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十一章 聪明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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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所等于办公室,是大家照比例分摊买的办公场所,所以够用就好,十分节俭。↖请客吃饭则是袁正淳做东,一如士子所说的:可谓奢华矣!

寻常的鱼、牛、猪、羊是必备的四道主菜,浓油赤酱,烹制精美,色香味俱全。至于配的菜蔬也足见细心,青菜只取菜心,高汤淋熟;茄饼先用鸡油炸过,又塞以鸡茸,风味尤佳。

尤其难得的是一盘嫩黄瓜,几乎徐元佐质疑起自己的常识。

“现在二月头上就有黄瓜了?”徐元佐问道。

“是种在火室,正好二月头上落盘。”袁正淳面色寻常,好像在说一桩很普通的事。

徐元佐却是知道,现在可以没有玻璃暖房,塑料大棚,这种反季节蔬菜产量肯定不高。说不定今天这桌菜,最贵的就是这盘黄瓜了。

“清香爽口,尤其解了冬馋。”徐元佐嚼了一块,赞赏道。

“若是公子喜欢,我叫人送些到府上。”袁正淳笑道:“就怕太贱,上门不好看。”

“心意可值千金。”徐元佐道:“袁老爷也不必专程送去,有空来夏圩我园子里玩耍。若想起来了带些过来,我大父致仕之后口味清淡,颇爱吃蔬果。”

袁正淳心中暗道:莫说徐家无人,这小子年纪轻轻能代表徐家到处经营产业,果然是有几分手段的。一取一予,不着痕迹。

一餐饭吃完,徐元佐便准备去与屋舍主人签订契书。

袁正淳肯定是不方便陪着的——即便他家跟人做买卖,也没有他出面签契书的道理。

“便叫程先生与公子一道去吧,那几家人都是老实人,见了程先生尤其不会在小节上与公子拉扯。”袁正淳出声道。

“正是,契书非同小可。程先生于明律极为精通,可以为公子拾遗补缺。”胡琛也道。

程宰面带朝徐元佐微微点头,内敛之中透着一股自信。

许多人以后世观前朝,以为大明不讲究契约。其实契约从周朝进入法定阶段,在历朝历代都是十分讲究的。徐元佐看过《三言二拍》,知道无论红契白契。遇到官司就是最直接重要的证据,本就不敢掉以轻心。

他在后世打过工做过生意,来到明朝之后读的第一套大部头就是大明律,搞定房屋买卖的契约自然不成问题。而且卖主也不是大有背景的刁民,充其量在付款细节上争一争罢了。

不过……

“如此甚好。”徐元佐笑道:“我对唐行不熟,也不知道那房子到底是不是卖家的,还要请程先生帮忙认个脸。”

程宰并不多过场,直爽道:“但求能有所效力。”

袁正淳与胡琛便送徐元佐一行到了楼下,彼此别过。

胡琛看了一眼袁正淳。道:“朴中兄以为此子能成事否?”他与袁正淳都是举人,非正式场合便以字相称了。

袁正淳瞑目抚须:“看着便知道了。”

阁老的孙子相较其他人当然更容易成功,但是谁都不能打包票说必然成功。

尤其是徐元佐在开辟一条前人没有走过的道路。

徐元佐与程宰走过拐角,便问道:“程先生府中是做什么生意的?”这个程宰颇为神秘,在镇上的主营业务是“包揽词讼”,说好听点是律师的前辈,说穿了就是个吃了原告吃被告、欺上瞒下的讼棍。

一个讼棍是不可能有资格进入仁寿堂,更遑论座次比胡琛还高。胡琛名下有三家客栈不假。但他更有两个丝行,一个三十台织机的织坊。年入万金是妥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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