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三十四章 岁月如梦(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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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歌眺目远视,只见,远方有一座桥,高高地架在金锁江之上,正是江海市很有名的金锁大桥,十三年前,便是在那金锁大桥之上,楚歌被温辰逼得跳入江河。
历经十三年,他回来了。
回到了最初的地点。
一切,都那么陌生而熟悉,四处洋溢着楚歌怀念的味道。
楚歌仰起头,闭着眼睛,深深地吸气,感受着地球的空气,虽然楚歌在封神界待得久了,封神界灵气充沛,空气干净,不似地球这般肮脏,但此刻,楚歌却如贪婪的婴儿,汲取着乳汁。
“不知妹妹怎样了,十三年了,估计已经结婚生子了吧?”楚歌站起身来,暗自想道,妹妹楚瑶,自幼与楚歌相依为命,在楚歌离开地球的时候,楚瑶正上大一,转瞬十三年过去,按理说,楚瑶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念及此处,楚歌又不禁想起另一位,让楚歌魂牵梦萦的女子。
孔妍琪。
楚歌的初恋女友。
温辰之所以绑架了楚歌,也正是因为觊觎孔妍琪的美色。
这十三年间,发生了什么?
楚歌已经迫不及待地要知道了,昔日,温辰对楚歌做的一切,楚歌要加倍,数十倍地,讨回来!
“即便我重创在身,但仍拥有彼岸境的实力,别的不说,在地球纵横,足够了!”与阳戬残酷的一战,使得楚歌遭受了前所未有的重创,而生机之力与死亡之力正面交锋,亦是遭到损害,蛰伏在楚歌体内,不曾冒出,但楚歌能感受到生机之力的存在,它很累,很衰弱,需要时间恢复,故而,楚歌要恢复伤势,就得靠自己了,这个过程,恐怕需要三五年之久。
因为,这里是地球!
灵气枯竭,没有疗伤圣药!
“如何离开地球呢?”楚歌猛地一拍脑袋,地球是楚歌做梦都想回来的地方,因为这儿有楚歌牵挂的人,但封神界亦有楚歌的亲朋好友,他有必须要回去的理由,“罢了,走一步算一步吧,先解决地球的事情,再想办法回封神界。”
按照脑海中的记忆,楚歌确定了回家的方向。
“咦,奇怪了,怎么十三年了,这建筑都没什么变化呢?”楚歌惊奇地发现,建筑格局、交通道路,和十三年前并无多大的差异,难道江海市这十几年都没什么发展?
“唉,快看,那个人穿得好古怪啊!”路人指着楚歌,眼中露出好奇的神色,对身侧的友人笑道。
那友人瞧了楚歌一眼,摇头笑道:“嘁,有什么古怪的,八成是哪个拍古装戏的剧组跑出来的吧,看他这模样,还长得挺帅的,刚出道的小鲜肉吧,哼,现在的小鲜肉一点演技都没有!”
“是武侠戏,还是仙侠戏啊?”另一人笑道:“我倒是更喜欢仙侠戏,我正看一本小说呢,名字叫鸿蒙道尊,要是改编成电视剧,倒是蛮有意思的,不过这作者更新太慢了,我恨不得拿菜刀砍了他。”
……
一身古装的楚歌,像是从古装电视剧里走出来的,长发束冠,衣衫飘飘,玉树临风,潇洒帅气,走在大街上,回头率极高,引起诸多路人的指指点点,甚至有不少人拿着手机拍照,发到微博、朋友圈。
楚歌付之一笑,微微摇头,穿着这一身衣服,着实有些摇摆,但无奈地是,楚歌没钱买衣服啊!
好在路人都以为楚歌是演员,省去了一些麻烦。
楚歌也不在乎自己的容貌被传到网上,没人能查到他的底细,因为,之前在地球的楚歌死了,如今的楚歌,是云荒玄云府的楚歌,容貌与之前,是截然不同的!
没人认得他。
“对啊,我可以卖东西!纳物戒指里有不少灵器,都是金银打造的,值不少钱呢。”楚歌有些肉痛,他的纳物戒指里,最差的都是灵器级别的宝贝,若是在十三荒地,随便拿出一件都是价值连城,但在地球……就当是卖铁了吧!
当即,楚歌捡了一个箱子,把戒指里的一些宝物放入其中,接着找了一家古色古香,看似有些年月的金铺,迈步走了进去。
那金铺的服务员见楚歌一身古装,倒也不惊,因为她也是一身旗袍的,许多男服务员穿得是唐装,楚歌的服饰虽古怪,但也不难理解,女服务员热情地迎上来,问道:“帅哥要什么?我们是百年老店,童叟无欺,保证纯金打造,假一赔十……”
楚歌拍拍抱着的箱子,道:“我要卖东西,唔,一些首饰、古董之类的。”
女服务员一怔:“那您稍等,我得叫我们的经理和您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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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楚歌点头。
不多时,女服务员带着一位三十多岁的男人回来了。
宗汐锐利的目光,上下打量着楚歌,眼睛在楚歌旁边的纸箱子上停留片刻,态度平常,既不热情,也不冷淡,说道:“拿出来吧,我瞧瞧质量。”
“有点多。”楚歌微笑道,眼神越过宗汐,看向金铺深处。
宗汐眼眸一闪,懂了楚歌的意思,伸手道:“跟我来吧。”
继而,宗汐将楚歌带到了淡雅的包间,问道:“可以了吧?”
楚歌点头,旋即将箱子打开了……
霎时间,金光四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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