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三章大神,请留步(四)(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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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都是爱吴煜的,否则也不会把生的机会留给吴煜。
而吴煜如今活的依旧是风声水起,没有因为倾城的死有一丝一毫的愧疚或是伤心。
重来一世,她希望可以让倾城远离吴煜,长命百岁,平安喜乐。
她希望她可以成为和倾城相比肩的网文界大神,陪着倾城,哪怕只是朋友也好。
默璃接收完剧情,叹了口气。原主可真是从头被动到了尾,倾城活着的时候,没什么感觉,倾城死了才现自己喜欢着倾城,真是够够的了。
也不怪倾城后来把吴煜放在了心里,如花美眷,还是个身材火辣,性格热情,看起来才华十足,颇合倾城胃口的美女子。
这个时候的剧情已经进行到了倾城已经对吴煜有一定印象,吴煜风情万种女神的名号也已经打了出去,原主开始写第一本小说的时候了。
虽然进入任务的这个时机算不上好,但是也不算差了,总比等到倾城和吴煜确定关系的时候进来强吧。那样她可真就束手无策了。
按照默璃这个局外人的想法来看,倾城应该是被吴煜这种别与平常女子的热情火辣硬生生的给撬开了心房。在吴煜拿出那很符合倾城心思的小说后,倾城才开始慢慢的真正把吴煜放在心里。
那她是不是可以抢在吴煜开新书之前,先把倾城拉到自己这一方呢?
吴煜实在暮歌的小说表一月之后,开始动笔的,她是不是可以利用这一个月投其所好,写出那么一本看起来还不错的小说呢。
原主暮歌的文采并不差,再加上她的脑子里还有许多她的世界里的十分优秀的网文,想要让倾城刮目相看,并不是很难。
对待倾城这种过于内敛的男子,默璃觉得吴煜选择的主动出击的法子是最好不过了,若是像原主一样,什么事情都憋着,那黄花菜都凉了。
默璃通过群里私聊大神“倾城大神,我叫暮歌。一直以来都是你的粉丝,不过,现在马上又会对了一个身份,那就是你的同行。我有了一个新构思,还请大神指导。还有,我绝对不是来搭讪的。”
默璃知道就凭这看起来根本没有营养的话,大神是绝对不会搭理她的,所以她直接花时间写了个大纲,给了倾城。
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世界,诸般奇异之事,电闪雷鸣,狂风暴雨,又有天灾**,伤亡无数,哀鸿遍野,决非人力所能为,所能抵挡。遂以为九天之上,有诸般神灵,九幽之下,亦是阴魂归处,阎罗殿堂。
…………
这个故事,便是从“青云门”开始的。
没错,默璃选择的就是在她那个世界被称为“后金庸武侠圣经”的《诛仙》。
默璃就不信,这么一部一经出版,即飙升畅销书冠军榜,成为华语奇幻文学巅峰之作还不能打动倾城。
在她看来,倾城的文字与诛仙有异曲同工之妙,天马行空的想象,热血沸腾的打斗场面,还有使人潸然泪下的情感。(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