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陈副院长复出(2/2)
好对大弟弟明说不要陈耀朴主持,主要是担心陈耀朴日后邀功要挟她作为请求复出的筹码。她对陈耀朴客客气气的说:“陈院长,我家亲戚多,主办丧事这事就由我叔公舅公姨婆他们去操办吧。”
大弟弟不知冠兰对陈副院长心存芥蒂,只见关键的时刻是陈耀朴阻止了纷争,他需要这样的人主事,当着陈耀朴的面说,:“姐,叔公舅公姨婆以及其他的亲戚谁也不服谁,吵得一踏涂,而且封建迷信,由他们主事,不仅父亲丧葬之事搞得乌七八糟,而且也会给你带来很坏影响。我看还是由陈副院长掌控丧葬之事。我是男儿,这方面我说了算。”
其他两个妹妹和家人以及亮大夫在旁也一致同意大弟弟的意见,都说要陈副院长出头主办丧葬之事。
冠兰不好再说什么了,只好默许。
陈耀朴还真有两把刷子。他对叔公即各位亲戚说:“我懂周易八拜、风水。我占卜了一卦,冠院长父亲丧葬之日不能超过三天。超过三天,仙逝者不仅不能庇荫其子女,而且阴魂不散,毒气依附子女身上,给子女带来无穷之祸。”原先叔公还有其他亲戚借道士之口说,要守灵12天后才能出殡的荒诞之言,瞬间瓦解。
接着陈耀朴又说:“我为什么叫停道士做道场,因为冠兰身为县法院一院之长,做道场之事一旦传出去,按规定是要开除党籍撤销职务的,党员干部不能搞封建迷信活动。还有,我为什么要冠老人火化,然后带骨灰回乡安葬呢?因为县里有规定,县城过世的人,一律火化才能安葬。冠院长是你们村里到现在为此,最大的官,是全村的骄傲,你们不会因此之事而让她违纪丢官摆职吧?”做道场是舅公姨婆请的,听了陈耀朴一席话哑口无言。弟弟妹妹和亮大夫都说好,冠兰听了也点头。
冠兰问大弟弟收礼的事怎么处理的,大弟弟说,陈院长已经对丧葬文书组说过,在讣告中要讲明谢绝任何人送悼念钱物,也不开追悼会,仅子女亲戚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并且陈院长还对管账小组的人员说,凡是法院的人不管是市中院的还是县法院的,或者是律师,以及有关的当事人来奠念送的钱、物(包括火纸、香、鞭炮)一律拒之。冠兰最担心的事落了下来,她生怕违规,生怕日后有人举报她,说她借机敛财,也生怕有人借机打感情牌投资,因此玷污了她的名声。不想陈耀朴在这方面处理得干干净净,心里也不得不说陈耀朴做得好。
陈耀朴又对大弟说:“老人是白喜事,白喜事也要热闹的。越闹越发。我叫来白喜事乐队,吹吹号打打鼓,奏奏哀乐,再叫哭丧队来,代替子女哭丧,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影响。”大弟弟说好,冷冷清清的殡葬馆一下子热闹起来。叔分舅公姨婆以及诸位亲戚也再不好意思找茬了。
丧葬一事,冠兰对陈耀朴的看法开始改变。
让冠兰点头,同意陈耀朴复出任副院长,还有一事,来自协调工作中的压力。
法院有小部分人员是工勤编,这些工勤人员对保障法官办案保证工作运转也取到不小的作用。
县法院有三位即将退休的老职工的子女要调入法院,这三个老的多次找冠兰,并表示如果子女进来,他们提前打报告退休。年轻人做事肯定比老年人灵活,也勤快,其中还有两个懂电脑的专业人材,他们的进入对电子系统办案工作极为有利。法院又有编,冠兰觉得这三个老的请求合理,通过院务会议研究同意,打了请求调人报告上去,可迟迟批不下来。面对老职工的诉请,冠兰只好自己亲自出面过问此事。
冠兰来到县人力资源局,经办的说这个要问县里分管人事的领导。
冠兰找到这位领导,也就是本章前面说的那位领导。
领导听了冠兰的请示,没直接回答,而是说:“冠院长,上次说你院陈耀朴复出任法院副院长的事,经县里研究,还是认为他到法院任职合适,因为他是学法律的而且在法院多年,有丰富的工作经验。至于你说陈耀朴人品的问题,我们经过了解也仅是个别人反映,没有真凭实据,现在你们法院办案法官少,案件数量多,压力也大,他原本是老法官又是法院副院长,恢复他的职位,增加办案人数,对法院好。其次,他是没有到年龄就切线下来的,至今也没有到切线年龄,至于有人提到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对比,做做解释吗。”
冠兰一听明白其意,为了工作需要,为了大局,加上她对陈耀朴的看法已有改变,点头同意,自然院里的请求调人报告也就当即批复下来。
陈耀朴不知通过谁得到的信息,另天到冠兰办公室表忠心,一定马首是瞻,做好副手,切实履行好职责,在案子上决不出纰漏。冠兰也没有问他是从哪里得来的消息,只是说你在以后的工作中要特别注意廉洁自律。陈耀朴说,放心,决不给你,给法院丢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