之后,孙朝刚便产生了的。

只是他没有想到,这二人的关系已然到了这个地步,甚至把自己都算在外人一类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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