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曲简和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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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表示崇拜或仰慕的对象,当然也表示盲目崇拜的对象。
陆不弃听到令狐晓月表示,他是她的偶像时,一是觉得很滑稽,二则是认为令狐晓月显然是后面一种。
可是当令狐晓月如数家珍地把陆不弃他做过的一些还算有些影响力的事一一说出来时,并对于陆不弃勇武刚强、有情有义等性格也分析得头头是道时,陆不弃对于令狐晓月的这份崇拜,却也收起了轻视之心。
而无一让陆不弃有些受不了的是,令狐晓月竟然因为陆不弃能够知道她的住处,而感到十分的高兴,仿佛就像她在默默研究陆不弃一样,陆不弃也在偷偷地研究她。
这种感觉,在令狐晓月的心头,显然可以很诡异地变幻成一种心灵相通的神秘、奇妙的感觉。
为此,令狐晓月甚至给陆不弃提出了这么一个建议,原话是:“陆不弃,你带我到处去玩吧,或者……你就绑架我一辈子,那样我爷爷、奶奶她们就不会与你为敌了。”
这句话,随便一个人来解读,无疑都能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令狐晓月已经被她自己假象的一种感觉欺骗了,然后无可救药地爱上了这个无耻地绑架了她的偶像。
如果陆不弃是令狐重明,是洛砚妙或者说是宁炼情这些人的性格,恐怕他真的会顺水推舟,就真的“绑架”令狐晓月一辈子。或许凌霄殿从此能成为龙门最有力的盟友,陆不弃恐怕也好少奋斗那么些年。
可是陆不弃是陆不弃,他是一个有着自己行事原则的人。
虽然令狐晓月很美,虽然令狐晓月身材很好,虽然令狐晓月家境十分不错。可陆不弃绝没有任何想要带她走的想法。
所以,陆不弃将令狐晓月丢在了鸿途隐市,然后就消失了。
陆不弃并不是离开了鸿途隐市,而是消失在令狐晓月找不到的地方。
不说令狐晓月会有多失望,会否将对陆不弃的印象“有情有义”而变成“无情无义”。
就说陆不弃在鸿途隐市一直呆到了度过血虚期之后,利用“虬须灌顶”帮助洛观妙恢复了修为,并将他的修为一口气提升到了朝元境九重,才算彻底将洛观妙的斗志给挽回来了。
然后陆不弃也不辞辛苦,又一鼓作气地帮助吴哲修出了法力,然后将这鸿途隐市分部的那十五名热血境弟子,通通提升到了府成境。
而陆不弃自己的修为,在经过这段时间的折腾,不知不觉中也稳稳地停在了爽灵地丹四重境。
也就在洛观妙的修为被提升到朝元境九重的这日,为了庆祝洛观妙、地缺双双获得了重生,加上次日就打算离开鸿途隐市,要跟柯仙儿和风逸尘等人道别,陆不弃索性以他的名义,邀请了柯仙儿、风逸尘聚了一聚。
在酒意正酣之际,洛观妙提及了当初他跟陆不弃的约定,赢得了诸人热烈的欢呼声。
风逸尘最先表示出了极大的兴趣:“虽然我不擅长乐律,但是我却也有听闻华夏竹笛这种乐器,都是不弃发明,而且曾经创作出了《梅花三弄》和《回梦仙游》等绝妙的笛曲,在乐界甚至有最年轻的乐律大师的美誉……如果今日有幸能听闻不弃吹奏一曲,实乃人生一大幸事……”
柯仙儿也是连连点头:“说起来,我可还没听过笛子吹奏的笛曲,只听过改编成琴曲的《梅花三弄》,的确是足可传世的神曲,仙儿不才,也为这曲子编过一只舞蹈,就待他日师父莅临,能当成礼物送于他。
“仙儿,别说你,就是我……都很少听到不弃吹奏笛曲……”曼珠纱表情都有些失落。
陆不弃微微苦笑:“这不是平日里事多,也没有太多的闲情逸致来玩乐律么?”
“今天这总该有机会了吧?”曼珠纱轻笑:“你是来一首《梅花三弄》呢?还是《回梦仙游》?”
洛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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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洛观妙可是个热爱音乐的人,被风逸尘和柯仙儿等人一通描述,才知道陆不弃的音乐造诣竟然有如此之高,早已经心痒难耐:“要不然不弃你先来一首《梅花三弄》,再来一首《回梦仙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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