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在洛杉矶[上](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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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杉矶,天使之城。
除了一些抽象的地理名词,比如北好莱坞,秦朗对洛杉矶并不熟悉,他只到过这座城市一次:差不多六年前——虽然听起来很怪异,但那确实是在六年前——他前往佛罗里达州立大学读书时,曾经在洛杉矶转机。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到过这里。
因为把所有兴趣和资金都消耗在了枪械上,在美国读书的四年里他从没有回过中国,而在他毕业的时候,由于家庭发生的那些变故,他最终选择了参加钻石走私组织,自然也就更没有机会回国了……
考虑到这些历史,第二次来到洛杉矶理论上应该让秦朗感慨万千,但实际上,当他站在洛杉矶的街道上时,他唯一的感受就是沮丧。
一八九三的天使之城……
虽然,受加利福利亚“淘金热”、周边地区发现石油以及南太平洋铁路通车的等因素的影响,现在的洛杉矶与一七八一年建立时相比已经有了巨大的变化、并表现出了一个城市在上升时期所具有的欣欣向荣的景象,但在秦朗看来它依然只是一个平庸的小城,与“繁华”毫无联系。
这是一个来自二十一世纪的穿越者必然的看法。
不过肖恩奥康纳和邓肯桑迪却很高兴——不管怎么说,洛杉矶至少比拉斯维加斯那种小地方繁华得多——但是,他们却一点也兴奋不起来。
或者说,他们缺乏表现得“兴奋”的力量。
在高速奔驰的载重卡车上度过了可怕的十个小时之后,又在秦朗的强迫下徒步行进了三英里,现在奥康纳和邓肯都是一副萎靡不振的模样。更不幸的是,由于没有地图引导,秦朗还曾经几次迷失方向,这导致他们没能在中午前赶到洛杉矶,以至于不得不用车上的mre填饱肚子……
结果现在奥康纳和邓肯连吃东西的胃口都没有了。
如果一种食物的口味连二十一世纪的美国大兵都不能接受,它能被十九世纪的牛仔接受的可能性就更低了。
“秦,你就不能准备一些更可口的东西吗?‘黑豆与米的卷饼’,我的上帝,这东西只听名字就显得很诡异……”通常而言,更喜欢抱怨的人应该是邓肯,不过实际上,正在抱怨的却是奥康纳。
因为邓肯现在什么也说不出来。
秦朗用可怜的目光看了他们一眼。“我觉得那东西的味道还不错,虽然主食部分确实很糟糕。”其实mre糟糕的口感也是件好事,奥康纳和邓肯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味道上,谁也没有注意包装上的文字。
当然,据说邓肯只上过一年级,不过奥康纳却一直宣称他小时候最大的愿望是进入西点军校,而且他还读过儒勒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所以他应该可以看懂mre包装上的文字吧……
“你这个弗兰肯斯坦!”
肖恩奥康纳的大叫让秦朗的注意力再次回到他身上。“奥康纳先生,你的声音能不能小一些?”他皱着眉头,“所有人都在看着我们。”
更确切的说是在看他。一个中国人,这并没有什么值得好奇的地方,在洛杉矶华人并不罕见;但一个没有辫子而且又携带武器的中国人,这就相当的罕见了;而如果这个中国人还指挥着两个白人,那就必然会引起洛杉矶人的兴趣。
但街道两旁的建筑物里的居民、顾客和街上行人的眼睛里射过来的好奇目光让秦朗感到很不舒服。他讨厌被人围观,更重要的是,如果有什么人对他记忆深刻,今后将会成为警察调查旧金山的案件时的重要线索。
这真是太糟糕了。
“我们最好立刻离开这里。”他说。
“我同意你的看法。”奥康纳比秦朗更担心有人认出他,而邓肯也同样如此。但他们却不知道应该到什么地方去。“现在我们去哪里?”
“找一家裁缝店。”
洛杉矶有很多裁缝店,他们很快就找到了一家符合秦朗要求的小店——既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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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偏僻同时又没什么生意,而且除了老板兼裁缝,一个视力不好的干瘪老头以外,就再没有其他店员。这是银行劫匪采购必需品的最理想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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