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有女朝仪(大章(2/2)

朱晨桓心想这些姐姐真的好无私奉献,自己的私密处还让自己来取暖,只是老猪说过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当真让本太子很为难啊。

“哎……”

朱晨桓叹了口气,决定还是不踏足这种地方了,他倒是不在乎自己太子的身份,只是前世两为人,却从没进过这种地方,他怕一会丢脸,那就难堪了。

离开翠云楼的范畴,一些话语朱晨桓没有听到。

翠云楼中,当年那几人的声音又传了出来,不过却明显不再那样娇媚与青春了。

“那个公子你们熟不熟悉?好像是以前的那个傻子!”

“怎么可能会是那个傻子,这个公子多俊俏,衣服又华丽,说不定是哪个大富大贵之家的子嗣呢。”

“说起傻子来我还有些想他了呢,他得有多少年没有从门前走过了。”

“三年?五年?还是六年?记不得了,说不得已经死了吧。”

说话几人都沉默了起来,她们看看彼此,看着翠云楼中新人换旧人,旧人变珠黄,心中突然莫名的心酸了起来。

最后还是那个稍微年长的人,看着朱晨桓离去的方向,双眼无神,嘴里呢喃:“应该是真的死了吧……”

朱晨桓游历三年,但是习惯还没有变,去任何一个城市,如果有机会的话,他总喜欢往犄角旮旯去搜寻一番,因为多年的经验告诉他,越是神秘越是阴暗的地方,就总是有惊喜存在。

今日他又挑选了一处偏僻的巷子行进,行走不下一刻钟,朱晨桓突然停了下来,他闭着眼睛用力一吸鼻子,浓厚的肉香味瞬间飘了过来。

朱晨桓双眼一亮,他循着香味走去,不到百步,就看到一个小小的酱肉店,这店并不大,地处偏僻,人也不多,朱晨桓一进去就立马有小二上前。

“公子,想要来点什么?”小二殷勤的擦着桌子,倒着茶水,问道。

“这肉香味不错,来三斤。”

“好嘞,公子稍等。”

小二道了一声好,不一会酱肉与沾汁就端了出来,朱晨桓看着盘中酱肉,肉呈金黄之色,鼻子一闻,肉香味扑鼻。拿起筷子夹上一块肉,沾了一点特质的汁液,放到嘴里,竟然出奇的不腻,可那种独特的香味又让人回味,吃上一口,便想吃第二口。

“你们也坐,尝上一尝。”朱晨桓向两名侍卫说道,侍卫跟随朱晨桓逛了一天,也早就饿了,听闻朱晨桓命令,便也不推辞,只是他们不敢与朱晨桓同坐一桌,只能坐在另一张桌上。

吃着香喷喷的酱牛肉,朱晨桓就很难不想起那个女侠,当然女侠总是那个丫头自封的,以朱晨桓看来,叫她一个吃货还差不多。

因为比起行侠仗义来说,吃对她的吸引力更多。朱晨桓还记得第一次见她的时候,自己与老猪饿了两天没有饭吃,经过一个乡野茶棚,朱晨桓便饿的再也走不动路了,他也不想走了,就在茶棚外盯着唯一吃着饭菜的客人,也即是那个女侠。

这一盯,就从上菜一直盯到女子大快朵颐到结束,最后连店家都看不下去了,想要给朱晨桓两个馒头把他打发走,却被女侠阻止了。

“你为什么一直盯着我看?”女侠问道。

“因为我饿。”朱晨桓实话实说。

“你认为我会赏你吃饭?”女侠又问。

朱晨桓摇了摇头,咽了一口口水,道:“我在画饼充饥,看到你在吃东西,我就幻想你是我,我是你,是你在一直盯着我吃东西。”

女侠被朱晨桓这跳脱的想法所吸引,愣了片刻,便咯咯直笑,而也是朱晨桓的那一句话,让女侠心情大好,请了老猪与朱晨桓吃了一顿好饭,之后又是陪伴朱晨桓与老猪走过一月,最后说要去其他地方行侠仗义才与朱晨桓主仆二人分别。

朱晨桓还记得女侠最喜欢吃的东西就是这肉,她身材不错,前凸后-翘,没有一丝赘肉,可却无肉不欢。

朱晨桓也记得女侠总是不说自己的名字,只让自己叫她女侠,后来还是在分别时,女侠说这辈子可能都见不到了,才告诉朱晨桓自己的名字——朝仪,公孙朝仪。

而那之后,只喜欢抄诗的朱晨桓竟然破天荒的自创了一首口水诗。

有女朝仪行天涯,落魄乞丐骗饭吃。

无肉不欢行善举,救了一个小骗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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