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3 宗族瓦解(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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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府休宁县,陈氏宗族的大堂中,几个族中耋老一脸严峻。他们手上攥着一份大唐政府下发的通知,这也是他们哭丧着脸的主要原因。

族中耋老陈芳和痛斥道:“这个新朝廷,这是想要绝了咱们徽州府宗族的户啊!”

另一耋老陈芳荇则道:“唐人得了天下,朝廷都不是朝廷了,叫做国政院。这些唐人自然有自己的一套。”

让他们无比纠结的新政府通知,是这么一回事:大唐取清而代之,自然要对国家进行一次彻底地梳理,这包含方方面面,人口普查,土地丈量,以及资源分配等。徽州一地是明清时代宗族最为典型的地区,宗族力量也十分强大,这显然不是大唐可以容忍的事情。在大唐接管徽州之后,按照国政院的要求下发了通知,要求对当地人民进行户籍确立。

这里面第一件让宗族势力不能接受的事情,就是大唐的户口制度是以小家庭为基础的,不存在徽州模式的共祖家族,丁口数百的安排。像是陈氏宗族这样的大家族,想把全家七百多丁口都编在一个户口本上,是大唐民政部门绝对不可能同意的。

其次,大唐要求对土地所有权进行重新确认,一应的地契都需要重新开具,私人开具的地契如果不经政府部门确认盖章,属于没有法律效力的。而根据大唐物权法,大唐的土地是不存在一个家族所有土地这回事,所以政府高速陈氏宗族,地契不能这么立,只能立在具体某个人的名下。

而对陈家来说,一旦家族中近千顷土地归在个人名下,那么土地就实质变成个人所有,家族使用的话如果不合此人的意思,可以直接到法院打官司,而根据地契那么宗族一定会败诉。不管土地是分给一个人还是均分多人,那么根据人的自私天性,那么族田就等于彻底没有了。

族中耋老陈芳葳言道:“我说,咱们就不要管官府,这几千年来,徽州人怎么做,是各家祠堂说了算的,官府是管不进来的,他说让咱们落籍造册就咱们就落籍造册,没有这么简单的道理。”

族长陈国昌是比耋老们小一辈的,家中真正经营,是由他主持,陈家和很多徽州大户一样,是又种地又经商的,陈国昌与唐人打过不少交道,对唐人了解更深。他道:“唐人法度严密,执行严格,如果抗法,一定会被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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